夜色深沉,浓得化不开。
长巷寂寥,食肆那盏招客的灯火早已熄灭。
整条街巷沉入墨色。
唯独三秋食肆隔壁,那座平地而起的新宅院里,依旧烛火通明。
二楼临窗的软榻上,柳莺莺斜倚着。
未换寝衣,白日那袭张扬红裙依旧裹身。
纤细指尖有一搭没一搭地拨弄着怀里的小算盘。
算珠碰撞。
嗒。
嗒嗒。
清脆,细碎。
这支安魂曲,她听了两辈子。
窗棂外,隔着一道刚砌好的高墙,便是三秋食肆的后院。
此刻,那里竟还透出一点温黄的光。
光晕透过陈旧的窗纸,晕染在墙根布满青苔的石板上。
还没睡。
那个人,是在收拾厨房里那些永远洗不完的碗碟?
还是和那个叫沈清弦的丫头凑在灯下,嘀嘀咕咕商量明天要买什么便宜菜?
目光贪婪地追着那团光。
柳莺莺唇角弯起。
眼底却没有笑意。
这一世,她赢了。
用万两黄金,在这片贫瘠之地旁夯下地基,砌起高墙。
为自己,也为他,造了一座密不透风的堡垒。
近。
太近了。
近得只要一伸手,推开窗,就能再次触碰到那片光。
就能碰到那个少年。
这份失而复得的胜利,让她心口发慌。
指尖发冷。
怕。
怕这又是一场镜花水月。
怕指尖刚触碰的温暖,下一刻就变成灰烬。
上辈子便是如此。
倦意如潮水般漫上来。
没唤丫鬟,也没去卧房那张铺着锦缎的大床。
柳莺莺紧紧抱着怀里的小算盘,蜷缩在窗边的软榻上,对着那团光睡去。
……
跌进了一个梦。
一个长梦。
梦的开端,没有食肆,没有炊烟,没有少年的笑。
只有一座黄金打造的鸟笼。
江南,柳家。
富甲一方,钟鸣鼎食。
她是柳莺莺,柳家捧在掌心的明珠,养在锦绣堆里的金丝雀。
绫罗绸缎是羽毛,山珍海味是饲料,成群的仆役是笼外的风景。
及笄那日,半个江南的名流踏破了门槛。
贺礼堆满了前厅,珠光宝气晃得人睁不开眼。
父亲亲手为她披上金丝银线织就的华服,满眼慈爱。
“我的莺莺,是世上最高贵的珍宝。”
“爹爹定要为你,寻一门天下最显赫的姻缘。”
信了。
全心全意地信着。
直到那个月夜。
贪凉,提着裙摆溜到后花园的回廊下,想摘一朵刚开的夜昙。
假山后,传来了父亲与一位贵客的低语。
客人是个老郡王,身上熏着浓重香料。
那双浑浊的眼睛,白日宴席上,曾一遍遍扫过她的脸、颈和腰肢。
“柳员外,令千金……当真是国色天香。”
老郡王的声音嘶哑,满是垂涎。
“孤,甚是喜爱。”
“只要你点头,允她入府为妾,孤封地上所有的粮食生意,分你三成。”
一片寂静。
接着,听见了父亲的声音。
依旧如白日里那般温和,带着商人的精明。
他立即开口。
“王爷说笑了。”
“小女蒲柳之姿,能得王爷垂青,是她的福分。”
“王爷喜欢,便是她的造化到了。”
那一刻。
柳莺莺站在回廊阴影里,手里的夜昙掉在地上。
花瓣摔得粉碎。
感觉不到疼。
寒气从脚底窜起,冻僵了四肢百骸。
原来。
这只被精心饲养了十五年的金丝雀,连同身上每一根羽毛,早就在父亲的算盘上,被标好了价格。
三成粮食生意。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逃了。
在被送入王府的前一夜。
用金簪划破手腕,骗开守夜婆子,砸碎了闺房的琉璃窗。
碎玻璃割破了手掌和小腿,鲜血淋漓。
顾不上疼。
扯下身上所有值钱的首饰塞进怀里,换上一身偷来的麻布衣。
抓起花圃里的烂泥,胡乱抹在脸上、脖子上。
混在一队逃荒流民里,被裹挟着,一路向北。
尝到了饥饿。
胃袋缩成一团,火烧火燎地疼。
尝到了寒冷。
破庙漏风的夜晚,裹着发霉的稻草,牙齿打颤。
更尝到了绝望。
看着同行的流民倒下,看着野狗绿油油的眼睛在暗处闪烁。
看着自己抚琴绣花的手变得粗糙、开裂。
终于支撑不住。
饿得眼前发黑,一头栽倒在京城小巷的巷口。
意识消散前,一双手扶住了她的胳膊。
“喂。”
一个倦怠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你没事吧?”
用力掀开眼皮。
视线模糊了好一阵,才慢慢聚焦。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少年。
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袖子随意挽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
他皱眉看她,并无嫌弃。
少年身后,是一家小食肆。
旧牌匾上,“三秋食肆”四个字歪歪扭扭,漆已斑驳。
没多问。
少年半拖半抱,将满身泥污的她扶进店里。
按在凳子上,转身进了后厨。
片刻后。
端出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
清汤,白面。
上面漂着几点金黄的油星,撒着翠绿的葱花。
简朴得寒酸。
只是一碗最寻常的阳春面。
颤抖着手,捧起那个缺了口的大碗。
碗壁滚烫,热度顺着掌心一路蔓延到心口。
先喝了一口汤。
汤水滚过舌尖,落入干瘪的胃袋。
暖意在体内散开。
那是猪油特有的醇厚脂香,混合着酱油的鲜甜与葱花的清气。
驱散了数月的疲惫。
活了。
真的活过来了。
眼泪大颗大颗涌出来,砸进汤碗里,溅起油花。
顾不上擦。
埋头吃面,喝汤,发出毫无仪态的吸溜声。
这是十五年里,尝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胜过江南名厨烹制的每一道流水席。
活了下来。
留在了三秋食肆,成了店里的小厮兼账房。
他取了个外号,叫“小算盘”。
算账又快又准,那双生过冻疮的手打起算盘来,噼里啪啦,如大珠小珠落玉盘。
那是人生中最快乐的几年。
喜欢看他平日里懒散的样子,靠在柜台后打瞌睡。
可一旦站到灶台前,握住那把黑铁炒勺,他便专注起来。
喜欢他偶尔拿着锅铲敲敲她的脑门,用亲昵的语气吐槽:
“喂,小算盘,这账目不对吧?你是不是又昧我的铜板了?小心我把你卖了抵债。”
喜欢深夜客人散尽。
他打着哈欠,用剩下的边角料,随手煮一碗酒酿圆子,或者下一碗小馄饨。
推到她面前,只有一句:“吃吧,别剩。”
喜欢店里那股味道。
油烟味,饭菜香,柴火气。
还有他身上淡淡的皂角味。
混杂在一起,成了“家”的味道。
以为日子可以一直这么过下去。
直到那个午后。
父亲派来的家丁找到了这里。
踹开店门,砸烂桌椅,掀翻灶台。
在一片狼藉和食客的惊叫声中,粗暴地将她从柜台后拖了出来。
记忆的最后。
是顾三秋。
那个怕麻烦的少年。
手里提着菜刀,疯了一样冲过来,张开手臂,挡在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