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7月1日
天气:芝加哥的晴天,好得有点假
心情:……姑且算作晴朗吧
期末考试的硝烟终于散尽了。
当我从图书馆那堆积如山、散发着陈腐纸张和“绝望”气息的故纸堆里爬出来时,感觉自己就像刚打完一场毫无胜算的仗。龙族基因学,炼金工程学……光听名字就足够让人掉光头发的科目,我能活着交上卷子,已经是奇迹。
得感谢我的“战友们”。诺诺把她那双印着骷髅头的马丁靴翘在桌上,一边打着游戏一边用眼角余光就能瞥出我答案里的致命错误;楚子航的笔记永远像他的为人一样,精准、高效、没有一句废话,堪比军用地图;还有苏茜,她总能在我快要放弃、准备收拾行李回寝室摆烂的时候,递过来一杯热牛奶,温柔地说“方玄,你很聪明的”。
好吧,我承认我并不聪明,但我脸皮够厚。靠着这帮“神仙”同学的“非法补习”,我总算是在学年报告上留下了不算太难看的尸体,逃离了留级这个恐怖的轮回。
距离曼斯教授那次“社会实践”已经过去大半年了。现在回想起来,那座阴森的古堡,那场血腥的晚宴,更像一场醒来后细节模糊的噩梦。我们每个人心里都藏了一块不愿被翻开的疤,当然也包括我。那篇被曼斯教授评为“A”的报告,其实是楚子航的骨架,苏茜的血肉,诺诺做的“艺术加工”,而我负责的部分是……在报告的最终页上,恬不知耻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真不好意思啊,可谁让我只是个“成果共享者”呢。
学院的生活就像一列失控的过山车。楚子航在狮心会的换届仪式上,兵不血刃地拿下了会长的位置。聚光灯下,他穿着黑色的正装,像一柄淬火开刃的利剑,让所有高年级的师兄师姐都黯然失色。苏茜也跟着他进了狮心会。
而我,和诺诺一起,投入了学生会的怀抱。诺诺的入会就像回家一样自然,我却费了点周折。毕竟,一个血统评级为“F”的家伙,就算顶着个“S”级的综合评定,也像是在法拉利上装了个拖拉机的引擎,怎么看怎么怪。好在,那位自带BGM和玫瑰花雨的凯撒老大没有拒绝我。他大概觉得,学生会里养一个我这样的吉祥物,更能彰显他的“王者气度”。不像某些互联网大厂,前脚刚敲完钟,后脚就把创始员工送去“向社会输送人才”。从这点看,凯撒还挺够意思的。
寒假没回家,我成了诺诺的“贴身保镖”,陪她在北美大陆上进行了一场盛大的流浪。我们坐着那辆永远混杂着廉价香水、汗味和一点点尘土味的灰狗巴士,窗外是美国中部永恒得让人想死的玉米地。诺诺永远像个女王,用流利的英文和一点点“小花招”搞定所有麻烦,我唯一的贡献,大概就是用拳头吓跑过几个想来搭讪的流浪汉。
哦,对了,我们还在猎人网站上接了个“极度危险”的任务,结果认识了一个叫老唐的有趣家伙。他更像是一个在北京胡同里能遇到的、趿拉着拖鞋侃大山的哥们儿,而不是什么猎人精英。那次所谓的“探险”乏味得像是在玩一场BUG频出的VR游戏,和网站上那些耸人听闻的描述完全是两码事。但诺诺的侧写真的很酷,老唐也很有意思,那个寒假很棒。
楚子航和苏茜则没我们这么清闲,他们进了执行部。我不知道古堡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从那以后,楚子航的黄金瞳里燃起了名为“君焰”的火焰,像神降临。他的战斗力,已经不是我们这些“普通学生”能理解的范畴了。而苏茜的档案,则被彻底封存,据说,她的价值在某些方面比楚子航更高。她离我们,好像更远了。
诺诺还是那个诺诺,和我一样,是个言灵的绝缘体。说起来有点奇怪,但我心里居然松了口气。好像这样,她就还是那个会跟我抢最后一块薯片的小疯子,而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女武神。这种古怪的小心思,也只有我才能理解吧。
曼斯教授大概已经彻底接受了“自己招进了一个除了评级好看一无是处的精神病”这个现实,不再对我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托他的福,我这个绩点吊车尾的家伙,居然也申请到了一笔奖学金。我没什么花销,唯一的爱好是看着银行账户里的数字慢慢变多。我把钱打回了孤儿院,电话里,周老师和赵阿姨的声音听上去那么骄傲。那点钱,可能不够装备部那帮疯子买半根螺丝钉,但它能换来老家院子里一个月的欢声笑语。
说起来,周老师在电话里问我心理状态怎么样,需不需要“专业辅导”。我这才知道,这个每天在孤儿院里笑呵呵的老头子,年轻时居然是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这世界真奇妙,扫地的可能是绝世高人,孤儿院院长可能是哈佛教授。这让我这种年纪轻轻就想躺平的咸鱼,感到了一丝丝的羞愧。
新的任务来了。曼斯教授指派我、诺诺,还有叶胜师兄和酒德亚纪师姐,去进行一次“新生面试”。带队的是古德里安教授,一个可爱的德国老头,可惜他的龙族谱系学课催眠效果堪比工业酒精,我几乎是睡完了整个学期,靠着诺诺画的重点才勉强飘过。混在一群学霸里当“学渣”,真不好意思。
任务目标叫“路明非”。一份薄薄的档案,上面“S级”的红色印章烫得人眼睛疼。
真快啊,混着混着,我也要成二年级的师兄了。有时候去隔壁宿舍串门,看到留级多年的废柴师兄芬格尔,我总能找到一丝廉价的优越感。但一走出那间狗窝,看到校园里那些闪闪发光的人,比如前几天遇到的兰斯洛特,他已经通过了执行部的审核,整个人都散发着“我要改变世界”的光芒,我又会觉得失落。
不过,人比人,气死人。凯撒老大九门重修,我天天去上课都没在教室里见过他几次,可他依然是学生会众星捧月的主席,身后跟着一整个“后援团”。芬格尔呢?他只是个在诺顿馆B1层和免费酸菜相依为命的幽灵,就算哪天消失了,可能也只有食堂打菜的阿姨会念叨一句。
这事儿,该怨谁呢?
只能说,同人不同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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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玄合上那本黑色的笔记本,封皮上因为长期摩挲已经泛起一层温润的光泽。他将那支廉价的圆珠笔稳稳地插回封皮的笔夹里,整个过程,他的肩膀纹丝不动,仿佛与身下的座椅融为一体,完美地抵消了机身穿过高空云层时那细微的颠簸。
机舱里很安静,只有引擎发出海浪般稳定而催眠的轰鸣。
他没有转头,只是将目光投向舷窗外那片被阳光刺穿的、无边无际的云海,声音不大不小,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身边的人听。
“醒了别装睡了,偷看别人写日记可不是什么好的习惯。”他懒洋洋地说,“况且,口水都快流我领子上了。”
靠在他左肩上的那颗脑袋动了动,一头惹眼的酒红色长发像是流动的火焰,滑落了几缕。紧接着,一个慵懒的、带着浓浓鼻音的哈欠声响起,像只刚睡醒的猫。
“日记?”诺诺迷迷糊糊地直起身,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酒红色的眼瞳在机舱柔和的光线下显得有些黯淡,却透露着一丝狡黠,“什么年代了,正经人谁写日记啊?那是留给小学女生和准备自杀的文艺青年的。”
她说着,毫不客气地拍了拍方玄的肩膀,皱起了好看的眉。
“还有,你也太瘦了,骨头硌得我难受。”她抱怨道,语气里带着一丝女王般不容置喙的命令,“下次坐飞机,能不能提前在肩膀上垫一块海绵?不然就多吃点肉长胖些。”
方玄的嘴角抽了抽:“我还给你垫块海绵?信不信我直接一个过肩摔把你从三万英尺的高空丢下去喂鸟?”
诺诺正想开口反唇相讥,身后却传来一声没忍住的轻笑,像是春天冰雪初融时溪水的声音。
“噗嗤……抱歉。”
一个留着清爽白色短发的女孩正捂着嘴,清秀的脸上带着一丝不好意思的绯红。酒德亚纪冲他们眨了眨眼,解释道:“只是觉得,你们两个……总像是活在另一个频道里,很有趣。”
诺诺立刻找到了新的“猎物”。她转过身,将下巴搁在座椅靠背的顶端,一双灵动的眼睛在亚纪和她身旁正专注阅读一本厚重德文书的叶胜之间来回扫视,嘴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意。
“有趣?哪有你和叶胜师兄有趣?”诺诺的声音不大,却足够让前后两排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我们顶多算是损友互殴,你们可是学院公认的模范情侣。说真的,什么时候结婚?我好提前准备份子钱。”
“唰”的一下,刚才还在笑的酒德亚纪,脸颊瞬间红得像熟透的苹果,连耳根都染上了一层樱花粉,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而她旁边的叶胜,握着书页的手指明显僵硬了一下,虽然脸上依旧维持着“执行任务中”的严肃表情,但那瞬间的停顿已经出卖了他。
机舱里的空气顿时变得有些微妙的尴尬。
“咳。”方玄恰到好处地清了清嗓子,将所有人的注意力拉了回来。他笑了笑,像是完全没注意到刚才那番“交锋”,语气轻松地对后排的叶胜说:“师兄,关于这次的面试……我能不能申请只负责外围工作?比如订个场地,安排一下流程什么的。面试官这个位置,我就不参与了。”
叶胜的注意力立刻被拉回到了任务上,他微微蹙眉,眼神中透着一丝不解:“为什么?诺玛的资料显示,你和目标路明非曾是仕兰中学的同班同学,并且……关系不错。一同参与面试的那几个学生,你也都很熟悉。由你来主导面试,应该能最大程度地消除他的戒心,效果会是最好的。”
方玄摇了摇头,脸上挂着一丝无奈又自嘲的苦笑。
“别信诺玛,师兄。它只知道数据,不知道人心。”他顿了顿,声音里带着一种过来人才懂的沧桑,“我在仕兰中学的名声,大概比芬格尔在女生宿舍楼下的名声好不了多少。我这张脸一出现,只会把事情搞得更麻烦。”
他没有过多解释,只是在叶胜和亚纪愈发困惑的目光中,解开了安全带。
“不好意思,我去一下洗手间。”
他站起身,不着痕迹地避开了诺诺伸过来想绊他一脚的腿,独自一人朝着机舱后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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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自来水泼在脸上,像一记无声的耳光。
方玄抬起头,水珠顺着他的发梢和下颌线滑落,在盥洗台明亮得有些刺眼的光线下,折射出细碎的光。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有一双黑得过分的瞳孔,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倒映着他自己苍白的脸。
他静静地发了会儿呆,直到肺部的空气耗尽,才缓缓吐出一口长气。
他随手抽了几张纸巾,胡乱地擦了擦脸,动作有些粗暴。当他再次抬眼看向镜子时,动作却猛地顿住了。
镜子里,就在他手边那个本该空无一物的白色大理石台面上,突兀地摆着一个东西——一部老式的、黑色的、转盘拨号的电话。
它的造型古旧得像是从二战时期的黑白电影里跑出来的道具,黑色的胶木外壳上布满了细微的划痕,与这个充满了现代化金属质感和极简线条的飞机洗手间格格不入,诡异得像一个超现实主义的玩笑。
方玄愣住了。
他缓缓低下头,视线离开了镜子,投向自己的手边。
那个电话,真的在那里。
它就静静地躺在台面上,仿佛从一开始就存在于此。冰冷的触感顺着指尖传来,真实得不容置疑。
刚才进来的时候……有这个东西吗?
他皱起了眉,大脑飞速运转,试图从记忆中搜索出任何与这台电话相关的片段,但结果是一片空白。
就在这时——
“铃铃铃——!”
尖锐而刺耳的铃声毫无征兆地响起,像一把生锈的锥子,狠狠地扎进了这片狭窄而密闭的空间里。声音是如此巨大,几乎要震破耳膜。
方玄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他没有立刻去接,只是沉默地注视着那台疯狂震动、发出噪音的古董。
铃声固执地响着,一遍又一遍,带着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疯狂,似乎笃定了他一定会接。它在等他。
漫长的对峙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终于,方玄伸出手,动作缓慢而坚定地拿起了那沉重的听筒。
电话那头,噪音瞬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死寂。几秒钟后,一个熟悉的、带着几分戏谑和轻浮的男声从听筒里传了出来,像一条滑腻的毒蛇,钻进他的耳朵。
“方玄老弟?好久不见啊!卡塞尔的校园生活是不是很美好?有没有让你忘掉以前那些糟心事……和糟心的人?”
是庞贝·加图索。
方玄没有说话,只是握着听筒,听着自己平稳的呼吸声。
“别这样嘛,老弟。”庞贝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夸张的笑意,“我特别欣赏你平时那副嬉笑怒骂、人畜无害的好孩子模样。你看,楚子航那种闷嘴葫芦,你都能锲而不舍地缠着他聊半天人生和理想。咱们哥俩,有什么不能说的?”
“你联系我,总不是为了闲聊。”方玄终于开口了,声音平淡得像一杯白水,听不出任何情绪,“有事直说。”
“啧啧,真不给面子。”庞贝在那头咂了咂嘴,“好吧,既然你这么直接,那我就说了——我对你,非常、非常地不满。”
“你还记不记得,当初答应过我什么?我说让你帮我‘看着点’我那个亲爱的儿子凯撒。结果呢?他九门功课重修,花钱的速度比印钞机还快!虽然花的不是我的钱,但我那个代理家主的弟弟,天天在我耳边念叨得我头都大了!这让我感觉自己像个管不住熊孩子的失败家长!”
方玄依旧沉默着,像一尊没有感情的雕像。
庞贝在那头自顾自地进行着他那堪比百老汇独角戏的浮夸表演,声情并茂地控诉着凯撒的“败家”行径,从上个月在拍卖会上拍下一艘毫无用处的古董潜艇,到这个月为了买生日礼物而包下整个蒂芙尼旗舰店。他的声音时而痛心疾首,时而扼腕长叹,仿佛每一分花出去的美元都割在他的心头肉上。
然而,电话这头的方玄,就像一座信号接收不良的基站,无论庞贝发射出多么强烈的情感电波,都只反馈回一片死寂的沉默。
终于,在独白进行了足足三分钟后,这位即兴表演的“艺术家”似乎也觉得对着一堵墙演戏实在没什么意思,那种独角戏演员突然发现台下空无一人的乏味感涌了上来。
他话锋一转,语气里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认真。
“不过说真的,方玄老弟。老哥我这儿……还真有个事,需要你帮个忙。”
方玄沉默。
电话那头也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似乎在等待他的回应。片刻后,庞贝无奈地叹了口气,像是在跟一个不听话的小孩妥协。
“好吧好吧,算我求你。你这次去中国,是为学院招生的,对吧?”他不再绕圈子,“我需要你,帮我额外‘招’一名新生进来。放心,她的入学手续、档案建立,所有的一切,我这边都会处理干净。这是一项正式的学院任务,你的带队老师和同组成员,很快就会收到诺玛更新的通知和资料。”
又是一阵沉默。
“……谁?”方玄终于吐出了一个字。
“我就知道老弟你最靠得住了!”庞贝的语气立刻变得欢快起来,仿佛刚才的无奈只是幻觉,“那个人,说起来你也认识。她叫——夏弥。”
方玄握着听筒的手,猛地收紧了。
“……你找她干什么?”他的声音里,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波动。
“哦?你果然认识她?”庞贝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笑嘻嘻地问。
方玄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透露一部分信息:“……她是我一个师兄的前女友。后来两个人好像闹掰了,现在假装不认识。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
“是吗?那你那个师兄运气还真不错。”庞贝的笑声里充满了玩味,“他的‘前女友’,血统评级可是相当优秀。优秀到……学院愿意为她破例,办理提前入学。当然,”他加重了语气,“规矩,你懂的,对吧?”
方玄下意识地用另一只手拧了拧眉心,仿佛这样能缓解某种头痛。
“……只是入学吗?”他问。
“只是入学。”
“我会去跟她说。还有别的事吗?”方玄的语气里已经带上了不耐烦,他想尽快结束这场诡异的通话。
“哎呀呀,方玄老弟,这才说了几句话,你就嫌我烦啦?老哥我的心,在滴血啊!”庞贝故作委屈地哀嚎起来,但下一秒,他又恢复了那副笑嘻嘻的腔调,“别那么着急走嘛,难得聊一次天。”
他的声音忽然压低了些,带着一种神秘而诱惑的意味。
“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一个睡前故事,送给那些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座城堡。它有多老呢?老到西伯利亚的永冻土在它面前,都只能算是‘新近’的玩意儿。城堡里住着两位君主,黑皇帝与白皇后。黑皇帝将永夜裁成斗篷,行走时身后拖着无尽的黑暗;白皇后则身披星辰与水晶织就的长裙,光芒耀眼。”
“他们为了城堡唯一的那张王座,争斗不休。哦,别小看这场争斗,我亲爱的老弟。这可比你们高中时,一群傻小子争夺那个叫……陈雯雯?的女生的所有权,要严肃一万倍。因为谁坐上那张王座,谁就要背负一个永恒的诅咒。”
方玄的喉结动了动,终于开口:“那为什么还要争?”
“因为权力,是世界上最诱人的毒药啊。”庞贝轻笑起来,“他们都坚信,自己是那个唯一能承受诅咒,并最终享用权力的天选之人。”
“而且,他们并不孤独。城堡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臣民’:戴着高帽的疯帽子,沉默的骑马人,聪慧却带刺的玫瑰,善战的仙人掌,精明的乌鸦,还有愚忠的老虎……他们拥护着各自的君王,彼此攻讦,辩论不休,让那座古堡热闹得像一场永不落幕的化装舞会。”
方玄沉默着。他不知道为什么,这荒诞不经的故事,像一根冰冷的针,精准地刺入了他脑海中某个模糊的图景,将某些他不愿意去联系的人和事,强行缝合在了一起。
“那个疯帽子,”庞贝的声音变得悠远,“他曾是城堡里最聪明的工匠。他会制作一种奇特的帽子,能偷走时间。他让黑皇帝的一个小时,被压缩成一分钟;又让白皇后的悲伤,从一分钟被拉长到十年。后来,他用无数偷来的、破碎的时间碎片,为自己编织了一顶‘永生之帽’。”
“可惜啊,那顶帽子,成了他最完美的杰作,也成了他永恒的囚笼。他被困在了里面,从此,他只能活在‘现在’这一刻。城堡外的玫瑰开了又谢,他的朋友和仇敌都在时间的洪流中化为尘土,只有他,永远停留在那个滴答作响的‘现在’。”
“所以,他疯了,对吗?”方玄轻声问,像是怕惊扰了故事里的那个幽灵。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像是风吹过古老的墓园。
“疯?”庞贝淡淡地说,“不,那是个太简单的词。他只是……变得无限孤独了。他沏好了茶,摆好了点心,但他等的客人,却再也不会来了。因为他们都死了,消失了。他觉得,是那位暴虐的黑皇帝夺走了他的一切,所以,他要向皇帝复仇。”
“在那些无穷无尽、永恒不变的‘现在’里,他开始幻想。他幻想自己才是城堡真正的主人,是至高无上权柄的最终归属。他对着空无一人的茶席高谈阔论,册封影子为将军……可每当午夜的钟声响起时,他终究会想起来,自己的身边,从来,从来都没有过第二个人。”
方玄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他听着听筒里的呼吸声,许久,才用干涩的声音问:“……这只是一个故事,对吗?”
“故事只是故事,我亲爱的老弟。”庞贝的语气又恢复了那种玩世不恭的轻快,“但我只负责讲,赋予它意义的,永远是听故事的人。你可以把它当成一个笑话,也可以把它当成一个预言,那是你的自由。”
“哦,对了。”他的话锋猛地一转,像一把淬了毒的匕首,毫无征兆地刺了过来,“最后再免费提醒你一句。你身边那个叫陈墨瞳的女孩,诺诺……她是我们加图索家,为凯撒选定的新娘。”
方玄的呼吸停滞了一瞬。
“哈哈,别那么紧张。”庞贝在那头愉快地笑了起来,“我不是在威胁你。老弟,在我看来,你的‘价值’,足以超越三千万个陈墨瞳的总和。我只是……不会祝福你。”
他的声音变得冰冷而清晰,像敲在棺材上的钉子。
“因为你和她,不会有好结局。”
“嘟——嘟——嘟——”
听筒里传来一阵忙音,然后是死寂。
方玄缓缓地、一寸一寸地抬起头,看向镜子。
镜子里,他的左手依旧维持着那个姿势,虚握着空气,贴在耳边。那台古老的黑色电话,连同它所带来的那个疯狂的故事和冰冷的诅咒,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仿佛他刚刚只是对着空气,自导自演了一场漫长的、关于宿命的独角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