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摩根男爵领——不是在不列颠的那个,它位于冉爵士领的东南方,贞爵士领的东方,那不勒斯的北方偏东。在东,北两面临赫海——赫海大致相当于现实中的亚里亚德海,起码约翰看地图觉得形状挺像。
说起冉爵士领,约翰可是想念得紧,毕竟这一世他在那里生活了十三年。之前他刚回来不久,曾给北土的普奇神父写信,现在都没有收到回复。他猜,一定是老神父太忙了。
以前就是这样,老神父总是为穷人们争取福利——作为为战神服务的神官,他可算得上古怪;抛开这一重身份,这老头是个当之无愧的大好人。不然,他也搭不上这条线。
坐在前往格拉魔根的马车上——一个西幻世界却鲜少有地龙实在是一大遗憾——约翰打定主意,到那里的第一件事是树立威信,第二件是就是得邀请老神父来看看,最不济也让他来待几周,第三件事才轮得到改名。虽说“格拉魔根”这名字实在不吉利,但也不能冒失地起一个诸如“约翰男爵领”这种烂大街的名字。
“会不会有领民哭着跑来找自己哭诉骑士或包税人的不法行为呢?大抵是不会了,毕竟自己又没打着循回法庭的名义来。”实在无事可做,约翰开始故思乱想,“如果具有这种事就好了。”
一个拿着双刀的壮汉形象出现在他左边,发出震天的咆哮!“杀光他们!这些骑士和包税人,不论是不是这个名字,他们拿了本属干你的财富。你要告诉他们,谁才是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人!”
另一个持盾的女性形象出现在约翰右侧,用举头向那壮汉狠狠灌注来自家人的爱,止住了这莽夫发出的只有沟翰、她和小猫头鹰才听得到的白噪音。
约翰发现,自打他车翻了握雷霆的金剑神,两位战神的灵便愈发人性化。尽管这令人难以至信,但约翰觉得,自己都能穿越了,神明是个灵怎么了?
他拿起一旁的包裹,翻出玛蒂尔达送的点心之一。那是猩红的红色块儿状糕点,用狼血和碾碎的稻子、小米制成”,手感并不粘糊因为早已冻干。
这是这片大地北方常见的食物。每逢进入冬季,人们便得提前狩猎里森林里的狼群。否则,狼的头领大概率要变异。虽然还不清楚原理,但人们早已通过最质朴的行为进行预防。
约翰贪婪地吞下一块点心,冰与火通过在口齿间迸发的血小深入,莫名的燥热布满他的身心。
这东西能强化人的体质,原理类似于吃啥补啥。一般没人会对这东西上瘾,因为它实在难吃。但为了更好的与撬棍配合,约翰一向很勇敢。毕竟,不健壮的魔法师决不能炼造出最好的圣剑。虽然他本来也还炼不出这种高端货。
“师傅!师傅!“车厢前传来学徒兼职车夫的于连的声音。”快看呐,快看。我们就快到将拉魔恨了!”
约翰掀开车帘子,果然看到一个大镇子,都隐急若现,参差十万……十千人家。
果然,约翰对自己说,不是哪里都和那不勒斯一个画风。
想到这,约翰又想到贞。如无意外,她应该在玛蒂尔达的帮助下进行就任西西弗女伯爵的游行了,祝她顺遂!
其时,马车已近城填。约翰,哦,是约翰·德·格拉魔根,声名享彻的大魔法师莅临他忠诚的领地。瞧哪,在于连的位置已隐隐能看见夹道欢迎的市民们。一旁骑匹棕色矮马的布里卡隆比约翰还激动,呼吸急促,好像艾斯见超兽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