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将阁下,这个计划会不会太冒险了?”
英军指挥部内,第12步兵旅旅弗兰克·怀特攥着军帽,眉头拧成了疙瘩,“本土军团一旦离开,正面防线全靠殖民地部队撑着,明军要是趁虚突袭,我们根本挡不住!”
指挥官威廉·安德列背对着他,手指在地图上的峡谷位置重重敲击,铜制烟盒在掌心转得飞快:“弗兰克,对面明军的狠劲你又不是没见识过。”
他猛地转身,猩红的烟丝在嘴角颤了颤,“就凭我们这点人,攻得上他们的阵地?总督府的援军还没见影,斥责电报倒先来了三封——我们必须打场漂亮仗,不然谁都别想好过。”
“可我们完全可以等援军到了再……”
“等不起!”威廉厉声打断,指节因用力而发白,“明国没对英国宣战,英国本土也没对明国宣战,你以为这是为什么?”
弗兰克茫然摇头,他是个纯粹的军人,搞不懂这些绕来绕去的政治把戏。
“这意味着两边都没做好全面开战的准备!”威廉将烟盒拍在桌上,火星溅起又迅速熄灭,“这场冲突的关键就是出其不意。拖久了,伦敦那帮议员会找明国和谈,到时候背锅的是谁?是你我!是前线这些‘无能’的指挥官!”
作为老牌勋爵,他太清楚议会的套路了——怂恿开战的是他们,瓜分殖民地功劳的是他们,真要追责,永远轮不到穿丝绸马甲的老爷们。
弗兰克的脸色终于变了,后知后觉地挺直腰板:“阁下,我明白了。无论如何,必须打一场胜仗。”
威廉露出一丝赞许的神色,挥了挥手:“去吧,让12旅提前隐蔽,我会稳住正面,这段时间不会主动进攻。”
弗兰克敬了个标准的军礼,转身时军靴在石板地上磕出清脆的声响。
……
夜色如墨,叶正则率领32旅六千兵力悄无声息地抵达峡谷入口。
山风卷着寒气掠过岩壁,吹得火把猎猎作响。他没有贸然下令通行,而是对身旁的侦察班长低语:“带一个班摸过去,看看对面动静。”
半小时后,侦察兵连滚带爬地回来,声音压得极低:“大人,峡谷那头有情况!岩壁后面全是英军的帐篷,至少有三四千人!”
叶正则瞳孔微缩——弗兰克的部队竟比他们早到半天。
他低头看了眼怀表,指针正指向亥时三刻。“看来威廉比我们想的更急。”他冷笑一声,对副官下令,“留一个团在这儿,多点火把,每隔一刻钟往峡谷里放一轮枪,动静越大越好。其他人,后队变前队,跟我原路返回!”
副官虽满心疑惑,却还是沉声应下,转身去安排人手。
很快,峡谷入口便亮起密密麻麻的火把,枪声在夜空中炸开,借着岩壁的回音,听起来像是有大股部队正在强攻。
峡谷另一端的英军指挥所内,弗兰克正借着油灯研究地形图,听见枪声猛地站起身,抓起望远镜冲出帐篷。“长官!明国人在对面!”哨兵的喊声刚落,他已看清峡谷那头晃动的火光,仿佛有千军万马正准备冲锋。
“让士兵进入阵地,把山炮推出来!”弗兰克放下望远镜,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明军果然钻进了圈套。
他不知道的是,此刻叶正则早已带着四千主力,借着夜色向回急行军。32旅里有不少乌斯族士兵,这些常年在高原上迁徙的汉子,脚底板比铁皮还硬,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来时用了三个时辰的路,回去竟只用了一个半时辰。
而留在峡谷入口的明军,正卖力地演着戏:小股步兵时不时冲进峡谷,在距英军阵地老远的地方胡乱放枪,火把被故意晃动得厉害,营造出“主力正在集结”的假象。
弗兰克的部队一次次进入戒备,却始终没等来真正的冲锋,只能在寒风里紧绷着神经。
气喘吁吁的叶正则冲进楚辞的指挥所时,对方正对着地图沉思。“师兄,英国人果然在峡谷设了埋伏,四千本土部队!”
楚辞猛地抬头,眼中闪过精光:“来的正好!他们的主力被牵制在峡谷,正面空虚,今夜就强攻!”
夜里十点整,明军阵地突然响起震天的炮声。32旅留下的火炮早已归建,此刻数十门山炮同时怒吼,炮弹拖着红光砸向英军阵地,爆炸声此起彼伏,将夜空撕裂出一个个橘红色的裂口。
英军阵地上,印度士兵正蜷缩在简易工事里打盹,炮弹落地的瞬间,不少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炸上了天。泥土混着肢体飞溅,惨叫声在营地各处响起。
威廉从行军床上弹起来,抓起望远镜看向对面,脸色瞬间变得铁青:“明国人疯了?这个时候进攻?”在他的计划里,明军应该正忙着闯峡谷,就算发现埋伏,也该与弗兰克陷入僵持,怎么会突然强攻正面?
更让他心惊的是,明军的炮火比预想中密集得多——他们显然整合了新到的援军火力。
“顶住!让印度部队进入前沿工事!”威廉对着传令兵大吼,可话音未落,前沿阵地已响起密集的步枪声。
明军的进攻确实不算顺利。简易工事给了印度士兵一丝底气,他们趴在沙袋后面胡乱开枪,子弹嗖嗖地掠过明军冲锋的路线。手持上了刺刀的498式步枪,明军士兵不断倒下,鲜血在夜色里洇开深色的痕迹。
“大明万胜!”军官们拔出指挥刀,刀刃在火光中闪着冷光,“跟我冲!”
距英军阵地四百米处,一股明军突然停下脚步,迅速排成三列横队。“预备——放!”随着军官一声令下,齐射的弹幕如暴雨般泼向英军阵地。
明军的射击技术明显更胜一筹,印度士兵打一枪的功夫,他们能射出两三发子弹。更要命的是,英军为了照明,在阵地各处插满了火把,简直成了活靶子;而冲锋的明军借着夜色掩护,印度人只能靠炮弹爆炸的瞬间辨认目标。
就靠着这一点点优势,明军硬生生冲到了英军阵前。
威廉举着望远镜,手指因用力而掐进金属镜身——进攻的明军不过三四千人,沿途至少倒下了八百到一千人,伤亡已经超过三分之一。在这个时代,任何部队承受这样的损失都该崩溃了。
可他看到的,却是明军士兵眼中狂热的光芒。“为了皇帝陛下!”
呐喊声震耳欲聋,498式步枪比英军制式步枪长出一截,这意味着白刃战时,明军总能先一步刺中对手。
噗嗤、噗嗤……刺刀入肉的声音在阵地各处响起,明军士兵嘶吼着,脸上溅满鲜血,在火光映照下如同地狱爬出的恶鬼。
一名明军军官挥刀劈开迎面刺来的步枪,顺势一脚踹倒对手,刀刃横抹,直接划开了那名印度士兵的喉管。转身时,他又迎上三名印度兵,刀光如电,先是斩断一人的枪托,跟着逆势上挑,撕开第二人的胸膛,最后手腕一翻,斜劈而下,将第三人从肩头劈到腹部。短短二十秒,三人尽灭。
印度士兵彻底崩溃了。他们不怕死,但怕这样不要命的打法——顶着枪林弹雨冲到跟前,还能狞笑着挥刀砍杀,这根本不是人类能做到的事!
“不许退!重新集结!”威廉掏出****,对着天空连开两枪,可逃跑的士兵根本不理会他的命令,有的甚至扔下步枪,扒开同伴的尸体往后方钻。
明军趁势追杀,刺刀捅进后背的声音、胜利者的呐喊声、失败者的哀嚎声,在拉米尔的夜空里交织成一片混乱的交响。“为了皇帝!为了大明!”的吼声越来越近,威廉看着不断收缩的防线,第一次感到了深入骨髓的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