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抱歉喔,因为没想到这么快就会有客人上门,我还没怎么准备好食材,所以目前最快能端上来的就只有这种东西了。”
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轻轻放在了桌面上,爱歌双手合十,看起来很不好意思地对商画说道。
“不,这样就可以了,谢谢。”
商画摇摇头,谢过这位有些过于年轻的“大厨”兼“店主”,便低头看向自己桌面上的那碗汤面。
一碗番茄鸡蛋面。
没什么特别的,没有金光闪闪的特效,没有惊为天人的卖相。
就只是一碗散发着热气的,闻起来很香的番茄鸡蛋面。
“介意我坐在这里么?”
抬起头,商画看见爱歌站在桌子的对面,正微笑着向自己递来询问的眼神。
“不介意。”商画也礼貌地笑笑。
“我呢,希望可以亲眼看着客人吃下我做的食物。”爱歌一边拉过椅子坐下,一边说道,“这样会让我很有成就感,就像是……就像是得知自己的努力被认可了一样。”
她顿了顿,双手在桌上轻轻交叠起来,那双湛蓝而清澈的眼眸直勾勾地望着商画。
“我这么说,客人能理解么?”
她的话微微触动到了商画。
“啊,有一点吧。”商画说,“自己灌注了心血的事物能得到某人的喜爱,那的确是挺叫人高兴的……吧。”
“客人看起来像是那种会搞文艺创作的人。”爱歌又道,“无论是气质还是说话都很像。”
“意思是说我看起来不像个正常人么?”商画半开玩笑道。
“不,是说客人你很特别。我很高兴第一位光顾本店的就是客人这样特别的人。”
“那还真是受宠若惊。”
商画挑了挑眉,但只当这是爱歌对首位主顾的恭维话。
“这可不是假惺惺的恭维喔?”宛如读了商画的心般,爱歌笑眯眯道,“我是真的觉得客人特别,也是真的对客人的光顾感到开心。”
“喔,嗯……”
面对那发自内心的笑颜和直白的言语,商画突然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只好微微偏过视线,一时窘迫得像个没怎么接触过异性的纯情高中生。
“所以……”
“嗯?”
“客人真的是么?文艺创作者。”
“……以前算是吧。”商画有些自嘲地耸耸肩,“不过,现在也就是个无业游民而已。”
“这样。”爱歌点点头,也看出商画不太想聊这方面的事,便转过话题,“啊哈哈,你看我,都忘了客人是来用餐的,不是来聊天的。”
“暂且忘了我刚刚的话,客人还是请快吃面吧,要是凉了可就不太好吃了。”
“没事,和老板娘你聊天我也很开心。”
打了个哈哈,商画没再客气,当即抄起筷子端起了碗——
该怎么说好呢。
就像外表一样,这碗面的味道,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
面条很劲道,汤底很浓郁,鸡蛋和番茄也很鲜甜。
但也仅此而已,味道是很棒,但也没有棒到惊艳的程度。
商画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他曾经也在魔都品尝过真正的名厨的手艺,相比起来,这碗鸡蛋面实在是没什么值得称道的。
但为什么呢?
为什么随着暖洋洋的面条下肚,他的心底就会升起一种难以言喻的安心感呢?
是因为终于摆脱了腹中那令人窒息的饥饿感吗?是因为太久没吃到别人用心做出来的食物了吗?
还是说……
是因为对面那个一直默默不语、只是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女孩?
商画不清楚这个女孩为什么要那样看着自己,那种热切而怀念的复杂眼神……难不成他们以前认识么?
可商画敢发誓,自己的前半生绝对没有在现实中见过爱歌这样的金发蓝瞳美少女。
所以为什么呢?
是我发疯了么?他想,其实我已经快被饿死了?现在的一切只是濒死前的幻觉?
“——You know you're crazy
(你知道你是个疯子)
Well you're crazy
(你已经疯了)
You know you're crazy
(你知道你是个疯子)
You know you are
(无可救药)
Bring it down
(病入膏肓)”
摇滚乐手的歌声还在从唱片机内流出,火一样热烈的旋律和鼓点在店内不停回荡、冲撞。音乐的律动和面条的香气似乎混作了一团冲击着商画的神经,叫他忽地出了神,不觉间竟与桌对面的爱歌对上了视线。
那双湛蓝的眼眸对他眨了眨:“怎么了?不合你口味么?”
“……很好吃。”商画轻声道,“真的,非常非常好。”
“可能是我至今为止吃过最好吃的一碗面。”
在这句话上,商画的确没有开玩笑。
得到这样高的评价,爱歌却没说什么,只是微笑,笑得眼角弯弯,笑得叫人心神荡漾。
到了这一步,是不是幻觉其实早都无所谓了。
他干脆把一切不真实感抛到了脑后,近乎是抱着一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只管全身心地去享受这样的氛围、耳边的音乐、碗中的面条……
以及女孩的注视。
大概在又两首歌的时间后,商画终于喝光最后一口面汤,放下了碗筷。
他摸了摸裤兜,想要掏出手机把饭钱付了,就此结束这场有些过分美好的幻境。
但刚摸到手机他就猛然回想起来,那个【Yes】和【No】的选项……他还没做出选择。
那是不是就相当于,他的手机现在其实和一块废铁也没什么区别?总不会他还能把那个选项暂时切到后台,先点开微信进行付款吧?
那样的话可就太搞笑了。
不过玩笑归玩笑,商画现在是真不知道该怎么付饭钱。
淦,他出门前又没带现金!
爱歌显然也注意到了他的尴尬。
“饭钱的话就不必了,一碗汤面而已。”爱歌说,“况且今天是本店第一天开业,你又是我的第一位客人,就当是特别福利吧。所以……”
她轻拍桌面:“客人不着急走的话,不如坐下再陪我聊会天,就把这个当作我这碗面的报酬如何?”
她这么说,商画肯定是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客人没什么想问我的么?什么都可以哦。”见商画又坐了回来,爱歌兴致似乎更高了,“我看得出来,客人对本店有不少疑问吧?”
“你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商画说,“老板娘、额,爱歌小姐……是日本人吧?刚刚也听到你说了日语。”
“是喔。”爱歌坦然道,“我是来自日本没错。”
“那为什么要来到天朝,额,还是在这种小县城开店?”
“因为我有个故人住在这里,我其实是来找他的。”
“找人?”商画一怔,“我就是个本地人,如果你是要找人的话,或许我可以帮你……”
“不,我要找的这个人……他,嗯,他的情况有些特殊。”
不知为何,商画总觉得爱歌在提及她口中的那位“故人”时,双眼似乎黯淡了一瞬,但也就那么一瞬,让他无法确定是不是自己看错了。
“唔,总之谢谢客人的好意,不过我不需要任何帮助。”
“这样。”商画点点头,也没在这个话题上纠结,他转而看向一旁过道上的唱片机。
“放的是《毁灭的欲望》吧?枪花乐队的第一张专辑。”他又说,“说起来,在你们日本那边有部很有名的漫画,主角的原型就是这支乐队的主唱来着。”
“是《JOJO的奇妙冒险》第七部的主角乔尼·乔斯达对吧?这个我知道的哦,毕竟JOJO的作者也是个摇滚迷嘛,他在漫画里致敬过不少知名乐队。”
有些出乎商画预料的,爱歌不仅完美地接下了他抛出的话题,而且还兴致勃勃地延伸了下去。
“其实枪花乐队的话,我更喜欢的是《运用你的幻觉》这两张专辑,不过考虑到今天是第一天开业,感觉放他们的首专会比较合适一点。”
“爱歌小姐很喜欢枪花乐队?”商画有些惊讶。
“这是件很奇怪的事么?”爱歌反问。
“额,应该是我的刻板印象吧,如果是女生的话……就算是会听摇滚乐,我想或许会更喜欢披头士那种,嗯,看起来更‘偶像’一点的。”
“看起来客人你对我有些误解呢,不如说,客人以为的会喜欢摇滚乐的女生都是什么样的?”
“额,单就我认识的,喜欢摇滚乐的女生的话……”
商画努力斟酌着语言。
“但枪花,呵呵,他们完全就是一群老流氓。你懂得,嗑药开趴殴打粉丝什么的。”他笑笑,“更何况硬摇滚对于一般人而言,可能确实有点‘吵’了。”
“这点我同意,枪花的确就是一群老流氓。”爱歌也捂嘴“吃吃”笑起来,“在我十四岁以前,如果有人要跟我说我以后会喜欢上听这群老流氓创作的音乐,我肯定会觉得那人疯了。”
她露出了怀念而感伤的眼神。
“那时候的我啊,真是天真得不行,就像绝大多数躁动的青春期女孩一样,成天憧憬着有朝一日遇上只属于我的‘白马王子’。如果不是因为……”
爱歌的话语忽地断了。
“因为?”
“没什么,人在成长的过程必须要经历的一些波折而已,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也都不同,无论是我,还是客人。”爱歌将一根纤细的手指竖在脸颊旁,俏皮地微微嘟起嘴,“就当是为了维持神秘感,这一段故事就允许我暂且保密吧。”
“也是,谁年少时都多少做过一些傻事。”商画深以为然,又问,“那爱歌小姐到底是怎么喜欢上摇滚乐和枪花的呢?”
“这个啊,说起来不怕客人你笑话。是因为在很久以前有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他第一次把他喜欢的音乐分享给我一起听时,耳机里刚好随机到的就是枪花的歌。所以,我会喜欢上摇滚乐和枪花,都是因为那个人。”
“恕我直言,那个对你很重要的人……他难不成,已经去世了么?”
“他……不会死的。”
奇怪的是,爱歌回答的不是“是”或“不是”,而是有些微妙的“不会”。
正当商画感到些许疑惑之际,他忽地察觉到自己的裤腿似乎是被什么东西蹭了一下。
“?”
低头一看,竟是一只狗子,它不知何时趴在了商画脚边,一边翻过身露出软乎乎的肚子,一边眼巴巴地瞅着商画,尾巴摇得像是风扇一样。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只狗子,是红色的。
“汪呜!”
见商画终于将目光投向自己,那狗子欢快地叫了一声。
这时,桌对面的爱歌忽然道:“德拉科,不要吓到客人哦。”
“这是爱歌小姐养的狗?名字是德拉科?刚刚怎么没见到?”商画一边问,一边俯下身伸手去揉狗子的肚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红的狗……喔,还是个女孩。”
“我猜刚刚她应该是躲在后厨,趁我不在想偷吃吧。”爱歌说,“很可爱的孩子对吧?”
看着因为被自己怒搓狗头而舒服得眯起眼哼哼的德拉科,商画一乐。
“嗯,性格的确不错,挺乖挺粘人,还不怕生。”
“如果是其他人敢这样揉她脑袋的话,早就被咬了,但看起来客人是个例外,她很喜欢你呢。”爱歌看向前爪搭在商画腿上,试图爬到商画怀里的德拉科,“德拉科,别让客人困扰。”
“没事没事,我挺喜欢狗子的,不困扰……”
虽然商画这么说,但德拉科却像能听懂爱歌的话一样,竟有些不情不愿地主动回到地上,就只是围着商画转圈之外再没做什么出格的举动。叫商画不得不感慨这只狗子居然这么通人性。
——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里,商画就这样一边揉着狗头,一边和爱歌继续闲聊。
他们主要是聊摇滚乐,聊枪花涅槃之间的冲突与趣闻,聊性手枪和雷蒙斯引起的朋克运动,聊披头士的队内矛盾与解散,甚至是聊米克贾格尔和大卫鲍伊到底有没有真的上过床……
他们从80年代向前倒带,经过70年代暂且停在60年代,追忆50年代后又反过来奔向了90年代,直至跨越千禧年的大关,最终……回到当下,回到坐在对面那人的双眸之中。
商画从未感到如此愉悦而轻松过。
无论他抛出什么样的话题,桌对面的女孩都能完美接上,并顺势抛出下一个。就像是一场考验默契的抛接球游戏,而他们总能跟上对方的节奏,让游戏能够一直进行下去,并且永不枯燥。
但遗憾的是游戏总有结束的时候。
“和你聊天很开心,爱歌小姐,真的,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也说不定。”商画长舒一口气,站起身,“但我待得可能有些太久了,就不再继续打扰你正常营业了。”
“没什么打扰不打扰的,毕竟你看,我这地方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人来。”
爱歌当即也起身,送着商画走到店门外。
“还请以后多多关照本店哦,我存有不少经典乐队的专辑,下次客人来的话再一起听吧。”
“那我先期待着了。”商画点点头,走出两步,又回头冲爱歌招招手,“下回见,爱歌小姐。”
“嗯,下回见。”
爱歌站在店门前,微笑着目送商画的背影慢慢远去,直到最后消失在街角,也良久没有收回自己难以掩饰的热烈的目光。
“下回见呢。”她以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呢喃道,“画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