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里人来人往,老人独自坐在后门的椅子上喝着酒,前台有警察,有记者,服务生小子也被叫了过去。
老人有点无聊,他有点怀恋与他人合作的感觉,他想做点什么,但他不知道能做什么,他还感觉自己像是黏在椅子上了,这不应该是坐了一下午的感觉,应该是坐了一周,或者更久,老人想着。
总之,今天是不行了,老人站了起来,向着波旁街走去。
波旁街(Bourbon Street)是新奥尔良爵士乐的诞生之地,一代宗师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音乐起点,更是整个新奥尔良的灵魂。这里有大小不计其数的爵士乐酒吧、爵士乐乐手、爵士乐爱好者,永远人气鼎盛,弥漫着古老的维多利亚情调。
老人不喜欢这种气氛,对他来说,可能没什么能值得他喜欢的,除非能有人再和他一起在船上。船上的多是船歌,但能和其他水手一起,唱什么都无所谓。
新奥尔良这地方还有被称为“当地人的波旁”的高卢人街(Gaulmen),距离著名的高卢区(Gaul Quarter)仅有几步之遥,据说以前是新奥尔良是高卢的领地,在被维多利亚打下来后才有了这个区。
这儿作为新奥尔良最著名的娱乐区,从魅惑的爵士乐,到忧郁的蓝调乐,从激情的雷鬼乐,再到火爆的摇滚乐,各种音乐类型在此相聚,每天都有精彩的现场音乐在耳边环绕,不比汐斯塔差。
但这些和老人终究没什么关系,他走到波旁街的一家酒吧旁。据说波旁这个名字也来自高卢,是高卢的波旁王朝,但酒吧少有高卢风格,维多利亚风格要比高卢风格多些,甚至更古老。
但也不是全部,这儿更多是自由的,维多利亚人也好,高卢人也好,像他一样的伊比利亚人也好,怎么什么都有,老人想着。
虽然是晚上,但街上人可不见少,许多酒吧,餐厅,和在殖民地才兴起的脱衣舞俱乐部,以及T恤和纪念品商店都挤满了外地人。
但这繁荣的还有同性社区,据说有新奥尔良最大的同性夜总会。同性社区的边界线在这被称为“天鹅绒线”。
这儿搬走的“流亡的拉菲特咖啡馆(Cafe Lafitte In Exile)”在后来被考据是哥伦比亚最古老的同性酒吧。老人也曾去过,那时还没什么“天鹅绒线”。
那不是什么好经历,老人不想回忆,但他当时是逃着出来的。
老人喜欢换着酒吧喝酒,他指望再尝到一口家乡的酒,他尝了很久,也没有尝遍。因为这的酒吧总是开了关,关了又开。
现在酒吧更是大多准备搬到移动城市上去,有个什么吉奥尔,发了大钱,把这小镇复制到大城市上去,留下的尽是穷人和被打压的家伙。
还是海边好,不需要加上大轮子躲来躲去,老人想。他又想起了没有声音的巨浪,或许也不是那么好。
移动城市上的波旁街是怎么样的,老人不知道,但他看来现在这条波旁街即使夜幕还没完全降临这条街道也非常的肮脏,充满了扒手,身上带着浓浓酒气的游客们,乞丐,骗子以及更多的醉汉,里面甚至可能还混着感染者。
酒吧的喇叭以及表演单人打击鼓的街头艺人,不断制造出垃圾的音乐。这里是红灯区和犯罪高发地,但就因为一些漂亮建筑和高卢街道名引发的荒谬的市民自豪感,这一点就被掩盖了,实际上这里已经非常老旧了。
这里一点都不适合游客来游玩,除非你本来就是那群大吵大闹的醉汉们中的一个,老人毫不留情的评价着。也许他也是这群醉汉里的一个。
老人还是忍不住!那个被巨浪淹没的小镇,同样是港口,她可比这大多了。那儿被叫做宾茨(Binz),是在吕根岛(Rügen)上最美的海滨小城了,或许也是伊比利亚最美的海宾小城市,老人想到。
那儿的城中多是有着雕花木制阳台的小洋楼,精致华丽,浓浓的度假风很让老人怀恋。最受老人喜爱的,还是绵延几公里的优质滩,沙滩的质量非常好,又白又细。沙滩与小城的结合处,是一条长长的海边步行道,一边看城,一边看海。
而这新奥尔良,没有那样的沙滩,没有那样的步行道。老人并不讨厌新奥尔良,这有那孩子,老人也知道河口和海口是不能比的,但他忘不了。
老人从不带孩子来波旁街喝酒,他们多是在旅店楼下,找服务生要些难喝的起泡酒,但孩子喜欢那个,他喜欢气泡的口感。
孩子还喜欢收集一些小东西,来组装成自己城堡,老人想带孩子回那去,那的沙滩可适合堆城堡了,每年会有比赛。
可能以后都不再会有堆沙堡的比赛了吧,不管在伊比利亚的哪儿,不管在哪一个真正的海边,老人想着,进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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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意外,那位好好警员先生竟亲自为我带来了一份三明治和今天的报纸。
我认为晚上看报,不是什么好习惯,因为关心的人早在晨时就看过了,而且写的也算是昨天的事件和今天的“预告”, 现在应该是打开电视的好时间,可旅店的房间里面没有,而好好先生也不打算就这样走。
“你还有什么想问的,警员先生?”
“好好说一下吧,先生,您为什么要站在窗户上?”
“拜托,这里才二楼好吗?”
“所以您为什么要将腿迈出去了?”
“一个混蛋为我送上了‘惊心’包装的威士忌,而我以为是炸弹。”
“您为什么会认为那是个炸弹呢?先生。”这家伙想要问到底!
“想想看,你刚到一个新地方,四周都是新伙计,新景象,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家伙给你递上了可疑的盒子”
“想想看,里面会有什么?旅店的特殊服务?还是想让我变成感染者的炸弹?”
“那么,像您这样一位从维多利亚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才会来到这”
“才会在战争期间,不远万里从沃威克到新奥尔良来,甚至坐的是马车?”
到这第一天就被监视并不意外,毕竟会长都能知道我的到来,但官方会这样警惕,说明它们确实有所隐藏。
“您可能不知道,我,我对这所谓的‘疫情’很感兴趣。”我将会长给我的报纸递给他看
“这么说,您是位医生?”
“不,我是个民俗学家”
“民俗学家?”
“这儿的疫情看上去很神奇,像是什么魔族佬的邪恶法阵”
“好吧,先生。”他不想和我纠缠了,我也不想,我也不指望他能信。
“今天,就先到这吧,明天我还会来的。”拜托,别啊,都看出我在敷衍了,还来干什么。
“那么再见?”
“再见,祝您有个愉快的夜晚。”
他比我在伦蒂尼姆遇到的警察更有耐心,但他们都是一个样,干着比城防军轻松的工作却有着一样的工资,不放过街上任何一个偷东西的小孩子,遇见真正的刑事又跑得比谁都快。
他们甚至和那些培养小孩子偷东西的坏家伙是一个团伙的,因为在贫民窟,感染者和非感染者的划分并没有那么清楚,他们都那样浑身肮脏,带着病菌。
我得感谢布朗洛先生还有他的管家老太太,他们坚信我不是小偷,并给了我心理上与经济上的支持。
那是在我逃出棺材店后的故事,我当时向着路牌指引的方向,一路走着,期待这有一天可以抵达伦蒂尼姆,移动城市上的路比天然的更难走,柏油路对赤脚来说,不是好事,在那段时间里,我总是饥一顿饱一顿,食物全来自施舍。
路上来往的车很少停下更别说带上我走,但还是有好心人愿意给一个面包。
我出了原来的小城,来到荒原上,又走了许久,我遇见了杰克,他是个孩子,他也是那伙盗贼集团训练出的扒手,在他的带领下我在一个夜晚进到了伦蒂尼姆的城内。
在那我遇到了费金,他是集团的头子,他教我玩所谓“手帕游戏”-------在他不注意的情况下把他的手帕拿出来,他们带我去书店,偷一位彬彬有礼的先生,那就是布朗洛先生。
他们得手了,把我留在原地,布朗洛先生反应了过来,喊人抓小偷,我昏了神,跑了起来,人们并没发现小偷,但我跑起来这一举动是可疑的。
警察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们把我按倒在地上痛殴了一顿,并关了起来,直到布朗洛先生来,先生他并没有认为我是小偷,且不打算起诉我,但警察不愿意,因为法官判定我有罪后,他们就算办成了一起案子,有笔不小的提成。
就在法官准备将我定罪时,书店老板站了出来,为我澄清,我以为他是好人,但后来发现他不过也是盗贼集团的一员,不过是害怕我把情况全部说,害他们被捕。
我被可怜我的布朗洛先生,带回了他的家里,在那我的伤渐渐好了起来,有管家太太贝德温陪我打牌看书,布朗洛先生还给我买了新衣服,但盗贼集团并不安心,他们依旧害怕我把他们的事说出去。
事实上,我也告诉了布朗洛先生。
但格里姆威格,布朗洛先生的一位朋友,他被派来离间我们,他告诉布朗洛先生,我看起来想是个小偷,是来买苦的,好乘机偷走家里面的东西。
实际上他们也这么做了,派了扒手,偷了东西,栽赃到我身上,我又被警察抓走了,还被拷打了一顿,尽管这么在警局里也是违法的,管家老太太还是相信我的,布朗洛先生在他的朋友的误导下,显得很气愤。
在牢里面,他们派了杰克,我到这最初遇到的孩子,来说服我继续加入他们的偷盗事业,我假意答应,不然我可能死在牢里面。
我开始跟着杰克偷盗,但集团为了考验我是否忠心,让我盗窃失手并被指认出,我没有供出他们,并开始逃跑,于是我上了报纸头条。
我并不知道那时管家老太太会怎么样的伤心,但我跟这盗贼集团彻底干上了。
我设法找到了维多利亚的秘密探员,并通过集团中想要逃跑的一个孩子南希,提供的证据,让整个集团被一网打尽,布朗洛先生的朋友,格里姆威格,也被指出是个大盗。
我带着布朗洛先生家被盗的东西回到他们前面,管家老太太贝德温亲切的拥抱了我,而布朗洛先生认为他冤枉了一个孩子,想要补偿我,我拒绝了,但还是和他们一起住了下来,因为这让我有了家的感觉。
从那时起我对所谓的体制内的警员和那些自来熟好感的人就报以警惕。
事实上,这是明智且正确的,而现在的新奥尔良,我认为也是如此,有钱的家伙们都搬走到移动城市上了,那剩下必然都是些精明的家伙们,他们又穷又精,必然不会放过一切升官发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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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第二天醒来是在港口的船上,他从船上爬了起来,酒瓶猛地掉在甲板上。
看来昨天他确实喝得有些多了,至少,他没认错船,老人想。他今天并不打算去钓鱼,他准备去贫民区中的贫民区杰克逊庇护所看看,他认为那能找到不少趁手的好家伙。
事实上,是这样的,魔族佬们多是感染者,而庇护所,恰巧是感染者和难民的庇护所,所以那里确实能找到不少武器。老人又喝口酒,把自己弄得黑漆漆的,又把拿了些粗布麻袋把自己裹起来。
“罗赫略,罗赫略。”
“又怎么了,圣地亚哥?今天还没什么人来我这。”
“不,不是的,我想找点家伙事。”
“怎么了,想找什么鱼叉枪吗?”
“不,我是说,趁手的家伙。”
“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吗?想要点什么?”
“有弯刀吗?可以的话再来上一把铳。”
“铳?”
“所以你现在是什么?一只会开铳的狮子吗?”
“不,我现在是个猎人。”
老人把“猎人”这个词儿在心里念了一遍又一遍:“猎人,猎人猎人。”
你们知道,他喜欢上“猎人”这个词儿的声音了-------就像有些人喜欢“冰淇淋”或者“比萨饼”,“桑巴舞”或者“奶油汤”的声音那样,他喜欢上“猎人”这个词的声音了。
“一个猎人,一个猎鱼的家伙?”
“这附近没有你们伊比利亚的凶猛鲨鱼或者别的什么的大家伙。”
“也没有什么猛兽,更没有什么拉特兰铳。”
“所以来点弩怎么样?”
“不坏,都有些什么?”
叫罗赫略的老家伙,跛了只脚,驼着背,羽毛在他手上和头两侧格外显眼,尽管他戴着顶大帽子。
他俯下身去,翻找这,但就只拿出了一把手弩,手弩弓和弦看上去是完整的,但木制的握把上有着一道爪印,弩上还有一股烂泥臭味,想从土里刚挖出来的。
老人盯着罗赫略。
罗赫略也盯着他。
最终是罗赫略败下了阵来。
“好吧,好吧,我知道。”
他又拿出了把弯刀,这弯刀是一把短而弯曲的单刃剑,可以在近距离有效使用。
它的切削刃非常锋利,刀片很重。与较长的剑(如军刀)相比,它的优势在于,它可以轻松地通过索具,绳索或帆布进行砍伐。
它的短而宽的刀刃被证明是在船只等密闭区域进行近身搏斗的理想武器。在船上战斗时,任何长剑的问题在于你没有太多移动空间。因此,水手和海盗更喜欢使用短而重的武器。
老人当然不例外。
“买下这把刀,那手弩也送你。”
“弩箭呢?”
“自己买啊!你是哪里来的穷死鬼吗?”
“好,好的,我自己回去削。”
老人将弯刀别在腰侧,重新用粗布麻袋裹上,他觉得自己回到了海边,回到了赫尔辛基(Helsinki),那是他船长的故乡,他们还在伊比利亚时,船常常在宾茨和赫尔辛基之间往来。
赫尔辛基当地有个雕像,当地的人们认为广场喷泉中的这个髁体的女人的雕像是一件非常重要的艺术作品。
以前,在高卢巴黎的哈维斯·阿曼达雕像受到了很多女人的批评。在之后这座雕像被安放在了赫尔辛基,人们叫它叫做海的女儿,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她得到了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哈维斯·阿曼达。
这座雕像受当地很多大学生的欢迎,学生会在这边举办戴帽活动。这是一座铜像,周围还有四头海狮,但往往是被忽视掉的那种。
这个雕像的原型是马塞勒·德尔奎姆(Marcelle·Delquim),他也标志着赫尔辛基的复兴,但老人还是不知道哈维斯·阿曼达到底是谁。
尽管他是在这雕像下面获得了他人生第一把弯刀。
弯刀不只是让老人想起来家乡,更是让老人有了底气,他不认为那些邪门小子会只点燃一次提灯,也不认为那些怪物只会出现一次。
他再次看向了手弩上的爪印,想着,或许离开这片不能躲避天灾的城镇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