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的元旦,纽约没有下雪。
在窗外的喧闹和鸟儿的鸣叫中,约翰慢慢从床上起身,朦胧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进来,落在他的床边。
这是他关掉闹钟的第一天,也是他休假的第一天。
他住在一间五十平米的单身公寓里,虽然这间公寓在布朗克斯区,治安情况和哈林区基本可以说是难兄难弟,但对于约翰这种活阎王来说,小蟊贼连靠近他公寓的勇气也没有。
那个叫约翰的家伙,不太好惹。
约翰翻身下床,看了眼闹钟,已经是早上十点半了。
他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屋外的冷空气闯进屋内,他深吸了一口,不禁感叹:
休假的空气都是香甜的。
由于不想见到他那不成器的老爹,约翰在假期里并不打算回家。
见识了纽约的灯红酒绿以后,又有谁会愿意回弗吉尼亚的那个破农庄呢?
他刷牙洗脸,换上一身便服,朝楼下走去。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利坚,没有网络、电脑之类的娱乐,至于电视的普及也还遥遥无期,对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来说,这个年代未免显得太过冷清。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还是找到了不少娱乐方式,他也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年代有每个年代的乐子,人类在这一方面的创造性永远不会匮乏。
下楼以后,约翰先在路边来了瓶快乐水,咣咣两口,一玻璃瓶的可乐就全部下肚。
他满意地打了个饱嗝,向着另一条街走去。
在布朗克斯区的商业街上,有一个售卖冰淇淋的家庭作坊,那里的老板是一个名叫鲁本·马特斯的波兰人。
他穿过两条街,到了哈根达斯门口,买了三个在原本的世界价值三十人民币的冰淇淋球,一边用木勺挖着,一边朝另一个街区走去。
抛开恐怖的犯罪率不说,布朗克斯其实是个相当不错的地方,这里有全纽约最多最大的公园,还有纽约植物园和布朗克斯动物园。
不过约翰对这些东西不怎么感兴趣,他不是一个喜欢风景的人,或者说,稍微欠缺点浪漫细胞。
另一个街区有一家他比较喜欢的法国餐厅,虽然味道比不上中餐,但这可是1929年,要想在纽约吃上一顿正宗的中餐,唯一理想的去处是华尔道夫-阿斯托里亚酒店。
不过约翰先生可不愿为了一顿饭花上太多的钱,所以他选择用法国菜垫垫肚子,下午的事情才是他这一天的重点。
酒足饭饱以后,约翰朝着下一条街走去——那里是纽约扬基队的主场,这支在此时还称得上年轻的棒球队在过去两个赛季里拿下了大联盟的两连冠,成为了全纽约人的骄傲。
平时由于工作太忙,他几乎没机会到现场看棒球,只能从邻居们的口中和报纸上看到当天的比分。
但今天不一样了,今天我放假!
约翰手里攥着提早买来的球票,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朝扬基球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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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从球场走出来的时候,天空已经被夕阳染得鲜红,这天比赛的双方是圣路易红雀和扬基队,这两只队伍是上个赛季的决赛对手,在去年的决赛中,扬基队以4:0的比分横扫了红雀队,赢得了大联盟的总冠军。
复仇心切的红雀队发挥出了超水平的实力,而扬基队则迅速调整,生生将比分扳了回来,逆转取胜。
见证了全过程的约翰直到退场时还热血沸腾,他一边挥舞着手,仿佛自己手中握着球棒,一边兴奋地想着:今天真是来对了。
今天的下一站是百老汇,在那之前,他得先去吃点东西。
二十年代末的美利坚,歌剧和电影是两种比较主流的娱乐方式,而这个年代正好是有声电影和无声电影(也就是默片)更迭的年代,在电影院里,有声电影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取代着无声电影,传统的默片在1929年几近消亡。
不过他今天并不打算往电影院跑,难得的休假,得好好陶冶一番情操才是。
简单吃过了晚饭以后,他回家换了一套西服,直奔百老汇而去。
在世界大战结束和咆哮的二十年代的双重加持下,百老汇迎来了一波飞速发展,并在二十年代末达到了巅峰。
可以说,这是音乐剧最好的年代。
约翰在此前从未看过音乐剧——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怎么会喜欢二十世纪这些老掉牙的东西呢?但他部门里的同事似乎十分喜欢,据说朵拉也会时不时去看一场。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他都得去看看音乐剧到底长什么样子。
深感自己浪费了票钱的约翰在心里直呼后悔,并给自己立了一条规矩:从此以后,再也不来剧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