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弗吉尼亚州的农场主约什·斯图尔特迎来了他第二个儿子的降生,他以自己已故父亲的名字,将这个儿子命名为“约翰”。
在这一年,日俄战争结束,《朴茨茅斯条约》签署。
不过世界上这些小小的变化和美国农场主斯图尔特扯不上一毛钱关系,至少在1905年是这样。
但斯图尔特很快感觉到了一丝不对,主要是自己的这个儿子有些不对。
当然,和后来在小约翰身上发生的事情相比,这都不算什么。
小约翰出生三十天后,父亲和母亲叫来了亲朋好友,打算庆祝他的出生。
当亲戚朋友们欢聚一堂时,躺在母亲怀里,原本只会阿巴阿巴的小约翰开口了,这一开口,好悬没把斯图尔特手里的叉子吓掉。
随着小约翰逐渐长大,他身上的谜团越来越多。
为了搞清楚儿子整天都在说些什么,老斯图尔特专门请了镇子上一个退休的外交官,来和两岁的儿子交流交流。
前外交官原本对这个大老粗农场主的请求十分不屑。龙生龙,凤生凤,红脖子的儿子嘴里能吐出什么东西来?
更让他惊诧的是,小约翰在两岁的年纪就学会了写字。
这个小孩用稚嫩的手指,在沙地上写出了自己的名字:John·Stewart
在名字之后,小约翰又写了几个单词,他的字完全不像是初学者该有的水平,更像是出自某个贵族学校的优等生之手。
除了和年龄极度不相符的学识以外,小约翰的行为举动也颇为老成,全然不是这个年纪的熊孩子该有的样子。
老外交官在离开时激动的握住了斯图尔特,告诉他:你儿子这是天纵奇才啊!
小约翰六岁时从幼儿园升入小学,并在入学前接受了体检。
体检结果显示,他是一名“使徒”。
谁家的使徒更多更强,谁就是“有德之人”,这便是盖亚世界封建王朝的延续逻辑。
直到第一次工业革命,使徒对普通人压倒性的优势才被打破,但“使徒”仍然被视为一个国家中十分重要的力量,被通过各种方式组织起来。
家里出了个使徒,对于世代红脖子的老斯家来说是祖坟冒烟的大好事,光是每个月的官方补贴,就几乎相当于老斯图尔特干半年农活的收入了。
他最终以整个弗吉尼亚州第一的成绩毕业,老斯图尔特敲锣打鼓,把儿子送进了著名的格罗顿私立贵族学校。
一般来说,普通人绝无可能走进这所学校的大门——毕竟能在这里读书的学生,人家太爷爷都得是跟着华盛顿入关的猛人,像小约翰这样的小红脖子,只要不出意外,再过个几百年也摸不到格罗顿的门槛。
这就是使徒的特殊之处了,即使小约翰住的是格罗顿最差的宿舍,但那也是格罗顿的宿舍。
再加上年轻的使徒们会由联邦政府来报销学费,老斯图尔特不仅一分钱不用出,还可以在每个月领到一笔不菲的津贴。
老斯图尔特就如同中举的范进,十里八乡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得来巴结他两下——野鸡摇身一变成了凤凰,一辈子没穿过正经西装的老斯图尔特作为学生家长见识到了什么叫上流社会,从此再也管不住自己花钱的手。
十八岁那年,小约翰从格罗顿学校毕业。成绩优异的他本有机会进入哈佛或是哥伦比亚,但当这个没花过家里一美分的节俭孩子回家以后,却发现自己的老爹已经把家里的钱给霍霍完了。
其实在调查局的第一年,约翰干得很不错,他不仅创下了新人最快的升职记录,所获得的报酬也相当丰厚——一整年的工资和奖金加起来,几乎相当于一个资深银行经理的收入。
就当他以为自己前途一片光明的时候,两个人的出现改变了一切。
其次是在1927年进入“特别情报部”的朵拉,同为使徒,初来乍到的朵拉便在半年内打破了由约翰保持的最速升职记录,并于1928年初升任“特别情报部”部长,成为了调查局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女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