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头。
事实上,今天和以往没什么不同。我把曾经的歌一听再听,把本该完成的任务一拖再拖,把不怎么充裕的时光花费在发呆和沉思上。眼看着窗外的天空由明朗变得灰暗,却依然对手头的文本无动于衷。
我便属于人们口中无精打采的那一类人。除开和要好的朋友在一起的短暂时光,我总是阴沉着脸。我也常常羡慕那些神采奕奕的同学。明明活得一样的好,心情一样舒畅,就连完成的事情都相同,神采奕奕的人总给旁观者一种更快乐、更成功、更富足的感觉。反之,无精打采的人则总是被认为生活不顺。
两类人对生活的热爱也一分不差。我也喜欢午后的阳光,喜欢躺在摇椅上抱着同主人一般懒洋洋的猫。但我并不拥有这样的生活。所以,无论是灰蒙蒙的空气啦、把衣服熨得有棱有角的陌生人啦、又或者是整整齐齐地排在公交车两侧,历史悠久的灰瓦红砖房啦……这些统统都成为了我所喜欢的事物。如此看来,两类人都是热爱生活的人。
我的一位熟人,同我的性格相反,正是一位“神采奕奕”的人。无意冒犯,我便以他为例子说一说“神采奕奕的人们”。
他总是一副热情模样,炯炯有神的双眼配上胖乎乎的脸,瞧着就使人心生亲近。此外,他还非常喜欢收拾自己的形象,每天耗费在穿搭上的时间足够他把开学以来积攒的所有内衣物收拾干净了。让我额外有些好感的是,他把邓当作偶像,嘴上时不时提起毛教员。
然而,接触一段时间后,我越发烦恼同他相处。
他的热情并不是体贴。他总是自顾自地提出帮助,却并不考虑你是否真的需要;他总是不知分寸地对人搂搂抱抱,不料在对方心中根本没有达到可以如此亲近的程度;他的关怀使人感到冒犯,自负的模样则彻底致人厌烦。他的崇拜基于煽情可笑的公众号推文,根本和两位伟人本身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因为他是一个“神采奕奕”的人,所以哪怕做的错了,也可以原谅。哪怕错的严重,也并非是性格,人格的错。他的暴脾气、冒犯,都成了“真性情”。
而我等就不同了。大家都猜测这样平静不起波澜的扑克脸下藏着怎样的悲惨身世或者险恶阴谋。因而,倘若我们做错了事,那便是我们自己性格的责任。人们都喜欢自以为公正地来分析一番,而后不管是非因果地给出原本的结论——他们终究还是把坏的结果归功于你,你的性格。
沉默是金,那为什么内敛缄默就成了不可饶恕的罪责呢?
好在真理不需要同谎言相搏击才能成为真理,而谎言恰恰需要挑衅真理才显得有意义。多少年后,过去的谬误终究会成为人们饭前开胃的笑话,同排泄物一起被冲进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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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说贫穷通过剥夺人大方、洒脱、不必考虑后果的权利,从而剥夺了人具有乐于助人、乐善好施、豁达这一类美好品格的权利,那么活得无精打采则剥夺了人们被原谅,被尊重,拥有美好情感的能力。
我明明同很多人一样。
看完一本青春题材的小说,便不可抑制地写下几段文字;听完一首老歌,便回想起那个时代的街头风光;路过一段飘香的小巷,便有灵感迸发进入脑中……
虽然并不能把他们尽数诉诸文字,但我也写了不少的文字。偶尔有一篇得意的文章,就说是偶然看到的,请来喜欢的人看。
随后果然得到了夸奖,我依稀还记得当时写了什么,大概是这样的:
那粗线织成的红黑色相间的格子围巾,那绒乎乎好似表面铺了一层雾的乳白色的毛衣,那暗藏于两者间隙的小麦色皮肤……
我记住的太多太多,却学不会记住她狡黠调皮的微笑,记住左数第几颗才是虎牙,记住她没过耳垂的到底是长发还是短发。
“嘿嘿嘿,谢谢你啦。”
我大概没有盯上她的双眼。不过直到如今,回想起来,耳垂仍会变红发烫,仿佛正直视着她,呆兮兮、慢吞吞、并无意识地说出那句:“不客气,我也喜欢你啦。”
于是我开心地告诉她,这是我写的文字。
她先一脸诧异地看着我,而后用手指捻了捻齐耳的短发,朝我莞尔一笑:
“你真会开玩笑。”
我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笑自己竟然能写出这么令人难以置信的文字,笑自己竟然写出了不属于自己的文字。
类似如此的经历还有许多许多。我最后也把罪责归咎于内向的性格。
谁叫你是一个无精打采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