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是句很有道理的话。至少看上去很有道理——不管是哪则故事里的成功者,总没有一步登天的说法;主角总需要经历种种的磨难,度过重重考验,才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
所以这话能够让人在面对生死难关的时候也能坚挺地活下去。毕竟大家都会觉得那不过是彩虹前的风雨,实在不行,或许还有神明之类的存在跳出来说“神说你现在还不能够死掉”,然后某看起来就面相发黑的路人甲路人乙就会主动蹦出来死掉,嗯,死前紧紧握住勇者大人的手将妹妹一生托付给他就好了。这样子就完结了!
“骗子。”
“嗯?”
“这些都是忽悠人去当勇者的谎话。”辉夜冷淡地说,“因果关系是反过来的。不是因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就可以当上勇者或者主角什么的,而是因为只有主角才能够经历了这么多却没有死掉。”
“这么说也太过分了。每个人不都是被神明所宠爱着吗?”
“所以说,都说了,经历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冒险之后还没有死掉的家伙,就算神明没有给他加上什么祝福,他看起来一定也像是各种buff拉满的传说中的勇者吧!这种游戏就是这样,唠唠叨叨老套无聊,真是。看来外界的品味也不比幻想乡好到哪里去......”
青年摇了摇头——他实在理解不了眼前这个家伙究竟在嘀咕些什么。明明是辉夜自己挑了些老掉牙的游戏盘,现今已经完全落伍了那种rpg游戏,打开来之后又自顾自地抱怨。
要是说爽快的程度的话,如今的时代早就不流行这种老掉牙的套路了。要么是受苦受难作为一个小喽啰上去干倒各路上古大神,要么就是开场满级见面就是打。谁会理落后于时代的东西?
“幼稚啊。”青年说道,“就是这样。你也知道不是么,所以流行风尚就是这样,一阵风过去了,就会被遗忘在记忆里再也不被提出来了。明明这些游戏在十多年前还是很流行的,现在再把里面的经典台词念出来就会觉得很搞笑。归根到底,被淘汰的东西就是被淘汰了。”
青年说这些话的时候并没有去想太多,说白了,刚刚初识几天,他连辉夜为人到底怎么样都搞不清楚——只是知道对方的名字以及辉夜很有钱而已。辉夜自称是到这里玩的旅者,要找个歇脚的地方所以暂时就住进了这里。问题是这里其实并不是一个出租的房屋,青年之前也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愿意支付了这么多钱已经暴露了你的企图了,一定是为了什么目的而来的,以为光靠这点钱就能够让我头脑发晕判断不出来真实的情况么......?
“完全可以。没有关系。”看到转账记录以后他握着辉夜的手说,“在这里一直住到假期结束,我回去上学都没有关系。悉听尊便。”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就是金钱的伟大力量;不过青年这么做倒也有其他的原因......比如?他刚看到辉夜时,就觉得很亲切。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男人看到美少女(?)当然会觉得亲切,相反不感到亲切才奇怪吧!
他这样子说服自己,觉得逻辑完全通顺。只是让这位钱多的没处花的小姐在这里住两个月的话,自己不论是ps4上的游戏还是电脑配置更新换代的计划都可以直接提上日程。这可是难以想象的好事。
对,就是这样。懵懂无知的富家千金离家出走这种事也是有的,或许那些网络小说也并不是完全的胡说八道......?
“遇见你是在雨夜吧?”
“啊?......嗯。是这样没错。”
青年答道。的确如辉夜说的那样,是青年做兼职回来的时候碰见辉夜撑着伞在黑漆漆的巷子里转来转去。然后他好心过去询问对方发生了什么,是否是迷路了......才发生了这之后的事情。
其实是个相当机缘巧合的相遇,要是事后进行回忆的话,就是“碰巧而已。”
对,仅仅只是碰巧而已。
对于第一次而言。
“没有记错的话,按照这里的时间,是七点二十一分二十三秒......”辉夜微笑道,“我哪里出错了么?比原先预估的时候慢了四秒。果然是做不出完全一模一样的东西。”
“慢了四秒?完全一摸一样的东西?那是什么?”
这疑问并没有人去解答。辉夜说的话就是这样让人难以理解——不过,不管怎样,至少现在看来她并没有敌意和威胁,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举动。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有很多很多钱。
依照青春期男生的榆木脑袋,是想不明白这其中的奥妙的;即便想到了他也只会觉得是自己的妄想。对于一个高中念了文科、大学上了文科专业身边满是异性却依然无动于衷的白痴就更是如此。或许他心里面有别的、与众不同的心思,可是也只停留在这一点而已。
傻瓜就是傻瓜。明明心里面在想什么都能够被别人一眼看出来,还要拼死抵赖死不承认。蓬莱山辉夜有时候会这样想。也许就这样什么都不做也挺好的,就这样居住下去的话,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吧。
本来,努力已经足够了,失败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正如大家心知肚明的一样,淘汰了的物品,燃烧了的灰烬,本来就没有用处了。曾经的妖怪时代早就过去了,蓬莱山辉夜也并不是它们其中的一员——
可是命运这种事情会在不知不觉间到来。想要摆脱也摆脱不掉。
一个男孩必须要经历足够多的事情才能够成长;这里面的时间可长可短,但却是必须的。事实就是这样。
把自己当作勇者和主角是很可笑的事情。尤其是自己所做的事并没有任何正义性的情况下,不过......
“你会想起来那段冒险么?”
“偶然间遇到的。从这个小小的城市开始,我们去往各个世界,去和吸血鬼们商谈,去驾驶巨大的机器人,去停住幽冥的花朵,去到月之都上和月夜见作战。”
“重新将错乱的历史拼凑完整。然后转瞬间崩溃,完好的幻想乡再次化为乌有。就是这样俏皮的笑话。”
辉夜不是白痴。她在第二次的时候就做了变动。
提前过来的话,无论如何会找不到青年的踪影;在事情发生之后再到来,又会没有拯救的希望。耐着逐个试验的心情,最早只能抵达在灾难前的那个冬天。
“你是傻瓜吗?”
或者......
“和我有什么关系?”
她也觉得说服对方是件很难的事情。至于该如何去做、怎么做才好,更是完全没有半点头绪。但是辉夜预估错了一点。
总会有傻瓜自以为自己是勇者的。
“你记得以前的事情?”
“大概!”
“看起来不像啊......”
“那是因为,非我不可吧!如果是这样的话!”
她盯着对方。不得不承认,青年有的时候是有那么一点不同寻常;关键时刻能够靠得住。只是这点便足够让人安心。
后来她才意识到一件事,青年不论在什么时候都喜欢说大话。而且他是个怕麻烦的人,之所以愿意去做,单单只因为一点纯粹的东西。
“在第一次的时候就已经被消灭了,这样么......?”
青年斜着眼偷偷看辉夜。他知道对方要是看到自己在书中如此肉麻地吹捧自己,一定会勃然大怒斥责自己厚颜无耻;然而这是真实的情况。他在第一次的时候就已经被历史磨灭了,辉夜所见、一次次诞生出来的,不过是伴着蓬莱人的共影。其本质——也不过是和历史修正力一样的工具。唯一的好处大概是青年能够拥有每一次的记忆。
所以在此之前,在那之后,辉夜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自己的原因。就是这样简单。
公主殿下是不知道这件事的。她大概觉得只是青年的执着使然吧。所以得悄悄地记录,不能让她知道。
真是,傻瓜一样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