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路上走着。
事情紧急,得赶快前去;要是误了时辰、失了规矩,那就是不得了的大事。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怎样的大事,但是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人生下来就要守规矩。我就是个守规矩的人。
以前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现在我没有再见到他们了;有的时候我偶然望见那些桀骜不驯的身影,他们变得畏畏缩缩、胆小如鼠,原本挺直的腰变得佝偻。我朝他们打招呼,他们就打着颤对我说:
“呀!你......你好。最近怎么样?”
我最近并不怎样。与其说怎样,不如说与他们相比较,我连发财得意、做人上人的志气都没有,因此特别善于忍耐。好冲动的人无法接受生活的低廉、物质的贫瘠,他们往往大闹一场之后,就自顾自地离开了。他们总以为生活消磨了自己的天分,其实不是的。是天分消磨了他们自己。
所以我死皮赖脸地活下来了。那些说话叫人半懂不懂、总是喜欢捏着嗓子、动辄开会的大人物们也拿我并没有什么办法,因为我是个守规矩的人。他们也无法行走于规矩之外,只能或明或暗地给我来上几句讥讽,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鸿志伟愿。
大家都是这样。谁都瞧不起没有抱负的人,就连我也如此;只是我一边瞧不起自己,一边又甘之若饴地接受了嘲笑。我想我大抵是世俗到了极点吧,因为像我这样的人,只能凭借老资历混上一口饭吃;倘若一气之下,改了地点、换了时日,又是笨手笨脚、惹人笑话,只是徒增自己的烦恼罢了。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没有本事的人,就要学着控制好自己的脾气;没有才能支撑自己的棱角,就会被撞得支离破碎。
我很庆幸自己早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所以我尽力加快自己的步伐,以期盼能赶上时间、不要错过;可是我心里想着加速,却在暗暗观察着周围行人的速度。我不想超出周围的人太多,这让我成为众矢之的,尽管根本不会有人在乎我。
“你走路不长眼睛的吗?”
我以前被人这样大声吼过。我诚惶诚恐地接受了指责,不停地道歉;其实我不知道究竟是我不合规矩还是对方不合规矩,但这都不要紧,因为只要有一个人道歉就好了。都不道歉是不合规矩的。
对吧?
“对吗?”
我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疑问。我感到有人在拉我的衣角,然后我向下看。
一个小女孩,扎着一根长长的马尾辫,穿着一袭深红的公主裙——天呐!看起来这是个十岁上下的孩子而已,给孩子这么打扮的家长,品味一定十分低下吧;他们难道料想不到,这么给孩子打扮,会显得十分引人注目,从而让孩子无比烦恼吗?
但是这话不能对这个小家伙说。这个小家伙仅仅在拼命拉着我多年在洗衣机翻滚掉色的上衣的衣角,问道:
“你不喜欢这衣服吗,先生?”
她甜甜地笑了起来。面对着这个小家伙的笑容,我只能被迫做出违心的回答:
“挺好看的。”
“真的吗?”
“我从不骗人。”
其实这句话本身就是假的,我经常骗人;我只是装成从不骗人的模样而已。老实人都不老实,只是他们被逼无奈,只能装成老实的模样。
小家伙似乎被我骗了。她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对我的回答感到十分满意。
“先生,你在做什么?”
“我在赶路。”
“你为什么要赶路呢?停一停不好么?”
“不行的。停下来会迟到,迟到是不合规矩的。”
“啊......”她恍然大悟道,“可是,先生,迷路了怎么办?”
“迷路了?”
“是啊。”
小家伙叹息道。
“我迷路了。”
我这才注意到今天起了大雾,身边超过五米外的物品我都看不清楚;雾气里和雾气外就像是两个空间,行人们在雾气中穿梭而过,是在一个又一个小小的世界中不停地跳跃。
世界被分割成长五米、宽五米、高五米的正方形方块了啊。
“你要怎么办?”
“带我回家。”
她又露出了恶魔般的笑容。我觉得稍微有点年纪的男人都会被这个笑容俘获。
所以我认真考虑了片刻。
“不行。”
二
带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家伙回家是决计不行的,毕竟我是个循规蹈矩的人。帮助了别人事小,砸了我的饭碗事大。
难道我把这个小家伙送回家,她家里的人就会给我一大笔钱,让我余生从此无忧,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么?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炸弹。
我对此有着深刻的觉悟。
“你家里有钱吗?”
“咦?先生,你怎么动不动就盘问我的家境。”
“只是随便问问,想要了解一下嘛。”
“那是不可能的。这是隐私问题——或者说,你把我送回家,不就知道了么,先生?”
这个小家伙真狡猾。
“不,免啦。”我说道,“白痴才会相信你这套说辞呢。我以前骗人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先生,你不是从不骗人么?”
我咧开嘴一笑。
“我现在就在骗人。”
可是说了半天,我还是想不到什么解决的办法;我在赶路,并且不能迟到。但是将路上碰见、硬拉着我的衣角的这个小家伙给一脚踢开也是不行的,毕竟她一看起来就是那种有钱的人。
有钱人分两种,一种是越有钱越吝啬,一种是越有钱越挥霍。前者一般经历过财富的原始积累阶段,后者则是他们的子嗣,因此常常会抱有无端的同情心和所谓的人道主义,其实那完全是冠冕堂皇式的。
我犹豫了一下。
“你能跟着我走吗?我急着赶路。”
“先生要走多久?”
“没有多久。”
想了一会儿,我又补充道:
“我也不知道要多久。”
因为这事情的决定权,的的确确不在我的身上。
“呀~呼~”她吐舌道,“没底气的先生。”
“你不要胡说八道!”
我恼火起来。
“但是,连自己做什么都决定不了,未免也太可怜了吧?”
“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但这是权宜之计。”
不过,权宜之计只是一时忍耐,待到时机来临自然会有别的计策,而我的权宜之计则不知道何日才能终止,对于未来也没有任何的规划和想法;也许得权宜到我进入一个小小的盒子休息才罢。
“我们走罢?”
她唱歌般地说道。
“好,走罢。”
三
“先生,你迷路了。”
“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事实上就是那样。我们在绕圈,瞧!我们又返回一开始的地方了。”
我脸上冷汗直流。我不知道今天的这鬼天气究竟是什么情况,也不明白雾气中是否被人释放了魔法。总而言之,虽然没有拿出仪器来确认是否超时,可是今天自己赶路已经赶到沟里去了。
“哎呀呀!”
我哀叹起来。到了眼前的这个地步,即便被周围的人嘲笑、围观,我也不在乎了。平日里看我不顺眼的那几位大人物们肯定会用比往日更大的声音来训我,这倒也无妨......然而性命攸关的工作要是丢掉了,便会吃到更多的苦头。
这该如何是好呢?
我看看她。
“该如何是好呢,先生?”
她也看看我。
我颓唐地站着。我没有办法,也想不到解决方案;能做到的唯一事情,就是不去看现在的时分。
幸好,世界被切割成了五米的正方体,而方圆五米之内,只有我和这个小家伙;声音似乎也被雾气给分隔开了,无论刚才自己的丑态有多么丢人,都不会有人停下来观察赏玩。
“我不信!”我怒气勃发道,“我每天都是这么走的......怎么会走错?难道日复一日的规矩都白守了么?”
“先生,不要用反问句了。”
“啊?”
“反问句是语气表述更为强烈的陈述句。”
小家伙儿一副看我笑话的模样。
“先生,我也许知道路噢。”
“别胡扯了!你不就是因为迷路才拉着我不肯我走的么!这下好啦,我也迷路了!”
我几乎要大哭起来。
“先生不是迷路,是在兜圈圈。我是迷路了,我想回去。”
“怎么回去?”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不就是这样吗?先生,我记左边,你就去记右边......”
说实话,小家伙说的话很叫人怀疑。
因为左边是雾,右边也是雾,只盯着一边看的话,容易走到别的五米正方体世界中,而声音被雾气阻隔,是传达不到的。一旦失误了,就会再也无法碰面。
小家伙看出了我的担心。她把手伸开。
“我们手拉住手,就不会分开了。”
四
我们从雾中走出来了。
这么说可能不大准确——应该这样说:我们从由雾组成的五米正方体世界中走出来了。
虽然,走出来以后,还是雾的世界。
小家伙欢快地跳了起来。
“到家了!到家了!”
她喜笑颜开地说道。
我却笑不起来。这里完全是一片陌生的区域,虽说这个城市之中的大部分区域对我而言都很陌生,但这里的建筑风格也差距的太大了些。
仿佛是一百年前,那种用砖瓦、木头筑成的老式乡村建筑。这些建筑都破破烂烂的,大概已经很久没人居住了;我想起自己的老家的老屋,那些房子也是这般模样。只有老人们才成群结队地守候在那里,像一群年老体衰的大象。
木头风化的很严重,牌匾上则分明写着“人间之里”的字样,只是有点模糊不清了。
“这里是你家么?”
我问。
她说道:“是!”答得抑扬顿挫。
这让我总有些失望。因为我本以为小家伙的家里会有很钱,但这样看来,我今天是人生的一大失败了。
然而,等我和小家伙走近了才发现,原来这片破破烂烂的街道里并非没有人,只是他们都躲了起来。他们像黑夜中的老鼠一样,与周围的色彩融为一体,只露出绿油油的眼眸。
“大人!大人!”
他们这么叫着。我感到些许不适,难道这个乡村还保留了古代的那种要命的礼仪么?莫非这小家伙是这乡里的乡贤或地主?
这么说的话,也许还能捞到点钱......?
可是我马上就意识到不对劲。他们顶礼膜拜的对象并不是这个回到家的小家伙,而是我。
我悄悄问她。
“怎么回事?”
小家伙也悄悄地和我说。
“他们喜欢外界的人。”
“这叫做喜欢?”
“那么......崇拜?”
我摇摇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古怪的状况,一群人围着自己喊“大人”......那他们想做什么呢?
我问他们想要做什么,他们却没有回应。他们只是发疯般重复着。
“大人......大人......”
搞什么鬼?
“他们听不懂你说话的。”
小家伙说。
我于是决定不再浪费时间。我拉着小家伙的手,说:“快跑吧!”我们便跑了起来,离开了这群莫名其妙的人。
这群人并没有拦阻我。他们只是声调悲伤地重复着刚才的话,充满恐惧地给我让开条道来。
我和小家伙跑啊跑,跑啊跑,一直跑到我们两个人都满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才停了下来。
她质问我:“你跑这么快干嘛?”
我说:“我害怕。”
我的确有点害怕。
“但你却跑到这里了。”
“也许是这样。”
我才发现自己跑到了一个更破旧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泛绿的霉斑、成群的蚊虫,原本建好的房屋都已倒塌了,只留下一片残垣。
满是腐烂的气味......
然而,在这片废墟之中,却堆起了一个小土堆,不知是怎样做到的。我感到十分好奇,走近前去,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土堆。
这是一本又一本,撕破了的、坏烂了的、被昆虫噬咬的残缺不全的书堆成的高坡。
几百本?抑或是几千本?看到就觉得原先数量的可怕......
“这里原先是个书店。店主和你一样,是个外界人。”
小家伙忽然说道。
“......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一个早已被废弃了的世界。大部分生命都已经逃走许久了,现在姑且算是一个废墟吧。”
“你认识我?”
我觉得被人耍了。
“不对,是你先认识的我。只是你忘记了,这里也被废弃了。大家都逃走了,因为外界人在多年前就忘记了这里的一切。他们喜欢上别的东西了。”
“那么......说是?”
“你想听许久以前的名字吗,先生?”
“我不知道。”我低下头,“也许我忘记了。”
“你能想起来的。”
“不,只有我的话,没有用处......”
我听见遥远的声音飘进自己的耳蜗。我看着她的脸庞,她闪烁着晶莹的泪花,像朦胧月下,引着琼浆醉泷泷生长着的樱花树。
“原来是你。”
小家伙的身影不定。她长大又变小,变小又长大,这是因为我一开始忘了她。从我记起她时,她就变为了原来的模样。
“不要忘记——这里是,幻想乡。”
五
青年从影影绰绰的梦中醒来。
他望着案前的烛火,火苗扭动着自己的身躯,但也已是强弩之末了。
书本还是在那一页停留。
巫女坐在门旁的榻榻米上,虽然摆着一副打坐的姿势,可是她闭上了眼睛,鼻息长长的。已经睡着了。
而报晓的鸡鸣声已经响了几次了。
“还有多久呢?”
青年想。
“那天以后,脆弱的平衡被打破了,就......”
他又想。
“可是,故事不会被人忘记。永远也不会。”
这只是夜间着凉后,被鬼气入脑,从而做的一个模糊不清、荒唐可笑的梦境罢了。
于是,青年站起来,拿起一件大衣,披在灵梦的身上。
这样,她就不会着凉了吧——青年温柔地望着巫女。看她微微上扬的嘴角,灵梦在做着的,一定是个美丽、温暖、无暇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