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好。
这两日已将三卷的腹纲打完。对于我这种人而言,向来是情节一旦想好,写起来便轻松许多;但是昨天打开wps时却茫然无措。剧情发展、人物形象,甚至于对话打趣都在脑中,我却无从下笔。这不是因为我腹中空空,连关联组合的词语都想不出;是由于这几天在我国的土地上新发生了一个案件,有些话如鲠在喉,不发不可。不发出的话,其他的文字便写不下去,因此思前想后,终于写出了这一篇来。
这一次发生的案件,倘若用正式一点的称呼的话,应当将之称为“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张扣扣故意杀人案”。法律的叫法自当是最为公正的,民间说法驳杂不一,也就先不逐个论述了。
案情如下:
近日,一条关于“大年三十为母报仇杀害仇家三人”的消息引发热议。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公安局的微博显示,2月15日12时许,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已于2月17日7时45分投案自首。
官方发布的一份通告显示,死者王自新,男,71岁,务农;王校军,男,47岁,系王自新长子,国家职工;王正军,男,39岁,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1996年夏天,张扣扣的母亲汪氏与王自新发生矛盾纠纷,王自新的儿子王正军(当年17岁)用木棒打伤汪氏的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正军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刑8年。
当地村民莎女士告诉每日人物,大年三十中午1点左右,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在家吃过饭,提刀去了王家,将王家父子三人杀害,并放火烧毁了王家长子王校军的汽车。她听目击者说,当时看到张某身上有枪,但未曾听见枪声。
当地村民刘先生介绍,张扣扣杀人后去了他母亲的坟前烧了纸,然后走到附近镇子大河坎看了花灯。吃了饭后又从大河坎走路到新集镇老家想回去看父亲,后被武警发现,再次逃离,在新集大桥下面蹲了一晚上。次日一早,张扣扣在新集镇一家店吃了一碗面皮,就去了派出所自首。
另据当地村民介绍,张扣扣是独子。1996年,他只有13岁,因为地基纠纷问题,母亲被王正军砸死,之后他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务农,因家庭贫困,张父并未再婚。2001年,张扣扣应征入伍,在新疆服役两年,2003年复员回家,无正当职业。此后几年,张扣扣曾外出务工。2017年底,才回到家乡。
以上是本案官方放出的消息。直至目前而言,这些消息是可以大抵确认准确无误的。
一个母亲在二十二年前被王家老三杀害的孩子,长大以后依旧穷困。他当了两年多的兵,学会了一点本领。但他退伍以后的生活并不美满,依然是孑然一人,和他的父亲也不怎么说话。张扣扣先生没有娶妻生子,直到二十二年后,他三十五岁,2018年2月15日,狗年的除夕夜,阖家团圆的日子里,他去为了自己二十二年前死去的母亲,找王家复仇了。
张扣扣先生面对着王家的妇孺老幼,没有动手。他动手杀死了王家的父亲、长子、三子,王家的二子因公务原因在值班,逃过一劫。案发之后,张先生去母亲坟前烧纸祭奠,然后看了一场花灯,次日早晨吃了一碗汉中的特色小吃面皮后,投案自首。
扼腕无言。
这是一桩彻头彻尾的惨剧。两个家庭的命运都变得支离破碎,张先生为母复仇,行的是血亲天道,以直报怨,血债血偿。官方的报道中多有隐晦之处,我们只知晓张先生的母亲的确在二十二年前被王家打死了,王家也被判刑,但究竟真相如何,是否公正,不得而知。
在官方的报道中,我们仅仅只能看到一个为死去的母亲,在二十二年后复仇的孩子。法律被蔑视了,私刑成为了张先生心中正义的执行方式。他用中国最传统、在骨子里的“杀人偿命”观,为自己的复仇作了注脚。
张先生是当过兵的人。他应当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于是他做完了这件事之后,很快就去投案自首了。我想今天的律法应当比二十二年前干净了许多,不管如何,时代、社会、历史和我们都是在进步的。然而,今天的、进步了许多的法律,是否还会被权力、金钱、媒体、舆论、民意等因素裹挟?他能给出让王家人、张家人都心服口服,不再造成血亲复仇的结果吗?
我总是不太自信,我知道法律建设任重而道远,罗马也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但我衷心希望今日的法律就能做到这点。立刻。马上。
可能发生的惨剧有太多太多。哪怕有一丝一毫,那都是任何人都承担不起的东西。
或许还有些许光明的话,就是张扣扣先生放过了王家的妇孺。他只诛杀了他认为的仇寇,他执行着自己心中的正义。张先生有一套自己的价值观和法律,他不是滥杀无辜之人。
人性的光辉。尽管很小,很微弱,弱到我们看不到,依然是不可掩盖的光亮。
这样的词语用来形容一个杀人凶手未免可笑——然而却不得不说。不得不承认如此。这是什么?这是底线。这是根植于我们传统文化中,关于复仇的底线。
即将熄灭的一点光亮。
我希望它能照的更亮些,有一天,能够照耀到,我们这个国度的每一寸土地上。
中国人,讲规矩,讲道义,讲底线,讲,是非分明。
而民间的消息源可就不同了。有自称南郑县的本地居民在网上爆料称,二十年前的案件,张王两家是因为争地界而产生的纠纷,王家父子四人用板凳殴打张母致死,甚至于到脑浆迸裂的程度。由于王家是地方乡贤(也就是近年来提倡的,所谓重建乡贤文化的那个乡贤),势力很大,王家三子当时尚属未成年人,因此替父兄三人顶罪。判了八年有期徒刑,赔了一万块不到,算上张家已经花费了8000余元的丧葬费,实际只拿到了一千余元。王家借“法外就医”的名义,只在监狱里待了三年不到,就被放出来了。
在民间的传言里,王家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霸,张扣扣先生则变成了为民除害、壮士一怒的英雄。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层出不穷,什么王家的老大欺压员工,什么自古就是乡霸,以及为张先生安上了例如“特种兵”等各式各样的美名。
我不知道这些消息的真实性。
它们或许是真的,或许是假的。可它们与官方发布的消息组合起来,已经成为了一个当代的侠客故事。人们传诵着它,称道着它,赞美着它。
李太白有云:“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又有太史公之《刺客列传》,记豪侠义士,慷慨悲歌,快意恩仇。
又有《战国策》,载《唐雎不辱使命》。摘录如下:
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
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张义士。张豪杰。张大侠。人们崇敬地望着他,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赞颂,将他的人格变化,变为了当代的好汉。
他几乎无所不能了。他的意义,就是震慑宵小,让邪恶恐惧,让黑暗消散,让天地间重新云开雾散。
然而是否真的如此呢?
有人翻出了二十二年前的案卷,指出了另一个真相。案卷上记载的是,张母先挑衅的王家父子,然后气愤的王家三子用棍子击打了一下张母,不幸击中了张母的头,于是张母就这么死了。
按照知乎上不少专业法律人的说法,二十二年前的判案结果,找出卷宗来看,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毕竟不是“故意”伤人,是对方挑衅在先。而且又是一例未成年犯罪,加之监狱内表现良好,一切的种种,都说的通。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他们说的是那样的言之凿凿。他们是法律人,懂的很多常人不懂的法理;他们也坚持着自己口中程序的正义。他们站的是那样高,高的有点遥不可攀。他们说义愤填膺的网络暴民都只是一群愚蠢的人而已,感叹着中国法治社会真是任重道远,顺便再小小的diss一下张扣扣先生这种愚昧无知的行为。张先生就是因为不懂法律,才干出这种蠢事的。
他们说:我不相信卷宗中描述的案情,难道相信你们的谣言?
他们说的对吗?
他们貌似说的很对。起码看起来比群情激奋的民众聪明多了。程序正义嘛.......对不?
可他们也只是一群在知乎上高谈阔论的法律人而已。他们也没有亲身调查过,更别说明了真相了。
我依然不知道真相是怎样的。
再看一则有意思的:网易采访了张扣扣先生的父亲和姐姐。张父说了很多有意思的话,比如王张两家并不是因为抢地皮起的纠纷,而是因为张家当时种植西瓜,给其他家送西瓜,却没给王家送。一来二回,结了怨。张父在案件发生时并不知情,他还在祭祖,在山上看到有人来找他时,还以为有人要来打他,因此在山上躲了一夜。
张先生的家人说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和谣言不尽相同,似乎也有部分与法庭的卷宗对不上号。
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不知道。
因为毕竟张家也可能被人威胁了,虽然当今社会安定,可能性很小。但那毕竟也是可能,有可能就会有误差。乃至于张扣扣先生的口供,都是一面之词,不得完全取信。
真相隐蔽在黑暗之中。也许每个人都说了一段真相,自己的真相,也许没有。芥川的小说《竹林中》能召出亡魂回忆自己的死前景象。这当然是艺术的手法,但更为可笑讽刺的是,《竹林中》遇害男人的亡魂所说的话,也未必就是真相。
那真相是什么?那您这不是不可知论、怀疑论,只要举起这杆大旗,什么都能打倒吗?
不对。
我认为我们永远都无法彻底了解当时的真相,但法律的作用,是我们一步步、越来越接近当时的真相。
真相不可能被完整的还原出来。然而,借助法律,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窥视真相的全貌。
这个事件的真相或许会让我们失望。张父说的大概率是真的,也许真的只是鸡毛蒜皮的摩擦导致的惨剧,没有人们想的那么伟大,张扣扣也只是个普通人。他不是完美无缺、道德上无可挑剔的大侠。
但是仍有模糊不清的地方。仍有道不明白的疑点。有疑点就要查,有冤屈就要诉,而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小,甚至搞出一些“坏事变好事”的可笑说法,就此揭过。
我相信这世上没有几个真正愚昧的人。大家也没有白痴到媒体说什么,就信什么的地步。
为什么这次这么愤怒呢?凭什么大家都希望张扣扣是完美的大侠呢?
这个啊.......
是因为,大家呼唤英雄,大家想念英雄,大家盼望英雄了吧。
侠以武犯禁。
法律只是对于一般人设定的,对于大侠,不管用。大侠自然有一套大侠的准则,大侠可以惩奸除恶,做法律做不到的事,伸张法律未能达到的正义。
侠客精神是我们的传统。就和美国人的蝙蝠侠一样。
然而,然而,就算是在美漫中,坚持不杀人的蝙蝠侠。他也有着数之不尽的道德困境。他也有自己的心魔,joker,小丑。
正义是伟大的,却是模糊的。没有谁能说出一个绝对的正义来,能说出条例清楚的,唯有法律,也只有法律。
可是......
可是法律有时候是会让人失望的。起码我国的法律,还是任重而道远,这一点而言,法律人们丝毫没有说错。我也不会怀疑他们为了法律奉献一生的决心。
这都是很伟大的事。
却发生了今天的惨剧。大家还在相互指责,彼此辱骂。
我想,有一个问题,是法律无论如何回答不了的。因为法治精神再伟大,再正确,也改变不了我们骨子里的东西。
张扣扣先生犯罪了。他做的也不对,他应该有更好的办法——至于更好的办法是什么,不得而知。
我们知道的是他错了,他会被法律惩罚。
但是。
“如果这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该怎么办?”
我.......
我不知道。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礼记·檀弓》
孔老夫子说,父母之仇,不共戴天。
佛家说,冤冤相报何时了。慈悲,放下。
现代人说,走出仇恨,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我怎么办?
我真的不知道。
我只知道,张扣扣先生为了自己的母亲报仇了,他正像《王子复仇记》的哈姆雷特一般,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壮烈地过了一生。
快意恩仇。潇潇洒洒。
有些事不能糊弄。有些人不能苟且。
可是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不希望他快意恩仇,不希望他当个世人心目中的大侠。我希望张先生快快乐乐地生活,晚上去看一场花灯,早上起来的时候,再高高兴兴地吃上一碗面皮。
这一切本不该是这样的。如果当年的法律判决能让张先生信服的话,如果法律和正义能再接近一些的话,如果.......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是无语凝噎的悲剧。
我最敬佩张先生的地方,是他案发后,自首投案了。我不知道他是如何想的,但我认为他的行为,已经尊重了法律的本身。他最后一次相信了法律。
做了事情,就要担责。
我相信张先生不是傻子,只是对于他来说,使用法律的成本太高,比他的生命还要高,思前虑后,只得如此。
这是法律的悲哀。
可我们还得看到光明。张先生自首了,他知道自己这么做是不对的,可是他不会说“法律审判不了我”,因为法律尽管有缺憾,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依然是会进步的。我们国度的法律,应当公正地审理这一切。
张先生要负张先生的责任,二十二年前的案子,也要调出来再审。审到公平为止,审到正义为止,审到有一天,这个国度不会再发生这样的惨剧为止。
这是一个永远永远的警钟。
我是一个自诩读圣贤书的人。读圣贤书,以天下为己任,可是却无能为力。惨剧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还有无数的、我们不知道的悲哀与苦痛。
我为我自己感到羞愧。
我更惶恐的是,也许过不了几天,我就会忘了它,忘了这位张扣扣先生。于是我写就这篇文章,来向他致敬,更为了警醒自己,究竟能做什么、想做什么,心中的正义,又是什么。
正道。正道。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