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反抗居然这么无力。”
“女公子,咱们宰了的鲜卑人总共也才十七个而已,大多还不是青年。一多半都是中年人了。畜生看样子有不少,可是马匹又不多。年轻人应该是出去牧马了吧?”
蔡叔带着十几个气喘吁吁的新丁,从村后边打马过来。十几把寒光闪闪的马刀下压着好些女人孩子,竟是一个成年男子也无。
“现在什么时辰了?”
“瞧太阳,快到午时了。”
蔡叔抬头看了看,回答道。
女子点点头。心中却暗想,可惜这会计时实在是太不方便。身边若是没有像蔡叔这么个问啥明白啥的人,打秋风的时候还真是诸多不便。
“只是出去放牧的年轻人,会不会在这会儿回来。女公子,咱们还是带着这些俘虏先走吧?赶牲口可太慢了。万一那些出去了的年轻人回来——”
话还没说完,女子便开口道。
“这部族,在这的不过一百口子人。里面还有老幼。成年的青壮男子,恐怕数量并不多吧。且鲜卑人手头又没什么像样的家伙,他们就算是回来了,也就是一盘菜。七十子弟,还是吃素的不成?这村落里,人咱们是要带走的,牲口我也不打算放过。”
蔡叔眉头一阵跳动。他这女公子,胃口还不小。这东西,他自负七十子弟当然是吃的下的。这个年头,七十个弓马娴熟,训练有素的骑兵放到什么地方,都是妥妥的大杀器。
鲜卑年轻人,撑死了一群拿着武器的牧民罢了,能成什么气候?还不是一轮马槊冲锋就解决了的?
问题是,这些人,他可是一个也不想损失啊!
姑且不论钱的问题。子弟兵,那是什么呢?个个都是宗族里的人!
而且……还有这么个小祖宗——家主的亲生女儿。这就更伤不得了。可是,战场上刀枪无眼,谁又能是绝对安全的呢?
“安啦,蔡叔。没准他们不回家吃午饭也说不定呢?”
“但是不可不防啊,女公子。行军打仗最忌讳的就是不严谨。哪怕是再小的可能性,只要是有,就不能放过!”
“嗯……也对。那,这样吧——”女子想了想,继续说道,“可让新丁先把可用的捆绑好了,准备带回去;顺手把此处的牲畜赶来;让老练的到村外去望风,只要是瞧见了回村的鲜卑人,能抓的就抓,不能抓的就宰了。”
蔡叔目光复杂地看着年仅十三,个头儿却极为高挑的女公子。冷淡的口吻间,已经预定了两位数要落地的人头。
“蔡叔,村里就交给你了。我呢,带人到外边望风去。”
说罢,也不等蔡叔回应,扛着马槊便往村外头走——身后紧跟着家主,她的亲父单独派给她的十个骑兵。这些人,身上穿的可都是正经的铁甲。
“这,女公子——”
蔡叔看着她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只得叹了口气,组织新丁收拢战俘和战利品,又差遣老手随着女子一同到外面去放风。
甲骑十名,外加武艺超群的女公子,凭这不过十几帐的部落,怕是没有能反杀他们的青壮年。但是,这些老手还是派去的好。毕竟,也算是多上一层保险。
此时,几里开外。
不多不少,刚好六十匹马,是他们,同时也是部族最贵重的一笔财富。
阿狸胡带着他们出来,其目的当然包括但不限于牧马——锻炼年轻的一辈,让他们以后能在这美丽,但又危机四伏的草原上保护好自己的部族,老人,妻儿。
这些十来岁的少年,要在放牧游猎中学会在疾驰的马儿上坐稳,然后再慢慢学习用刀劈砍,张弓放箭。直到他们可以和汉人,或是乌桓人正面对抗才行——年轻的一辈肩抗如此这般的重任。
阿狸胡看着在马背上嬉闹,但是却已经非常稳当的后辈们。不苟言笑的他也少有地露出来几分温情。
二十五岁前,最让他高兴的事情无疑的骑着最烈的战马,和前来塞外的汉军交战。大军作战,鲜卑人兵少,武器也不行,是占不着什么便宜。可是,他却总能提溜着几颗脑袋回来——当他的刀划过那些汉人喉咙的时候,那感觉真是畅快!
可二十五岁之后,当他第一次捧起一个幼小的生命的时候,他感觉整个世界都改变了。
手中那软绵绵,皱巴巴的孩子,响亮的哭声给阿狸胡炸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
人,是为了繁衍才活着的——阿狸胡这么想。孩子,是一个部族的希望。一个部族日后的繁荣,更是要看这些半大的少年!
“少年们,已经成长了。”
他仿佛想起来当初,自己那段无忧无虑的岁月。射箭并非是为了杀敌,而是为了让草原上狡诈的兔子停下脚步。骑马并非是为了追击,而是单纯地享受朔风吹拂全身,那化身为速度的快感。
可惜人生无再少啊。他现在也可以做那些事情,只是,当初的心性却是无论如何也回不来了。时间刻下的雕塑,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变不回去的。
就快到部族了。吃过午饭,下午带孩子们练练什么呢?射箭吗?可惜,部族只有十四帐,还是太小,弓不好,也没有铁箭。现在部族的箭簇真是丢死人了,绝大多数都是骨头的。
“阿狸胡!前面不对劲。”
“嗯?”
这个距离上,看见村落已经不难了。听见右手边,纵横了草原四十来年的老练勇士连休说道。
阿狸胡定眼望去,旋即,瞳孔不由得一阵抽搐。
部族的方向,升起了烟气。那并非是炊烟,而是什么东西被焚烧了。
“停!”
他大喊一声。三十来人,六十匹马,瞬息之间便停下了。少年们勒住了自己的马,老手们顺便把牧着的马也停下。
鲜卑勇士们看着横在熊熊燃烧的部族与他们之间,十一个不善的身影。
“阿狸胡……他们……是人是鬼?”
连休颤声问道。
他们胯下的良马,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高大了——马背足足有一米二那么高。而草原勇士们一米五往上的高大身材往上一骑,那叫一个威风堂堂!
可是,现在,哪怕是隔着半里地。那些不知道是人是鬼的骑士,却给人一种更加可怕的高大感。
之所以说不知道是人是鬼——因为他们只是徒有骑着马的人形而已。看上去,确实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骑着一匹无比巨大的战马。
“人”也好,“马”也罢。
全身上下,都披覆着重甲。
太阳底下,他们全身反着银光。从头到脚,唯一一点露肉的地方,也就是马的四条小腿了。
头盔下,并不是人脸。是什么呢?
惨白色的条纹。那是,人的……头骨么!
还有……十一人正中的,最为高挑的,头盔下,又长又厚重的黑色直发勉强可以看做是人的部分——但是,妖魔鬼怪就不长头发的吗?
阿狸胡不知道。
但是……不能害怕。
就算他们真是鬼……也得在他们身上割几块肉下去!
但是……那银光闪闪,有如鳞片一样充满金属质感的盔甲,自己这刀——与汉人作战时缴获的战利品,做工精良的环首刀,可以砍破那铠甲吗?
他们手中那过长的长矛……真的会给这种兵器施展的机会吗?
而我们手中的,只不过是削尖了的木棍这种程度的长兵器……又能奈他们何呢?
“是人!你见过用腿走路的鬼吗?”
阿狸胡肯定地道。
“不能落了先机!只能凭着马快解决他们了。连休,带孩子们绕过他们,瞧瞧部族怎么样了。剩下的,和我去……缠住他们。”
“可是,你——”
“我阿狸胡是部族第一勇士,不惧人,亦不惧鬼!连休,快去!”
说罢,转过身去冲着身后二十来个青壮年道:“勇士们,随我杀敌!”
“杀!!!”
对面,不知是人是鬼的重骑,亦默契地做出来同样的行为。
他们并不叫喊。马蹄击地之声,甲片摩擦之音。除此之外,并无其他。
奔驰着,嘶鸣着。
长长的马槊,放了下来。如同长剑一样的刃,泛着比铠甲更令人心寒的光。
阿狸胡不由得瞪大眼睛。
那些鬼骑,竟比想象中还快,比他们还快!
两军互冲,不消几个呼吸的时间,便如同两朵巨浪拍在一起。
他在正中间,那银盔鬼面下,披散着又厚又长的黑发骑士也在中间。
眼前,白光一闪而过。接着,视野颠倒了。居然只能看见天空。
反应过来的时候,他躺在马背上。身上并没有感觉疼痛。他直起身子。视野恢复正常了。
调转马头。
除了他,竟没有一个人坐在马上。那些银白色的骑士,正把略带弧度的刀收回腰间的刀鞘里。
女子看着那鲜卑男子,心中有几分不可思议的感觉。自她十岁开始击槊,十一岁的时候便几乎槊什么中什么。就算是十二岁开始和子弟兵一起打秋风,也不见可以以一个漂亮的铁板桥躲过自己一槊的人。
而今,居然是个鲜卑男子,这么就做到了么?
“女公子,可要吾等……?”
“不。他,归我了。你们先去把马槊捡回来,然后给我掠阵即可。”
“诺。”
女子覆着鬼面的脸一笑,将马头对准了那鲜卑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