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总是美好的。
倘若你能在人间之里度过一个安静而愉快的午后,就一定会赞同这句话——不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只是单纯地会喜欢上阳光懒洋洋地照映在身上的感觉罢了。
金灿灿的太阳,散发着热量、引人驻足、供给万物生长、让人忍不住拥抱的太阳,这可亲可爱的神明呵!最伟大的地方,难道不是它距离我们所生活的地点,既不太近,也不太远么?
稍微偏差一点,那便是夺命的魔鬼、残酷的恶役;即便是在季节更替的时候,灼灼烈日会叫人口干舌燥、冰封寒冬也能让人毛骨悚然。在最完美的地点都会如此,那么,就不得不惊讶于,诞生于世的幸运。
这仅仅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方舟而已。一条漂泊于风暴侵袭、雷雨大作的海洋的扁舟,随时都有覆灭的危险,却偏偏在每个步骤上都做到了最好;归功于运气是不公平的,说是准备仔细也是枉然.......
神明会掷骰子吗?
谁知道。
或许它今天扔出了世界的冰点,明日决定宇宙会热寂;但那终究是小概率事件。
神按照自己的形象来造人,人也按照自己的形象在造神。
真的有神明存在的话,此时也应该像个最悠闲、惬意的普通人一般,躺在世界的道标之上,一副慵懒的样子,享受着最纯粹的阳光吧。
既不太近,也不太远,一切都刚刚好。
“所以说,这种天气,果然还是读书最有趣了!”
青年自言自语道。
他微笑着,将暖和和的冬阳轻轻放在指尖,然后捻开书页,舒舒服服地读着熟悉而陌生的故事。
巫女还没有离开神社,书店也照常运转着。
门外不停地走过不尽相同的身影,妖怪与人类兼而有之。他们中有的匆匆路过,也有的会驻足一二,惊异于这里新开了一家书店;但走进来的毕竟是少数,能在这家店里借走书的,就更加少了。
因为读书是和缘分与心情有关的事,绝不可以等闲视之。书籍中所记载的,无非是写书的家伙一时的胡说八道、胡思乱想——正由于是不可告人的东西,连说出来也如同禁忌一般,才会有笨蛋想到天才的白痴计划,将其化作文字,发与人看。
但是,辛苦写出来的东西,不珍惜的话,去给谁看呢?
——这当然是神明来决定的事情了。
写出来的混账,尽可以写完以后,放手不管:这世界有些家伙,本来就是为了自己高兴,才会想要去写东西的。读书的人却不同;书海茫茫,与一生中能够碰见的所有面孔相较,都显得过于庞大了。那简直是天文数字。
我们生存于这世上,总要背负着各种各样的东西。身边的人、认识的人、熟悉的人、朋友、亲人、爱人,斟酌着该对他们说什么、不该对他们说什么,说多少真话,在什么时候敷衍。用不同的称呼,将他们区分开来。
然而,有些话,毕竟只有自己知晓。在巴别塔中徘徊来徘徊去,思忖许久,恍然大悟:原来读书是件有趣的事。
在生活中发生的一切,通通都不必顾忌;轻轻切切地遁入书中便好。遇到不好、不合口味的书,尽可以讥讽、嘲笑、谩骂,只要轻轻的,写这些的白痴,又哪里会知晓呢?他只知道写了这些而已。
遇到有趣的书,便是另一种的幸运了;试想原本困于囚笼中的灵魂,以为自己的想法无人可解,却一下讶异,穿越了时空、种族、年岁、性别、肤色乃至种种的一切,是人类、妖怪或神明都不去管,见到了另一个知己,这该是多奇妙的一件事!
书海浩繁,因而可以不必可惜错过——这是一片永无止尽的麦穗地,苏格拉底走过他的一生也走不完。只凭心情挑书、只凭缘分看书、只凭自己读书,什么限制也不受,真正痛快在这里!
读书的乐趣,便全在其中了。书是与众不同的,故而得要小心为上;旧的故事会产生新的物语,新的物语又会继续传递下去,彼此共振,产生巨大的回响。
书有书自己的命运呢。
不是么?
“哎呀呀,小哥你现在的样子,是在自我陶醉吗?我认为这可不好,常常陷入自己的世界里,容易会被人误认为是白痴的。”
不知什么时候,精干的老人进了这家书店。他的体型中等,脸庞有些瘦削,并附着不少因岁月而留下的斑点;头发和胡子都呈花白状态,不过仔细看来,白的一方已经压倒黑色,占据主导了。老人的步伐稳健,动作灵敏,从中可以依稀窥见他年轻时是个怎样意气风发、聪明干练的人,但他的肚腩却无可改变的发福了。
“打扰别人读书的清福,是很大的罪过啊。”
青年放下书,一脸不悦。
“那也未必吧——店主小哥虽然貌似在认真看书,可是实际上眼角在东张西望;我看小哥看书只是个幌子,实际上,是在等我来吧?”
老人随意地从店中拿了一副椅子,自顾自地坐了下来,从口袋中抽出一本书来,倚靠在阳光下,开始看书。
“我才是来看书的啊,店主小哥。”
“喂!你这老头——你挡住我阳光了!”
“那又怎么样。”他显露出年轻时的狡猾,“先到者先得,太阳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是先后顺序不同罢了。你瞧。”
老人拍了拍手,屋内立刻洒满了阳光,连一片阴影也找不到了。
“狡辩!.......不对,你别拿戏法还糊弄我。”
“这不是戏法,这是魔法呦,店主小哥。”
“都一样啦。别拿这种东西来影响我,一点阴影都没有的话,你是要烤死我吗?”
“你不喜欢魔法吗?”
他说道,显得疑惑且不解。
“你在暗讽我没有天赋吗?”
青年怒不可遏。
“啊啊,不是。”老人看着青年恼怒的样子,忽然笑了起来,“你真有趣啊,店主小哥。”
“什么有趣?我得声明一下,我不喜欢魔法,所以也不用谈有天赋没天赋什么的了。”
老人耸耸肩。
“我要是能像你一样早早发现这世上的有趣之事、有趣之处就好了。”
他轻轻叹息。
“今天是来还书的——嗯,很感谢你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的确是很有趣的一本书。怎么说?算是你当初慌慌忙忙要找店铺开书店,举手之劳结下的缘分。这样就两清了。”
《月亮与六便士》。
切.......这可真是.......
“你想要还书,可是眼下,我还不想把这本书收回我的店铺里去呢。”
“怎么?”
老人有些惊奇。
“借去的书有借去的书的缘分,一本书的缘分还没有结束,即使你今天把这本书塞到我的店里,明天也一样会回到你的手中的。”
青年完全就是在胡扯。
“那么,你又是怎么知道没结束的呢,店主小哥?”
幻想乡里的神明很多,可是,连魔法的天赋都没有的神明,还从来没见过。
老人并不在意。
“是这样啊。那么,我就再保管一会儿了,店主小哥。”
青年说的这话,相当有趣;如果年轻时还在乎这个在乎那个,都死到临头了,弄明白这些也没什么益处。
没几天就进棺材啦。这下。
自己活着倒是痛快,不过,身后事要处理好;应该怎么做呢?老人相当苦恼。他能容忍的、不能容忍的、做过的、未做过的,现在都无所谓了,但是还有活着的人,会受到他做过的事的影响。
魔理沙.......
嘿。
老糊涂了。老糊涂了。
这本书的缘分还没有结束吗?他笑笑,在将这本书合上时,窥见了自己翻开那页的内容。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傻瓜啊,魔理沙。
我的女儿。
老人如同喝醉了一般,跌跌撞撞地行走着;他不打算改变自己的走路姿势,他在心里告诉自己已经老了,根本无法治疗的、绝望的急症很快就会将他的一切都结束掉,所以怎么走都无所谓。
雾雨家?道具店?不能贩卖魔法道具的规矩?会魔法的人类、妖怪与魔法使的微妙平衡,人间之里约定俗成的规矩.......
警惕,警惕,再警惕人类,什么的。
墨守成规遵守了一生的东西。得知自己的女儿没有魔法天赋后,仿佛卸下一块重担,为其摆脱了雾雨家诅咒的狂喜,与魔理沙不停地尝试学习魔法的恐惧,还有作为父亲、作为大人的正确——
不重要。一点也不重要。
老人心中知晓无论选择多少次,那个时间段的自己还会作出同样的决定。但今天不一样了。
雾雨魔理沙.......
请看清,自己的本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