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十七分。
林克盯着电脑屏幕,那个彩虹轮已经转了五分钟,他感觉魂都快从头顶飘走了。
“保存,快保存啊。”他机械地移动鼠标,点一下,再点一下。彩虹轮还在转,一点都不着急,就像故意看他着急一样。
办公室的日光灯一直嗡嗡响,吵得人心烦。隔壁工位的小张趴在桌上睡觉,口水沾了一键盘,还轻轻打呼噜。远处有敲键盘的声音,是另一个组加班的人,他们都被这个项目困住了。林克能听出来,对方敲几下就停,肯定是在等软件反应。
他入职三年,这样的晚上过了很多次。
“下次一定换工作。”他对自己说。这句话他每个月都说,说了三年,每次熬到崩溃就想,等发工资又只能忍下来。
林克二十八岁,单身,住在公司附近的隔断间,只有十平米。那墙薄得能听见隔壁的动静,房租花掉工资的三分之一,剩下的钱刚够吃饭交水电。他下班之后喜欢看轻小说,躺在出租屋一米二的床上,看到凌晨一两点,第二天再爬起来上班。
他最喜欢《想要成为影之实力者》。书里的主角表面是普通人,暗地里能掌控所有事情。他每次看都很激动,想过自己也过这样的生活,白天普通上班,晚上做厉害的事。
“下辈子,我也想当影之实力者。”他经常这么想,结果第二天还是照常上班,一点办法都没有。
电脑屏幕闪了一下。
林克以为文件能保存好了,眼睛死死盯着屏幕,结果上面只出现一行蓝色大字:“恭喜您被选为第108代”。
后面的字还没出来,屏幕直接黑了,连主机的电源灯都灭了。
“卧槽。”林克用力拍主机箱,“我改了一晚上的方案,三十页PPT,你怎么能这样。”
他的话突然停住。
不是电脑亮了,是胸口突然特别疼,又闷又刺,像被人狠狠捶了一拳,又像有无数根针在扎,疼得他喘不过气。他低头看,手还放在主机箱上,视线开始模糊,办公室在眼前转个不停。
“不是吧,猝死。我还没到三十岁。”
这是他最后一个想法。
然后,周围全黑了。
阳光很刺眼。
林克睁开眼睛,第一个想法是天堂的太阳这么晒吗。
第二个想法是,这是草地。
他躺在草地上,脸贴着泥土,能闻到青草和远处花的味道,是那种新鲜的野香味,不像城里的草坪有农药味。头顶的天空很蓝,白云慢慢飘,太阳晒在身上暖乎乎的,远处有鸟叫,风吹过草丛发出沙沙的声音。
“我没死?”他坐起来,看自己的衣服,还是加班穿的格子衬衫,袖口沾着咖啡渍,牛仔裤膝盖磨得发白,运动鞋的鞋带松了一只。身上没有伤口,比加班的时候还轻松。
“是做梦吗?”他掐了自己的脸一下。
疼,真的疼。
“真的没死,那这里是哪里。”他看四周,自己在一个小山坡上,远处有个小镇,飘着炊烟,能看到有人走动,还有人赶着牛车,镇子正中间好像有座尖顶的钟楼。
小镇是中世纪的样子,石头房子,木头栅栏,土路弯弯曲曲通到镇口。镇口有人进出,穿粗布衣服,有的人背着背篓。远处还有农田和森林,偶尔有鸟从树林上方飞过去。
林克愣了三秒,猛地站起来,差点喊出声。
“穿越了,我真的穿越了。”
他想起电脑上没显示完的字,恭喜您被选为第108代,后面是什么,是勇者吗。
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声音。
“叮,魔王养成系统绑定成功。”
林克又愣住了,这次愣的时间更长。
“你说什么。”他小心地问。
脑子里的声音又响了,声音很机械,像老式电子词典,一个字一个字说。
“魔王养成系统,编号108,已绑定宿主。欢迎使用。”
“魔王养成系统。”林克提高声音,“不是勇者,不是影之实力者,是魔王。”
“是的,宿主是第108代魔王。”
“我穿越成魔王了。”
“是的。”
林克深吸两口气,蹲下来抱着头理一理。
“我加班猝死,穿越了,绑定了系统,系统说我是魔王。我现在是魔王,对吗。”
“是的。”
“那勇者呢,魔王不是要和勇者打架吗,勇者在哪里。”
“你的前任刚被勇者杀死。”
林克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他问。
“前任,是第107代魔王吗。”
“是的。”
“被勇者杀死了。”
“是的。”
“那勇者现在在哪里。”
“回家了,明年春天再来。”
林克又不说话了,这次沉默更久。
他站起来,对着空气说。
“我穿越成魔王,前任刚被勇者杀死,勇者回家了,明年春天还要来杀我。”
“是的,宿主理解能力正常。”
“我谢谢你。”林克咬着牙说,“我还有多少时间。”
“按照人类的历法,大概三个月。勇者春天出发,路上要走三周,你有三个月的准备时间。”
“三个月。”林克重复了一遍,又问,“我逃跑行不行,往反方向跑,跑到大陆另一边,勇者找不到我。”
“你不要这么做。系统会一直发布魔王任务,任务失败会有电击惩罚。魔王身份绑定之后,勇者能追踪你的大概位置,逃跑没用。”
“电击,什么电击。”
话音刚落,一股电流从后背窜到头顶。
“啊啊啊啊。”林克跳起来,原地蹦了三下,像被吓到的猫,“疼疼疼,疼死了。”
这个感觉比小时候摸漏电的插座还难受,整个后背都是麻的,手指头都在抖。
“这是一级电击惩罚,失败次数越多,强度越高。”系统的声音很平静,“你要认真对待魔王的身份。”
林克揉着后背,疼得眼睛都红了。
“行,你厉害。”他喘着气说,“我现在在哪里。”
“你在艾尔德兰大陆东北边境,离最近的人类小镇卡莱镇三公里。”
“卡莱镇。”
“是的。前任魔王临死前用传送魔法把你送到这里,不让勇者伤到你。他在这里住过,给你留了东西。”
林克愣了一下。
“他临死前还把我送走,还给我留了东西。”
“是的。”系统停顿了一下,“前任魔王说,系统绑定下一个人之前会被销毁,不能让这小子刚穿越就死。”
林克不说话了。
他想起前世公司里,前辈离职都不管新人,交接文档都留不全。这个没见过面的魔王,临死还想着他。
过了一会儿,他问。
“他叫什么名字。”
“艾伦,第107代魔王艾伦。”
“艾伦。”林克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心里觉得怪怪的,没见过这个人,却觉得和自己有说不清的联系。
“他是什么样的人。”
“没有足够的数据,没法详细说。系统记录里,艾伦当魔王的时候,完成327次任务,失败42次,活了七年零三个月,在历代魔王里排中间。”
七年。
林克心里算了一下,七年是两千五百多天,每天被系统逼着做事,还要防着勇者来杀,想想都觉得难。
“他最后被勇者杀死了。”
“是的。勇者带了十二个人的精锐小队,艾伦寡不敌众,战死了。”
林克不说话了,他看着远处的小镇,又问。
“他给我留了什么。”
“前任魔王用艾伦的身份在这里开了一家杂货铺,对外说自己有个弟弟。你可以以弟弟的身份接手杂货铺,隐藏自己的身份。”
“杂货铺,我。”林克懵了,“我从来没开过杂货铺,一点经验都没有。”
“系统会给你基础的指导。杂货铺能隐藏身份,不会被勇者和冒险者公会注意。数据显示,隐藏身份的魔王,比公开身份的魔王存活率高37.5%。”
“37.5%。”林克念叨了一下这个数,“我还是很可能会死。”
“是的,但是比公开身份好。”
林克叹了口气。
“行,杂货铺老板就杂货铺老板。我当不了影之实力者,当魔王版的杂货铺老板也可以。”
他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往小镇的方向走。
下山的路很好走,是平整的土路,路边长着不少奇怪的植物,紫色的草,蓝色的花,还有一种长得像萝卜但叶子会动的东西,他多看了两眼,那叶子还往回缩了缩。
林克边走边问系统。
“这个世界有危险吗。”
“有。常见的危险有魔物,亡灵,敌对的冒险者,自然灾害,还有任务失败的惩罚。”
“魔物,什么魔物。”
“哥布林,兽人,地精,史莱姆是低级魔物。熊地精,蝎尾狮,双足飞龙是高级魔物。还有龙,巫妖这种传说里的生物。”
林克停下脚步,心里一紧。
“龙,这个世界真的有龙。”
“是的。龙族住在大陆北方的龙骸山脉,偶尔下来找食物。记录显示,上一次龙袭击人类城镇是三十年前,概率很低。”
“很低是多低。”
“大概0.3%,你不用太担心。”
林克松了口气,继续往前走。
“勇者呢,除了要来杀我的,还有其他勇者吗。”
“勇者不是固定的人,是冒险者公会给的称号。完成高难度任务,任何人都能拿到勇者称号。潜在的勇者很多,能威胁到魔王的只有少数精英。”
“我要防着开春来的勇者,还要防其他勇者。”
“是的。其他勇者不会主动找魔王,除非你做任务太多,邪恶值太高,被公会悬赏。”
林克觉得头很晕,又问。
“邪恶值是什么。”
“系统会根据你做魔王任务的次数和类型,积累邪恶值。邪恶值太高,就会出现在冒险者公会的悬赏榜上,吸引勇者和冒险者来杀你。”
“我不做任务行不行。”
“可以。不做任务算失败,会有惩罚,失败次数多了,邪恶值也会上升。”
林克没说话,心里堵得慌。
“合着我怎么做都是死路一条。”
“你可以认真完成任务,控制邪恶值,在夹缝里活下去。前107代魔王里,31代活过五年,最久的活了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那个人最后怎么样了。”
“老死的。”
林克愣了一下。
“魔王也能老死。”
“是的。只要不被勇者杀死,魔王能正常老死。那个魔王晚年躲在深山,不再做魔王任务,系统休眠,最后自然死亡。”
林克心里突然有了一点希望。
“他是怎么做到的。”
“记录显示,他前十年攒够了资源和实力,后十三年一直隐居,不和外界接触。”
“隐居,我也能这样吗。”
“你现在没有资源,没有实力,建议先做初期任务打下基础。”
林克叹了口气,脚步没停。
“行,一步一步来。”
走了大概半小时,终于到了镇口。
镇子比远看要大一点,一条主街从南到北,铺着整齐的石板路,两边是石头和木头建的房子。包子铺的烟囱冒着烟,飘来一阵阵香味,铁匠铺里传出叮叮当当的打铁声,酒馆门口人来人往,街上有小孩追着跑,老人坐在自家门口晒太阳聊天,一个背背篓的农妇从他身边经过,好奇地看了他一眼。
林克站在镇口,看着眼前的一切,觉得特别不真实。
这就是异世界,是他以后要生活的地方。
他在心里问系统。
“系统,杂货铺在哪里。”
“主街中段,门牌写着有间杂货。你沿着主街走,经过铁匠铺和酒馆,左手边就是。”
林克深吸一口气,抬脚走进了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