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主的人选,少女便不能写作。
她只好拿出之前列的大纲,提前做一些公主戏份的规划。等那位人选的认可值刷到一百左右,让娜打算用三到四万字来写她与青年的偶遇,到被邪恶女巫抓到城堡这一段故事。
加上之前的三万字,大概就是六到八万字这个区间,剩下的两万字用来写救赎到最后相爱的部分。
下一步,就是去找笔下那位公主对应的现实人物了。
有了之前攻略罗丝的经验,让娜也得出了一个结论:写作本身不是难事,难的是提升认可值这个过程。她从零开始把罗丝的认可值刷到一百多,足足用了几周的时间,而写作却只用了一个晚上。
与攻略相比,写作花费的那点时间简直是九牛一毛。
与其把几周的时间花在书桌面前发呆,抠手,半天写不出几百字,不如用同样的时间去得到更多鲜活的人物,好好利用那个系统。
周四晚上让娜一直没胃口,只是在罗丝的一再要求下喝了点蔬菜汤,便回书房看书去了。
虽说有系统辅助,但看书也不必可少,脑子里没东西是不行的。万一哪天和别人谈到文学,被发现一窍不通,那自己会写小说这件事也就说不过去了。
从现在起,让娜要养成广泛阅读的习惯。
读到九点半,让娜合上书本,想到了明天沙龙的事。
按说参加这种名流聚会,化妆是必不可少的。不过让娜本身就白,嘴唇也被映衬得很红润,和那些贵族小姐化妆后的效果是一样的。再者她本身就没什么身份,不化妆也不会有失体统。
只要像平时那样打扮就行,重点不是沙龙本身,而是挑一个合适的“公主”。
周五放学之后,让娜回家换了一身米白色的束腰大衣,戴了一顶网格状的帆布小帽,并选了一双圆头低跟的黑皮搭扣鞋,就是一百多年后那种玛丽珍鞋的原型。
虽说不用太打扮,但十九世纪的沙龙毕竟是贵族活动,太随便肯定不行。
而且那位素未谋面的“公主”看到过于随意的打扮,印象分肯定会打的很低。
刚换好衣服,那个负责做饭的仆人杜宾就来告诉让娜,说外面有一辆马车在等候,车上还有一个小姐,说是来接她的。
“小姐,您一定要记住我的嘱咐啊,晚上十点之前回来,吉尔特先生会一直在圣路易大街等着...”
罗丝紧紧拉着让娜的手,都快把她拽疼了,家里的所有仆人也都担忧地望着这边。让娜是和他们的工资乃至于去留直接挂钩的,她在外面出一点事,自己马上就要卷铺盖走人。
“我...我记住了。”让娜挤出一个笑脸。
要是让小仲马知道她在外面过夜,她的邮箱很快就会被小仲马塞爆。
为了自己神经的安宁,让娜也不会那么做的。
玛格丽特的马车比小仲马配给让娜的豪华许多,增光发亮的油木装潢着曲形金边,透过窗子还能看到她缀着白纱沿的帽子,那是19世纪贵妇的标准打扮。
这位军官的女儿还特意扑了许多脂粉,不过与让娜的苍白相比,还是相形见绌了。
那种刻意突显的白,与让娜骨子里自带的白,完全是两种东西。
“让娜让娜,我多久能收到仲马先生的回信呀?”她戴着白手套的手摇着让娜的胳膊,闪闪发光的眼睛注视着她。
“啊...这个...”让娜垂下眼睛,眼神有些躲闪,“说不准,不过一收到回信,我会立刻告诉你。”
她很想甩开玛格丽特的手,但忍住了。
因为娜杰日达那位刻薄的后妈在,小仲马看信与回信的时间说不准。有时被监视得死,他甚至一个月之后才会写回信,但快的时候只要两三天。
她没法许诺一个准确的时间,甚至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说小仲马一定会看那些诗。
但她还要利用玛格丽特的沙龙找人,自己的态度还是要稍微好一些才是。
一小时多之后,马车驶入圣路易大街,一条喧嚣的街道。
这里住的多是贵族和军官这些上层人,往来的马车自然络绎不绝。哪怕隔着车厢,让娜都能听见耳边咕噜咕噜的马车轮响声,换成三个月前的让娜,或许会被折磨到花容失色。
前一段时间的锻炼,虽然没能让她获得正常人的体质,但身体的确是强了一些。对这种马车声,让娜已经有了基本的抵抗力,只是有点头晕而已。
等一会到了玛格丽特家里,金碧辉煌的装饰和满天花板的吊灯,可比马车声难受多了。
让娜一直怀疑原主有一些光敏,不过在这个时代,这只会被解读为“矫情”和“缺乏教养”,没有人会真正关心这种症状,连小仲马也是这么觉得。
她闭上眼睛,靠在柔软的靠枕上,想要休息一会,免得一会被吊灯闪晕过去。
“让娜,你知道吗,其实仲马先生也在那场沙龙上。”身边的玛格丽特突然说道。
少女愣了一下,脑中涌现出来的是狐疑:他这时候不应该在和巴黎第八区,和一个月后就要结婚的未婚妻享受甜蜜时光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一个月后的小仲马就要结婚,应该不会有时间来参加这种沙龙。
玛格丽特看出了少女的疑惑,她把头转向让娜,穿着丝质白手套的手按在她的手上,眼神有些奇怪道:“不是你父亲,是...你爷爷。”
“......谁?”
我还有一个爷爷吗?什么时候的事?让娜的眼神陷入恍惚。
思维短路了一瞬间后,她明白了过来。
她都要忘了大仲马是自己爷爷的事,这十六年里,她从未见过这位血缘上的爷爷。大仲马对自己儿子有私生女这种事根本不放在心上,只是抱有一种豪爽的无所谓的态度。
他不在乎让娜怎么样,也不太在乎小仲马怎么样。
他开放大方的性格,也体现在他一生的著作中,例如最出名的《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都能窥见大仲马的狂傲不羁,热爱冒险的天性。对他来说,一个私生女根本不算什么。
总而言之,他知道儿子的一切,但他只是付之一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