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孔丘是一个小地方,在这边向东走,翻过一处不知名的高地,走过一片黑黢黢的森林,在最小的湖泊边有两只不会说话的乌鸦。
再往西边看,就能找到羊孔丘这个小地方。
羊孔丘靠着海,有零零散散四十几户,地方虽小,可所有人都互相认识,都熟悉的很。
西边的人会帮东边的人放几天羊,南边的人会帮北边的人割几天麦子。
谁家添了新丁,要不了一会儿羊孔丘的人都会认识。
可具体有几户,大家反而都说不清了,具体有几人,大家也都说不出来,好像从来没有人数过,哪怕羊孔丘的理发匠都记得那个光头木匠家里有两匹骡子一只羊。
不过没关系,羊孔丘一直以来就是如此,大家世世辈辈生活在这个小地方,这里有人打渔,有人放羊,有猎户和农民,还有受人尊重的老师,在这荒僻的地方,依然井然有序地自己生活。
偶尔会有年青人离*开羊孔丘,再过了很久,才回来。
年青人回来的时候已经长着白白的胡子茬了,问他去哪儿了,他会或高兴或遗憾地向你描述他去的地方。
那儿有很多人,那儿的人聪明又热情,那儿的生活光怪陆离。可问他那儿叫什么地方,他又答不上个所以然。
直到这时候,围成一圈的大家伙儿才会扫兴地散开去。
有几年,回来的人们会带回来不属于羊孔丘的外乡人,外乡人称呼自己叫阿布人,他们说着自己的族语,会时不时为羊孔丘带来新鲜的东西。
有几年,阿布人会奏着乐器,闹嚷嚷的穿过田地,尽力向羊孔丘的人推销自己的东西。
每当这时候,爱丽丝就会怯生生地躲在草垛后面看着,对于爱丽丝来说,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在爱丽丝看来,阿布人的衣服鲜艳又难看,阿布人的乐器呕哑又刺耳,他们的面颊永远是凹陷的,嘴唇干干皱皱,说着听不懂的话。
可爱丽丝并不会因为这些就讨厌他们,相反,每当阿布人向羊孔丘的人推销东西的时候,是爱丽丝最期待的时候。
阿布人有时会在草地上扎帐篷,席地而坐大声吆喝,他们会拉着路过的农夫,自豪的展现他们的商品,那些从外面带来的玻璃片,兰姆酒,各种形状的铁棒。
最吸引爱丽丝的莫过于那只玻璃瓶,每当阿布人将它装满水,高高举起用来折射阳光,爱丽丝就会跟着痴痴地抬头,看着晶莹剔透的水瓶。
哪怕是在刚出生羊羔的眼睛里,春天刚化雪的小溪中,爱丽丝也没见过这么明亮的东西。
这时候她还会下意识地摸摸自己腰间别着的水袋,尽管兽毛皮软软的,可爱丽丝也总是止不住的失落。
阿布人不会在意爱丽丝那小小的失落,他们依然闹嚷嚷地来,闹嚷嚷的归去。
爱丽丝是羊孔丘老猎户家的孩子,光头的外祖父、慈祥的外婆和爱丽丝生活在一起。
外祖父就是羊孔丘唯一的猎户与木匠,他每天早晨就会早早起床去森林里,晚上点起羊皮纸灯才会回来。
外婆会在家里和后院打理菜园,一小片麦地,偶尔还会去别人家里做面包。
爱丽丝就负责家里的畜生,不过骡子不用她管,其实她也就每天牵着唯一一头羊去吃草。
爱丽丝还小,但老山羊也很乖,小主人牵到哪就走到哪儿,放开拴绳也不会跑,只顾着每天埋头吃草。
直到爱丽丝九岁的那个午后——阿布人的队伍像往常那样逐渐从森林中浮现,长长的队伍没有人理会在一旁山坡放羊的爱丽丝,而是向着羊孔丘走去。
爱丽丝激动得红着脸,看着他们闹嚷嚷的经过。
走在队伍最末端,一个披着黑色袍子的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似乎是看到了一旁的爱丽丝,迟疑了一阵,然后慢吞吞地向爱丽丝走过来。
“孩,孩子,你对炼金术感,感兴趣吗?”一个带着十足疲倦与萎靡的女声向爱丽丝问道。
黑袍女子掀开兜帽,一边吃力的把头发从帽子里揪出来,一边带着期待的眼神看着爱丽丝。
她上下打量着爱丽丝,还不等爱丽丝回答,又仿佛认命了一样泄了气,
“算,算了,你想买这个磁,磁铁吗?只要两,三个便士银币。”
说着她从怀里掏出一只玻璃瓶,瓶里垫着纱布,盛着一块黑黢黢的没有光泽的铁块。
爱丽丝伸长脖子瞅了瞅,然后退了几步看向她,怯生生地对着女人摇了摇头。
女人也不说话,重新吃力地把长长的黑色头发塞进兜帽里,然后转身跟向阿布人的队伍。
走了几步,她突然感觉衣角被紧紧地攥住了,回头然后低头一看,一个小小的脑袋在身后仰头盯着她。
“玻璃瓶。”小小的声音几乎被老山羊嚼草料的声音盖过去,好在女人还是听清了。
“你想要铅玻璃瓶,而不是,不是这种有生命的金属,孩子,孩子,玻璃瓶只是用来放——哎,孩子,你有没有面包,我不要银币了,给,给我点吃的吧。”
爱丽丝第一次在大人脸上看到这么红红的面颊,而且爱丽丝也发现,黑袍子的姐姐并不像阿布人,她的黑发顺滑而纤长,嘴唇薄薄的,眼睛大而漂亮。
爱丽丝踌躇了一会儿,一手牵起老山羊,一手牵起女人的衣角,拉着他们向家里走去。
长长的阿布人的队伍,谁也没有注意到爱丽丝,谁也没有在意队伍的最后走丢了一个黑袍子女士,谁也没有注意到这边的事。
来到爱丽丝的家里,婆婆热情地招待了新来的客人,而我们新来的客人,似乎对于用一个粗糙的铅玻璃瓶换了一升小麦面包这件事儿稍有过意不去的地方。
她坐在火炉边,打量着爱丽丝家仔仔细细打理的挂毯和兽皮,刷过亚麻籽油的家具,一边走神似的想着别的事情,一边用蹩脚的日耳曼语介绍自己。
“我的全名叫塞尔苏希.霍恩海姆.西奥弗拉斯图斯,”她似乎对于这个名字颇为在意,她有些得意地停顿了下,悄悄观察着婆婆的反应,然后才继续说下去“你们可以叫我苏希女士,我不会忘记您的恩情,还有你,可爱的孩子。”
这家伙吃饱了饭连口吃都没有了。
婆婆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就出门了,只留下苏希和爱丽丝在家里大眼瞪小眼。
苏希有些无措和不知道干什么,她找了个角落坐下,从黑色的包裹里掏出一卷羊皮纸和铅棒,接着火光开始写写画画。
一旁的爱丽丝小心翼翼的揣着玻璃瓶,红扑扑的小脸时不时贴紧它,然后又拿下来有些慌张地,用衣服擦干净上面的指纹和痕迹。
苏希转头看了看她,思考着,“这孩子用拉丁文和我说话,而她的婆婆却连日耳曼语都听不懂。”
苏希停下了笔,这位自诩成熟实则有些畏缩的女士整理了下衣袍,试图向爱丽丝搭话。
“孩子,感谢你的帮助,你对这种铅玻璃制品很感兴趣吗?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出来的吗?”
爱丽丝抬头睁大眼睛看着苏希,“是不会化的冰吗?”
“并不是,”谈及这些,苏希话变得多起来,说道:“制作这些用到最关键的是铅,一种简单而暗沉的金属,由此制作的玻璃透光率低而粗糙,只需要,呃,一个银币。”
“爱丽丝喜欢亮晶晶的东西,苏希女士。”
苏希开心地眯了眯眼睛,把爱丽丝抱起来放在怀里。
“叫我苏希姐妹或者苏希姐姐就好了,爱丽丝想学炼金术吗?”
爱丽丝不自在地扭动下身子,怯生生问:“炼金术是什么,苏希姐姐为什么想教爱丽丝。”
“因为孩子你的头发很好看啊,像太阳般的黄金一样,我很喜欢。”
“哦,”爱丽丝微弱的应了一声。
苏希抱着爱丽丝,不知道在想什么,至于喜欢她的头发——
此乃谎言。
苏希出生儒略历442年一个斯瓦比亚地区家庭,苏希的父亲是一名西罗马的公民和奴隶主,并整日整日地为妻子生下了一个女儿而惋惜,果不其然,在苏希十岁那年,她被卖给了西奥弗拉斯图斯寡夫人,一名元老和近卫军长官的妻子,颇有研究的炼金术师,也是在那里,她被夫人接纳成为家庭的一员。
随着时间苏希在炼金上的天赋逐渐显露,她在夫人的指导下炼制的明亮的硫磺、汞和高纯铅化合物受到市场和政府的追捧与青睐,西奥弗拉斯图斯家族由此也更加显赫。
直到西奥弗拉斯图斯夫人某一天走进她的炼金工房后,再也没有出来。
人们在夫人的身上发现浮肿,颈部肿大,牙龈中发现黑线,这通常是中毒的迹象,由此苏希被另一名尊敬的元老指控为谋杀,又说着罗马将亡,皆由西奥弗拉斯图斯开端之类的风言风语,因此近卫军没收查抄了工坊并试图逮捕苏希,而苏希则在朋友的帮助下,混进了阿布人的队伍逃过一劫。
苏希她爱戴西奥弗拉斯图斯寡夫人并继承了西奥弗拉斯图斯的家族刻印,她为姓西奥弗拉斯图斯为荣,何至谋杀?她为此悲愤而誓要找出真凶。
阿布人告诉她,阿布人的部族这一次将“去到土星光环照拂之地”后,就把她扔在了队伍里,由此开始了流浪。
苏希一路上一边找东西填饱肚子,一边研究炼金术,她怀疑是某种炼金毒药害死了夫人,尽管她将自己的猜测告诉了所有人,可没有人认同她,她只好保存了夫人的尸体,掏空内脏后学法老的葬仪制成了木乃伊装在行李里——她一路上基本都在做这个工作。
她试图复刻这种服下后牙龈会生黑线的毒药,同时也在按照翠玉录的教诲,制作贤者石来复生夫人。
将铅、铜、铁、锡四种贱金属搅碎黑化,加入硫磺、汞白化,最后加入微量黄金种子和催化剂红化炼成复活石。
可从来没有炼金大师愿意将催化剂是什么告诉他人,事实上连得知这些知识,也是苏希传承于西奥弗拉斯图斯。
自从基督诞生后,所有炼金术师都有了自己的秘密。
苏希认为,催化剂也许是某种高贵的东西,稀有而具备生命力,她试过了处女的血,自己从腕上割的;耶稣的血,一些精酿的葡萄酒;红宝石碎粉,刀尖上战士的血,硫磺和汞的化合物等等,这其中产生了一些波折,比如爆炸、坍缩、以及一些注视。
最后证实都是无效的。
还剩一些东西没试过,还能再加油,苏希想着,摸了摸爱丽丝的脑袋。
爱丽丝眨巴眼睛,从苏希怀里跳了出来,“爱丽丝要去放羊了,苏希姐姐。”
她打开门,牵着老山羊揣着玻璃瓶走向了村庄东侧的橄榄山,村庄随着阿布人的到来变得热闹起来,尤其是渔夫家,围起来了大大的一圈人。
爱丽丝转着圈子打量着四处活动的陌生人,有些目不暇接,几乎要在阿布人的各种摊子前停下脚步了。
老山羊咩咩的叫着,顶了顶爱丽丝,爱丽丝恍然回神,拉着它走出了村庄。
老山羊嚼着草和浆果,磨蹭到了金色的余晖洒在了爱丽丝的脑袋上,爱丽丝虽然很安静,但是今天确实分外激动,她用玻璃瓶装满了小溪里的水,再用软木紧紧地塞住了瓶口,在夕阳的照映下,像一颗血红色的宝石一样。
她欣喜地吻了吻瓶子,将它放进衣服里收好。
“喂,女孩,那个玻璃瓶里的磁铁去哪了。”一个衣着考究,缀着十字架的男人从村庄的方向路过,拨开了灌木丛的叶子问爱丽丝。
“爱丽丝不知道哦,苏希姐姐拿走了。”
“你给她了两个银币?”
“爱丽丝带着苏希姐姐吃了婆婆的一袋子面包,苏希姐姐给了我这个。”
“也就是说她用一个银币的东西换了一升小麦?真是个无耻的商人,不公的贵族。”男人咒骂了一句,“我是西罗马不列颠行省的一名传教士,威廉。这位小小姐,赛尔苏希去了你家对吗?我看见了。”
爱丽丝有些迟疑的点了点头,“小小姐,今晚不要回家了,这是个危险的炼金术师。”威廉告诉爱丽丝,“去山洞里住一宿吧。”
“可是婆婆会担心爱丽丝被狼叼走的,虽然爱丽丝从来不怕。”
“啊哈哈,她可能会比狼危险多了,小小姐不介意的话,可以去阿布人哪儿,我在那儿有个帐篷。”
爱丽丝罕见的动摇了。
“爱丽丝想去,但是爱丽丝要乖乖回家。”她揪了揪衣角,然后捏住了老山羊的毛,老山羊不满的拱了拱。
“好吧小小姐,其实赛尔苏希到现在也没漏出过马脚,但我怀疑…我会看著她的。”
威廉摆了摆手,突然问“小小姐想要了解下我们的天父吗?我们的救主!三位一体的父子和灵!”
爱丽丝警惕的看了眼威廉后退一步,他讪讪一笑,“那就不打扰了,小小姐。”
威廉摸了摸脑袋,又拨开树丛往村庄那走了。
爱丽丝今天遇到的奇怪的人比她九年来看见的还要多,爱丽丝拉了拉老山羊的须子,示意它往回走。
天色近晚,爱丽丝往回走时,婆婆却已经点起了羊皮纸灯,火炉也烧着了,橘黄色的火舌透过窗户,能从远处遥遥看见微光。
苏希打算在阿布人逗留羊孔丘的时间里,暂时寄住于爱丽丝家中。
她用一个银币换了爱丽丝一升的小麦,矜持的她自觉过意不去,看见爱丽丝对于铅玻璃这么感兴趣,也许她能够用知识换取一些帮助,顺便报答爱丽丝的收留——她一路上一直这么做,炼金术师通常也这么做,这是交易,她想。
但很快,她就喜欢上了这个安静又独特的孩子,她教爱丽丝,爱丽丝学的很快,她也从来不会在教她时插嘴,苏希说什么她就做什么,这小小地满足了她作为老师和长*者的虚荣。
“就像夫人和我一样”,苏希看着爱丽丝可爱的脸颊,陷入一阵恍惚。
夫人平时不让她炼制自己的配方,哪怕苏希觉得已经十分完善了,这是夫人唯一一点不好,苏希想着,夫人也不喜欢苏希在她教学时发出任何声音。
现在她明白了,这会打断神圣的知识的传递,她对着爱丽丝满意的点点头,继续教翠玉录——一份广为人知的准则;
“万物本是太一,借由分化从太一创造出来。”
“太阳为父,月亮为母,从风孕育,从地养护。”
“此物乃世界万物的完美之源,其力量在地上最为完全。”
“分离土与火,萃取精华与粗糙之物,以智慧与耐心操作。”
“它从大地升入天堂,又从天堂降回大地,获得上下两界的力量。”
“通过此法,你将获得世界的荣耀,驱散一切蒙昧。”
“此力超越一切力量,能穿透万物,瓦解最坚固之物。”
“世界由此法则创造,依此法则可重现奇迹。”
“我被称为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因我掌握世界三部分的智慧。”
“以上所述关于太阳的运作,至此完成。”
“翠玉录有十三条,其中两条不知所踪,剩下十一条教诲所有炼金术师。”
在此之后的几天,爱丽丝如往常般牵着老山羊回来,现在她的生活中除了放羊,还多了另一项,听苏希姐姐讲课,虽然苏希姐姐平时木讷而不会讲话,但是一谈到炼金术就会滔滔不绝,就像她看见玻璃瓶一样,看见亮晶晶的冰块一样。
今天爱丽丝一回到家里,就看见苏希在摆弄外祖父的长矛,箭筒和磁铁,看见爱丽丝回来,苏希将长矛箭筒轻轻放回原位,温和地笑了笑,说“我们来开始今天的课程吧,孩子,最后一次教学。”
爱丽丝发现苏希把一人高大大的行李都拿出来摆好了,“苏希姐姐是要走了吗?”她问到。
“孩子,阿布人要走了,我也需要跟着离开,我还有,还有一些没有完成的事情。”说着,摆了摆手示意爱丽丝坐下。
苏希的教学一般都在地窖里进行,一是为了防止偷听,二是为了防止注视。
苏希告诉爱丽丝,上如其下,下如其上,地下和天上等同,因为太阳会灼伤眼睛,所以目光也看不见底下的腌臜,地窖通常是安全的。
说着苏希慢慢靠近爱丽丝,将她的裙摆钉在地上,她轻柔地割开爱丽丝的脚踝,让暗沉殷红的鲜血淌满爱丽丝白皙的左脚。
爱丽丝吃痛地轻轻叫唤了一声。
“爱丽丝,你要学会保守自己的灵魂、肉体与鲜血,希望你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他人强迫送上自己的鲜血。”苏希说。
她毫不避讳的拿起一个铅玻璃瓶,贴近爱丽丝的脚踝,让暗沉的血缓缓流入瓶内,蓄了一层后,紧紧封好。
“我取了你的鲜血,因此我允你旁观。”苏希自顾自说着,轻轻褪下自己那一人高的行李包裹,露出了里面包裹的西奥弗拉斯图斯夫人。
如果忽略那紧闭的眼睛,浮肿的脖子和身上有些错乱的黑线,以及敞开的肚子,西奥弗拉斯图斯夫人无疑是位美丽的女士。
苏希抚了抚西奥弗拉斯图斯夫人的脸庞,让她平躺在地窖中间,她将铅融入瓶中之血,用黄金和水银搅拌,凝结成像玻璃一样,却透明,闪耀的流体,似如星辉般灿烂,最后放在西奥弗拉斯图斯夫人的唇边,轻轻倒入。
西奥弗拉斯图斯夫人配合地滚动着喉结,大口大口地吞咽着,然后睁开眼睛看向爱丽丝,眨了眨后又闭上了,像是一尊安静的雕像。
“又失败了吗,”苏希喃喃着,接着把西奥弗拉斯图斯夫人装进黑色的包裹中,“孩子,我希望你记住今天的一切。”
然后抹了一把铅粉在爱丽丝脚踝上止血,像来时那样,亦步亦趋的走出,汇入阿布人的队伍中去。
爱丽丝眨了眨眼,从地上支起身子。
真漂亮啊,爱丽丝想着,那一瓶玻璃中的水晶,亮晶晶的,仿佛刚出生羊羔的眼睛,春天刚化雪的小溪。
爱丽丝从怀里取出苏希卖给她的铅玻璃瓶,这里边还装着那天从小溪中取出的清水,仿佛还倒映着那天夕阳下,血红色的余晖,她轻轻地吻了吻这片红色。
466年的欧洲充斥着混乱,自从汪达尔人攻陷了迦太基后,西罗马的税收和财政便遭受到了重创,军阀与匈人也在蠢蠢欲动。
但这与在羊孔丘的爱丽丝毫无关系。
苏希姐姐匆匆地离开了羊孔丘这个地方,随着迁徙的阿布人一起,反倒是威廉传教士执拗地在羊孔丘住了下来。
——自从威廉知道苏希教导了爱丽丝炼金术后,虔诚的他几乎捏碎了拳头。
罗马的多神教被基督教正式取代已有百年,但是教会与这些残存的魔术师、祭司、炼金士之流仍然保持着相当的默契,二者间偶有冲突但互不相犯,因此他不能随便地逮捕苏希,只能让随行的扈从继续监视跟随这个可疑分子。
而他,将要纠正这个愚蠢的错误,熄灭炼金士在纯洁儿童上点燃的火苗。
可是在传教后,这名传教士感到了深深地挫败,并非是爱丽丝不配合不接受。
——而是爱丽丝未免也太容易接受和培养了,这让威廉产生了一种诱骗儿童的诡异自责,尤其是在外婆的眼皮子底下。
无论何种文献,圣经、福音、祷文,拉丁文、日耳曼语、希伯来文,爱丽丝看过一遍就能流畅地念出来,让威廉深刻地自我怀疑的同时感到了莫大的责任——一块美好的璞玉,随之而来的是被苏希捷足登先的愤怒。
于是四十九天后的今天,威廉想要给爱丽丝洗礼,自此消弭皈依为一,并写上一封书信引荐爱丽丝去罗马的柘木罗女修院。
“爱丽丝小小姐,柘木罗女修院是近些年受东方修道传统影响,逐渐兴建的修道院之一,是一个好去处,以小小姐你的天赋,一定能获得更好地教育。”
威廉对爱丽丝说着,“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有我来为你做洗礼吗?以及,我还有最后一些东西可以教给你。”
爱丽丝轻轻点了点头,然后高高举起手里一直捧着的玻璃瓶“请用这个朝爱丽丝头上浇水,威廉先生!”
威廉微不可查的郁闷地叹了口气,接过玻璃瓶,微微倾倒。
“愿天主以祂圣神的恩宠坚固你,赐你力量,在基督内成为新人。”
“你弃绝罪恶吗?”“你信全能的天父吗?”
威廉振声问。
与此同时爱丽丝稚嫩的回应——“我信,自此弃决痛苦!”
“是罪恶不是痛苦,小小姐你怎么会念错呢。”威廉挠了挠脸颊,“明明平时记得那么清楚,哎,算了,这不重要,我相信小小姐是个善良而纯洁的孩子。”
“所以,接下来看好了!这是来自神的恩惠!绝非异端恶魔之术的神圣秘迹!”
威廉祷*告以圣文字,自他的双手散发出夺人心魄的光芒,与此同时,握在他手里的铅玻璃瓶因灼热而发红融化。
爱丽丝瞪大了双眼,焦急地张嘴想要阻止,却见玻璃瓶已经逐渐变形冷却,
——成了一根晶莹剔透的水晶十字架。
眼泪开始在爱丽丝眼眶里打转了,而且莫名的讨厌啊,这个形状,感觉手心好痛。
“玻璃瓶没了,爱丽丝有点伤心。”这孩子委屈地抱膝蹲下,说不出的低沉失落。
“哎,不像是有点伤心,大叔我难道干坏事儿了——”
后知后觉的某传教士想要人前显圣,所以我们姑且不论把小女孩心爱的东西自顾自地烧成十字架这种行为是否犯罪吧。
自从启用了超自然的仪式后,威廉便开始有意识地引导爱丽丝走上教会秘迹的学习道路,毫不意外,爱丽丝展现出了超出常人的天分与实力,十二岁的小女孩,说出去也没人信吧。
所以当爱丽丝展现出对外界世界的渴望与好奇时,威廉放任她独自行走边少了几分顾虑,虽然看起来还是脱出常理的不负责,但只有威廉和这两个月来一直站在橄榄树上的白鸽知道,爱丽丝先今达到何种水平。
所以当威廉收到扈从报告的关于苏希消息后,他马不停蹄地离开了羊孔丘。
昔日热闹的家里有些冷清了呢,爱丽丝想着,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包裹,有些心情复杂地站在外婆家里,爱丽丝想要出去,看看羊孔丘外的世界。
爱丽丝也为如今的自己而感到不可思议呢,爱丽丝对于里世界有些格外地向往,而且对于炼金士和教会,爱丽丝都是充满了好感呢。
所以爱丽丝最后还是戴上了那根水晶十字架,牵起了老山羊。
拿着威廉先生的信,接下来爱丽丝就能正式加入柘木罗女修院了!
爱丽丝不是坏孩子,只是,只是有些事情,爱丽丝从来没有告诉过苏希姐姐,威廉先生。
在有些学习的日子里,在有些练习仪轨和魔术的日子里…
偶尔,偶尔读到圣经里那个人故事的有些日子里——爱丽丝,貌似会渐渐地有一种奇妙的感同身受。
像是经历过好多事情了啊,爱丽丝抱了抱一直站在身后的外婆,然后踮起脚尖,伸手轻轻摸了摸外婆脸上参差不齐的,岁月留下的皱纹。
外婆只是慈爱而默默地抚了抚爱丽丝毛茸茸的脑袋。
而且,除了爱丽丝,羊孔丘的人从来没说过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