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就是世界上最最最伟大的冒险者!最伟大的航海家!
齐拉斯利亚尔海德是也!
我是终结饥荒的伟大主导者,拯救国家于危难之中的英雄!
呵呵哈,你餐盘中的芋薯,那黄色的,松软的硕大果实,都是由我自豪的“远征号”亲手捧回来的!
想知道齐拉斯利亚尔海德是怎么变得这么伟大的吗?
让我来细细为你们讲述那惊涛骇浪的冒险吧!
从我记事开始讲起——大约在1168年吧,那年我八岁。
我作为伟大之王脚底下的一颗小小种子,就爱在王的土地上四处奔波探险。
利海亚女王八世陛下也如同七世陛下一样,总会招募相当多的吟游诗人与戏班子让人民也能一起欣赏。
英雄的种子就是这么被种下的。
诗人们讲述着异国的民谣,勇者屠龙的故事,战争英雄与伟大国王。
我要去冒险!
那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直到现在都没变过。
待在这困顿无味的王都之中只会让喉咙不断干渴,那吟游诗人的歌声简直像恶魔的声音一样在束缚我的思想,我必须远行了!
伟大的小小冒险者在酒吧中举起木杯,高声宣告。
「我会成为世界上最厉害,最伟大的冒险者,有人愿意跟随我吗!」
当然,大家都只会哈哈大笑,嘲笑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天真的梦想。
而我并没有在意!
我看见了真正感兴趣的同道中人。
也就是我的副官,我的右臂,以及我名扬天下的代行者。
约翰·艾伯格。
没错,他就是那个赫赫有名的千剑公当家,也是和我差不多厉害的冒险者。
那人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留着当下最流行的中分发型,领口的花边大大敞开,不论是谁都会认为他是街头艺人的吧。
他不会用剑,也不学无术,就连本国的历史都一窍不通,从出生至此都在享受着天伦之乐。
我向他宣扬着外界的神秘与奇妙,甚至和他悄悄的说了只有我才知道的秘密。
那就是,在这浩瀚大海的另一侧,有着尚未被发现的国家!
一回神,他就已经成为船上的一员了,船上的氛围好的有点不可思议,每个人都怀着对一切的憧憬和欢喜启航了。
那可是继承了我父母的遗产,斥重金买下的优秀船只。
这一生,我究竟被老伙计“远航号”守护过多少次呢。
我现在都在痛恨那场摧毁她的风暴。
我们一路向着北边驶去。
利钦的风俗我早已见惯,自由都市的肮脏更是让所有人趋之若鹜,但这段经历依旧驱使着冒险者们向更远处探索。
在之后的数十个日月,我们眺望着巨大的冰盖像龙一样咆哮着,向陆地推进。
我们一路扬着帆,就连码头都没来得及停靠,只为躲避重踏而来的北方严冬。
大约在那个时候,约翰不知从哪里买来了一张渔船用的拖网和钓竿,虽然他的钓鱼水平十分差劲,但没什么事能难得到最伟大的冒险家!
拖网和我钓上来的鱼让全船人得以饱腹,拐过北部旧魔王领,一路向未知的海域驶去。
年轻的我们压根不知道没有海图就贸然行驶的可怕之处,上了年纪却依旧是个老顽童的大副和舵手有相当丰富的经验,但他们拼着一条老命也要上船可不是为了安稳的!
我们就这样真正的绕过了为人类所知的区域,到达了那片迷雾中的世界。
东南西北都是水!无尽的海洋!
而“远航号”上的水却寥寥无几。
北方旧魔王领根本没有能够补给资源的安全地点,无论在哪一侧停靠,数十分钟内必有魔兽袭击而来。
在我们无计可施时,我们眼尖的观察员嘶吼着汇报,发现了依稀可见的小岛。
可能是对未知的渴望缓解了肉体上的干渴,我们以出奇的精神向那驶去。
完全没有见过的植物!完全没有见过的景象!
巨大的叶片伸展开来,遮挡住林中的一切,地上湿滑泥泞,就连抽身都困难。
我们脱下衣服,向天上张开嘴,接着延绵不断落下的雨水。
在回程停靠的难多王国,我们见到了相同的植物和景色,但在那个时候,我们还是一群对未知懵懂而好奇的傻小子。
我们仓促的抓起船上的袋子,挑选着最能保留自己伟大名声的纪念品。
我和约翰在丛林里拨开层叠的密草,用弯刀砍断坚韧的叶子。
约翰和我说,他如果回到家,他就把这些东西展示给他家人看,这样他就不会再被说是花花公子了。
我哈哈大笑,调侃着他,说他就是一个花花公子。
袭击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
一群黑色皮肤,光着身子的野人从树上跳下来,手里拿着的是劣质刀刃。
他们极其擅长运用林中地形环境,在各处发起攻击。
但这怎么能难得倒伟大的冒险者!
我将约翰护在身后,英勇的和他们作战,那家伙当时像小鸡仔一样,全身发抖呢。
我杀了足足五只野人,但他们的增员也已经赶到,我们不得不迅速撤离回船上。
比起右臂上的疼痛,我更对这个世界之外还有新的人类感到激动。
但约翰在那之后就和变了个人一样,没事就在船上练剑,有一次他甚至砍断了桅杆……
这不是约翰·艾伯格的自传!如果要讲他的故事还是找他本人吧!
我!伟大的冒险者!到达了吉马那!
没错,这才是故事的重点,这才是核心。
这个名字是当地居民如此称呼的,我们念不出他那饶舌的奇怪口音,于是简单的叫成吉马那。
那边的人也通体漆黑,不论是男人女人都只穿着下装,上半身赤裸着涂抹了油状物。
这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而诞生出的除虫药,但不仅气味十分难闻,还会让身体像火一样热。
先说好,这并不是什么不好的药物!而是真的字面意思上的,像被火灼烧一样热!
我们所有人都躺在甲板上龇牙咧嘴,扭动着身体去蹭木板,试图把精油全部弄下来。
那边的居民非常和善,他们热情的欢迎我们,带着我们去丛林中狩猎,还送了我们很多当地的野生动物。
我的宠物皮皮就是当地圈养的一种食用鸟类,羽毛五彩斑斓,却长得异常肥硕,胸脯前面一颗巨大的爱心被短短的粉色绒毛覆盖,十分可爱。
但非常可惜的是皮皮并没能撑到我们回国便去世了。
在岛上停留的几天,他们总设宴招待我们,居民们带我们进入巨大的茅草屋,时而吃烤制而成的肉串,时而直接食用一种植物的茎秆。
而我们几乎听不懂他们的语言,所过的生活相当原始。
但笑容总是相通的,那是相当美好的一段时间。
我将随身携带的装饰剑送给了他们,以充当友好的象征。
扬帆远航时,我们没有向后看。
对未知的探索并非只有友善的人,敌对才是常态。
万万不可大意,我们做好充分准备,迎接着接下来的挑战
啊,那遥不可及的故乡被甩在身后,那温暖的避风港被我们拒绝。
在我们摇着船桨,驾着即将散架的老船回乡之时,我在茫茫的大海中央想过。
这趟旅程真的值得吗?
约翰也一样光着膀子,摇动船桨,啃着从新大陆带回来的可人果实。
他说,我们活着回来了。
哈哈哈哈哈,在书写这回忆录时我才能好好的回味当时的话语。
西大陆对我们所有人都造成了太大的伤害,但我们活着回来了。
这就是冒险者,不是吗?
远航号的船员足足32人,每个人的名字,身世,家庭,遗愿,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从附近小岛上登船,和蔼又渴望冒险的居民们有14人,他们熟知附近海域与植物的情况,用当地的草药缓解了那可怕的腹泻。
返程时,我们5人身兼多职,我是船长,舵手,三副,清理员,炮手,航海长
而那个赖皮鬼约翰则是我们英勇的登陆手,无论是什么野兽,海盗,魔物,都会和割麦一样倒在他的剑下。
我们护送着那些吃的,船舱里不需要的东西统统丢进海里,铺上一层泥土,和疯子一样种上植物,我们看着那些薯发芽,向家的方向航行。
在暴风雨中,植物的根系顶破我们早就伤痕累累的老姑娘,船舱那漏的水不是我们五人能够解决的。
我们只能抱着那一袋袋的种子,从小船上逃离。
哈,空手而归的冒险者又能怎么讲述自己伟大的旅程?这些从没见过的种子可是我们的勋章。
就像骑士一样,丢了脑袋也不丢荣誉!
就算我种不出来,那些农民种不出来吗?那些学者们研究不出来吗?
世人总有一天会知道,我齐拉斯利亚尔海德是最伟大的冒险者,是最伟大的航海家。
这种植物的产量能让最低的奴隶都吃饱,能在最干旱的年月中成长,没人会忽视它的作用。
漂泊回国的日子并不是大冒险者应该讲述的事,那太不伟大,也太不有趣了。
让我们来谈一谈,那疯狂,野蛮,却又让人着迷的新大陆吧。
既然在我们西边,那它就是西大陆,这是我命名的!
虽然约翰说应该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儿,但那就是西大陆,我可不接受什么稀奇古怪的,贵族风格的名字。
那个大陆由互不通语言,却又和平相处的魔物们所统治……
………………
后续的内容被火焰焚烧,在邻居的抢救之下,只留这最先写完的书稿。
最伟大的冒险者,救王国于饥苦之中的英雄,在熊熊的烈火中逝去。
在焦黑的废墟之中,人们并没有发现他的尸体。
究竟是被烧毁,与碳灰一同粉碎。
还是被神选中,踏上遥远高处的阶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