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个极其抽象的概念,它概括了多种行为模式:家人的呵护、朋友的扶持、伴侣的亲密、姊妹的陪伴……而“爱情”则显得直白许多——它通常指两个异性之间,由荷尔蒙驱动并深受社会因素影响的关系。
人们常对爱情寄予厚望,却在实践中体悟到一些不符合马克思唯物主义的道理。爱情并不高尚。若以主流价值观衡量,“孝”往往被置于爱情之前。事实上,爱情与友情、亲情等人类所拥有的其他情感一样,本质上是平等的。它既不应因生物本能而被推上神坛,也不该因社会因素的介入而遭贬损。
那么,渴望爱情有错吗?当然没有。被拒绝就是自作多情吗?更不是。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本质上都是缺爱的——而这里的“爱”,正如开头所言,是抽象的、多元的,并不特指某一种情感。缺爱是天生的吗?不是。是因为我们活在赛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