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一个冬夜,雪花被吹遍了整个半岛,一个黑影潜入了海拉斯公墓。
这里荒废依旧,早已被世间遗忘,无人看守,枯叶在生锈铁栅栏上瑟瑟发抖。
黑影快速在公墓中移动着,突然,黑影停留在一处镶嵌着十字架的墓前,他将覆盖在石板上的积雪擦开,用小灯细细看着碑文。
借着微弱的灯光,他看清了石碑上的字:“1932年春天,威尔逊先生出生,他是一个充满了奇迹的男人”
这个威尔逊老鬼,我乔治找你找得腿都跑断了。
他的手颤抖起来,为了找到这个坟墓,乔治已经奔波了三年有余。
这个坟墓看起来十分别出心裁,别的坟墓都将逝者置于地下,只有此处,主人的石棺被放置在地表。
他细细观察石棺盖接口,只有一丝不到一毫米的缝隙,要是想打开,必须动用技术才行。
乔治迫不及待地将背包打开,取出电钻、撬棍与微型千斤顶。
“威尔逊先生,为了战胜恶魔,我只能这样做”他站在墓前,用手在胸前比了个十字,低着头充满敬畏地低吟着。
圣诞节就要到了,乔治为此早已预谋已久,他想送给这个早已痛苦不堪的世界,一个有史以来最大的礼物。
随着电钻和撬棍的混合工作,再加上千斤顶的巨力支撑,石棺的盖子轰然打开。
让他感到诡异的是,没有任何黑气和臭气散出。
乔治用尽全身解数,将棺盖掀开来,一具白骨森然出现在他面前。
他打开小灯观察棺内情况,雪花映着灯光,飘落进棺中,这是三十年以来,墓主人的骷髅头上第一次落上雪花。
乔治用鼻子嗅了嗅眼前的白骨,有一股异样的香气,他虎躯一颤,仰面感叹道:
“人类有救了!上帝!人类得救了!”
说罢便拿出工兵铲,将白骨的头和一根小指骨砍下塞进背包。
他迫切需要这位“先生”的基因,有了这种无敌,他就能发明出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药来。
乔治向威尔逊先生的遗骨深深鞠了一躬。
他苍白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血色:“先生,你在人间的遗骨,将会带着人类脱离苦海”
说罢,便将夜视镜重新戴上,一个滑行过去,便消失在了茫茫的雪夜之中。
那时的科学技术来说,如果骨头超过了十年,要是再想在其中提取出DNA,则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是成是败,还需另当别论。
虽然乔治面对着三十年前的人类骨头,但对于他的技术和手法来说,复原其DNA真是小菜一碟。
这个世界有八十多亿人,顶尖基因科学家只有三个,第一是师父丁儒江,第二是林川师弟,第三便是乔治。
乔治的样貌极其特别,他生来便长着一个异于常人的大脑,这个大脑前凸后翘,让乔治看起来像个怪人,从小到大,就连早逝的爹娘也没给过他好脸色,乔治总是以为,是因为林川师弟的相貌比他顺眼才排到第二。
林川师弟才华横溢,无论是天分还是出身都远远超过乔治,林川主攻基因融合技术,并且独创了“林氏基因编辑法”,他利用这项技术培育出来了很多高产农作物,让这个世界的人们彻底摆脱饥饿问题,常常被高层接待,出入于纸醉金迷之所。
在沙漠,有林氏高产清甜仙人掌;在高原,有林氏高密度小米;在极寒地带,有林氏耐寒土豆......
这些科研成果被广泛种植于全球各种恶劣地带,全世界到处都有林川的海报。
乔治并不妒忌这些,和林川的世俗相比,他更像一位隐士,每日沉浸在医学的世界中,他深深明白,真正能让人类走向进化的,不仅仅是饱腹,而是身体机能的臻于完美。
让乔治难以接受的是,人们喝着林川研发的高产小麦酿成的啤酒庆祝人类科学的胜利,却忽视了自己宝贵肝脏的负担,自从高产小麦问世,各类啤酒的价格就一直在下降,而人类肝硬化的人数却在逐年上涨。
每每这时,舆论界都会前来口诛笔伐乔治,说他身为医学基因科学家,却对这样的事情无能为力。
乔治的座右铭是:如果基因科学的存在,只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口腹之欲,那么还不如让它毁灭吧!
人类的尽头是什么?毁灭吗?还是继续走下去,整个星球上人类的患癌率已经达到惊人的百分之二十五,这个世界的科技与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但发展的代价却是失去人类健康。
乔治是基因抗癌界的祖师爷,熟悉他的同行,都感到他应该坐基因科学第一把交椅,可他没感到世界第三有多憋屈,反倒一想到他是人类的先驱,他就自豪无比。
他认为林川师弟研究的尽是花花草草,他研究的是实打实的人类基因。
“人类的救赎在我的身上”,他经常这样对自己说。
他已经三十八岁,却深感光阴虚度,他因为一个有缺陷的治疗癌症的药剂而成名,仅仅这一项就超过了绝大多数科学家。
但是他的“神药”在老年人身上有极大的缺陷,这是个致命的缺点,因为癌症患者的大部分人都是中老年人。
命运的转轮终于转回了他的脚前,他在英里斯托的图书馆的一个角落中偶然看到一本泛黄的医学日记本,书中大概是这样写的:
“半岛北端居住着一位威尔逊爵士,他在瘟疫的乱世活了下来,在四十岁的时候感染上艾滋病,在十天内痊愈,在四十五岁的时候得上胃癌,却半个月中渐渐恢复……”
看到这段文字,乔治热泪盈眶,多年来所追求的东西,竟然在不起眼的角落中寻到了。
他不在乎周围人的眼光,狠狠将这一页撕下来,拍在桌子上,乔治明白,成王败寇,就在此一举。
“北边的威尔逊,我死也要找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