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多年前,我们的祖先来到了这片河谷,定居在了这里,于是这里成为了卡西米尔的一部分。”
“一千多年前,湖中的女神向河谷的统治者降下了神迹,于是他追随‘天马’奔赴战场,一起死在了迎击梦魇的平原上。”
“一百多年前,你们在卡西米尔的内乱中选择了旁壁上观,藏在这个小小的山谷里,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
“直到一天前,我像个傻子一样接受了你的契约,自动成为了你的邑从,追逐骑士的荣耀与什么升阶之类的玩意。”白发的少女一边奋力前进,一边气喘吁吁地说,“还要背着两个人的行李,爬这座萨米人都嫌陡的山。你就不能帮我背点儿吗?”
“我的职责要求我必须在前面保护你的安全,农民。”前方金发的少女用剑砸开前方的灌木,说,“这片山上有很多野兽,你最好祈祷我们能在天黑之前离开。”
“所以呢?”后面的少女没好气地说,也懒得去辩解自己的职业是信使,而且有移动城市户口。她费力地跟着前面的那位,爬过倒在地上的树干,“我们在这片森林里转了好久了,你真的认识路吗?”
“嗯……我们确实迷失了方向……”少女拄着剑,四处张望了一下,目光所及全均是比腰还粗的树干,浓密的树冠连阳光都给遮挡住,也难怪卡西米尔人自己都忘了这个地方,太闭塞了,犄角旮旯。
“哈?所以你一直凭着感觉在领路?”信使少女震惊,她不是本地人吗?还好她有这方面的经验,“好吧,别怕,先来判断方向,年轮或者……”
“什么年轮?”金发的那位已经单膝跪下,将自己的额头抵在剑柄上,闭上双眼。在寂静无声的密林中,一阵风突然地吹来,伴随着树叶发出的哗哗声,她们头顶的树冠被掀起了一角,一束阳光如光幕般落下,将跪着的少女笼罩进金光之中。她的金发被风吹动,飘舞起来,在阳光下仿佛闪闪发光,“女神,将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语毕,松手,一头横着被插进地里的剑无视了物理规律,剑向剑刃所在的右方倒下。
“听从女神的旨意,我的扈从。”
“我就知道,唉。”信使说,只能跟了上去。
……
‘库兰塔人应该永远相信自己的双脚,这有助于她们到达世界上的任何地方。’
写完这句自己刚刚想到的格言,白星放下书,看了看对面已经躺在草地上,只穿着件衬衣,而且同样是库兰塔族,正努力去挠自己的背的赫斯帕,在本子上写下了第二句。
‘奎娜丽丝人除外,她们不能算是典型的卡西米尔人。’
今年是她做信使的第二年。在不知道玩了多少次荒野求生后,她总算是……算是升职了吧,然后,她接到的第一个高级任务就是送个快递包裹到卡西米尔的某个地方。非常简单的委托,包裹不大,路程不长,全程都在卡西米尔腹地,没有劫掠者,没有土匪,最多有几只零零散散的野兽,安全到不能再安全了。
唯一的问题是她从来没听说过自己的国家有个叫做瓦拉米亚的地方,里面还有个叫奎娜丽丝的镇子。
‘地址是不是写错了?’她向发布任务的人问。
柜台娘从里面甩出来一个指南针。
信使小姐可以靠自己的源石技艺辨认方向,所以她其实用不上这个,只能把它当作一个还行的装饰品,把链子钩在自己的口袋里,这样她在旅行的时候就不会把它弄坏,不过它还是坏了,永远指着不知道是什么的方向,在荒野里也找不到人能修。
总之,在不知道延误了多少天以后,信使小姐奇迹般地穿过森林,活着抵达了那个镇子,成为了这里八年来的第一个外人。镇子不大,没有任何现代的痕迹,不过这样的地方在泰拉到处都是,根本不能引起任何怀疑。信使小姐对那里印象很好,大家很热情,食物超棒,尤其是在你饿了好几天以后,还有自酿酒,不过她不太会喝酒,所以就醉了,然后被抬进了镇上的教堂里。
现在想想,卡西米尔已经有些年头没听到过宗教了,而且在那么一个穷的地方怎么会有一座拱顶快拱到云上的大教堂呢?
在接受了修女(她们称之为圣女,信使小姐觉得应该是口音问题,不会有圣女自己拉犁耕田的)关于当地历史、民俗和宗教的讲解,以及一杯温水后,醉醺醺的信使小姐就接受了修女发布的新委托,将他们整个镇子唯一一位公职人员、权力者、法官、警察、骑士、民防指挥官,奎娜丽丝永恒(至少现在)且唯一的一位领主,一位少女带去最近的卡西米尔城市面见当地市政官,原话是去‘最近的城堡,向当地领主问好,并要求他在今年上缴的税上额外增加两只家猪,因为老皮特和她的老公被做成了火腿,而他们的孩子又从猪圈里逃跑了。’
信使小姐不确定现在这个年代还能不能找到庄园领主,也不知道为什么移动城市要向一个村子缴税。
‘作为回报,我们将向他们施展神迹。’修女小姐说,‘提前付款,不接受退货。’
就像是游戏里那种让你到一个地方去好开地图的任务。信使小姐想。
不过她还是接受了这个任务,她觉得差不多顺路,而且是个颜控。以及,绝对是因为酒精,她在第一眼见到这位骑士小姐时,因为过于激动,完全没注意到她在说什么。
‘我愿意。’信使小姐在那时答。
她觉得这不能怪她,至少不能全怪她,平心而论,哪位库兰塔少女没有一个嫁给骑士的梦?要知道,这位骑士当时穿着全身盔甲,下衬链甲和武装衣,腰间挂着一柄你能想到的最漂亮的长剑,还向她伸出了自己的摘了一半手铠的手!至少当时她还回话了,这一点就足以让她超过99%的库兰塔族女性。
‘到背上了你才知道有多重。’
靠着比她还高的行囊的信使把这句话也记在了格言本上。
信使小姐叹了口气,摸了摸自己的白色头发,每个少女都在心里梦想着一位白马王子,从哪个角落里杀出来,带她们远走高飞。不过以她的条件,白马王子她是当不成了,白发魔女倒是可以考虑。她有些后悔染头发了,也不知道这号称中档杀手的染发剂能撑到什么时候。
幸好信使小姐不是女铜。
“那个,呃,你能别再盯着我看了吗?”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脸转回这边的赫斯帕幽幽地说,信使小姐发现她的声音其实也能很好听。
于是信使小姐又叹了口气,把视线转向了周围挂着的,她们两人的衣服,她们到最后也没能走出森林,还被莫名其妙的大雨淋了个湿透,这就是为什么两人今晚都只能穿着内衣露营。
湿漉漉的内衣。
那个骑士就不用,她穿的是裹胸布,还大大咧咧地当着信使的面脱掉了。
裹胸布!
信使觉得自己最好别再看了,找准机会结束了对话,“好吧,晚安,骑士小姐。”
“嗯,晚安……呃……农民。”
“……”
“你是不是忘了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