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魔力的探究自古以来便未曾断绝,至今关于魔力、魔法的研究仍然吸引着无数学者前赴后继。
创世之初并不是所有种族都能施展法术的,因为那时的魔力太过狂暴因而难以利用,只有身体极其强横的生物才能施法——譬如龙族、巫妖这样的魔法生物,以及恶魔、天使这种外位面生物。直到神话时代中期,魔法女神使现世狂暴的魔力趋于稳定,其他种族才得以利用魔力进行施法。
第一纪元的魔法分为两大派系:
其一是以金剑战友团为核心的地上派,其二则是以神龙哈斯坦为首的天赋派。
所谓天赋派,指的就是天生便拥有施法天赋的高等种族,乃是上天的宠儿。这类种族不需要刻意修行魔法,只要成长到一定年龄,便会以血脉为纽带自动学会法术,并且这些高等生物与低等生物的混血后代同样继承了一部分血脉天赋,譬如半精灵、半恶魔、血族等。
地上派则是与天赋派相反的那一批法师,他们的法术都是通过自己后天的勤学苦练而掌握的,地上派诞生之初的领导者是赫兰王的亲密战友——金剑战友团的首席法师梅尼娅,她是第一个踏入十二阶领域的地上派法师,也是因为梅尼娅的存在,地上派才有资格与天赋派分庭抗礼。
梅尼娅开创了最初的魔法修行体系,她将毕生所学编写成书籍并广而告之,使得苦于无法掌握魔法的弱小种族得以学会如何控制魔力施展法术,因此在一些地方,梅尼娅被视作与魔法女神并列的伟人。
在漫长的七个纪元里,梅尼娅开创的魔法修行体系被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模样。虽然梅尼娅的著作原文中有许多内容被后世法师加以更改为更优的方案,但是有三点核心观点始终没有被改过,这便是所谓的‘三大原则’。
第一、魔力是物质,魔力是能量。
第二、施法耗费精神。
第三、法师亦须肉搏。
第一原则很好理解,魔力本身确实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物质,但同时也能以能量的形态呈现。
第二原则也不难理解,法术其实与数学模型相似,需要人为引导魔力填充进这个模型之中使之运转,这个引导过程就是“吟唱”,值得一提的是,吟唱实际上并不需要说话,如果你看见有法师施法时喊出了法术名,请配合他的表演——这是法师界约定成俗的规矩。此外,任何法术都是一次性的模型,施展之后就需要再次构造新模型。因此,施法虽然不需要消耗什么体力,但对精神却是极大的负担,只有七阶以上的法师,才能实现无吟唱化,彻底摆脱繁琐的吟唱过程。
第三原则被称为至理,可别被故事话本给骗了,现世的法师们可不仅仅只会挥舞魔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先学会抡法杖再学的法术,当然这只适用于无法施法的情况之下。一般而言,法师施法时调动的魔力全部来自于外界,但法师里也有将魔力贮存于身体之中的存在,但是很快就会流失,所以用处不是很大,只有在遇到死魔区等极端环境时才能发挥一些作用。但是若是陷入死魔区,与其用身体储存的少量魔力施展一些并不强力的魔法,还不如挥舞法杖来的痛快。梅尼娅本人除却法师的身份之外,也是一位强大的剑士,据说她的魔剑曾将一座大岛屿轰沉入海底。可惜,魔剑士与法师能够兼修的人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只能修行其中一样。
总之,明白了三大原则,就等于明白了现有魔法体系的一半,接下来的篇章我们将教授关于第一阶、第二阶这类初级魔法的修行与掌握方法。
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则是关于“杖”的介绍。
虽然绝大多数魔法都可以依靠单手或双手进行施法,但同样以七阶为分水岭,几乎所有七阶以下的法师用杖进行施法的效率都要高于不适用杖的法师,七阶以上的法师除了使用某些极为特殊且少见的附魔杖,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否用杖并不会影响施法效率。
杖分为魔杖与法杖,魔杖是一根长度一般不超过四十厘米的手杖,一般而言除了可以加快施法之外,还是一件附魔道具,可以封存一个最高四阶的法术,做到瞬发,但是一般而言每次施展魔杖封存的法术后都需要充能才可以再次施展——有部分魔杖封存了超过四阶的强力法术,这类魔杖无法加快施法,且是一次性魔法道具,施展其中的法术后即损毁。
而法杖则是长柄双手棍,除了加快施法之外更是法师的“剑”,有些强横的法师只需要抡起他们的法杖,就能放倒一地中阶恶魔。法杖同样可以封存法术,且其所能封存的法术是和法杖的制作材料、制作工艺直接挂钩,理论上没有上限,但至今为止还没有封存超越十阶法术的法杖。
——节选自法师协会入门教程 法布尔·伍索斯主编《魔法百科及施法指南》第六纪元1453年七月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