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
对不起啊,
还是
给你添麻烦了。
一开始,只是想和难得相逢的老友聚聚,餐桌上,酒过三巡,不知是哪个混账首先提出要去KTV唱一首的。
酒桌上的情谊,我没好意思拒绝,只能举起盛满透明色液体的杯盏嬉笑两声,一饮而尽。
难以入口的热流顺着我的喉咙滚下,强迫自己吞咽下去,翘起嘴角不被察觉出一丝异常。
他们笑得很开心,很尽兴,我也笑得很满意。因为我知道,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爱喝酒的人,还是那个酒量好的人。
而不是那个会因为过量饮酒感到烧胃的怕酒懦夫,不是那个喝了两杯就满脸通红眼神迷蒙像含着雾气一样的醉鬼。
我开心,因为我不是。
所以我答应了。
并将那个知道我不行,会不动神色地帮我将那冒着冲天酒气的玩意偷偷换成白水的人毫无顾忌地抛在脑后。
他是我的软弱,此刻,我不需要他。
就在不远处,转过街角的那边。
隐蔽的小门洞,盖着军绿色的布子,它用朴素简陋的装饰,盖住了纸醉金迷的内在,就像戴着面纱的舞女,合着飘渺的乐曲,踩着迷离的舞步,引诱着人们深入。
它向我伸出了手,我欣然应允。
我是醉鬼,是懦夫。
我上交理智与清醒作为贡品,将原本的承诺烧成灰烬撒向天空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什么禁酒令,什么宵禁令,**。
只要开心就好,只要此刻欢愉就好,放空大脑,跟随身体里的节奏律动摇摆。
此夜不醉不归。
昏暗的包厢,唯二的灯光来自于闪烁的迪斯科球与滚动歌词的屏幕。蓝蓝绿绿的灯光打在人脸上,让人变得陌生,调动情绪,搅动思维。
不断升高的声音似乎包含着温度,将原本还算空荡的大房间填满了热度。
人少,依旧觉得不尽兴,于是拿起手机,翻遍自己的通讯录,问遍此时还算有空的“朋友”,大伙一起。
一起,一起,一起。
在一首又一首的歌中,一个接一个认识或不认识的身影鱼贯而入。
认识的打个招呼,不认识的彼此介绍一下也算相识。
大家就这么打着哈哈,和自己的朋友开怀畅饮第二批次。
有人问我,大家都带人来了,为什么我不带点人过来。
我笑着回他:
“我朋友基本上都在这里了,不用叫了,有你们就够了。”
他们听了很高兴,我骗自己骗得也很高兴。
因为我知道,屋子里还有一个被我匆匆敷衍过去的等我的人。
他睡了吗?
我不敢打电话,也不敢去想他是不是还在守着我。
不敢去想一向习惯早睡的他是否苦苦支撑着困意也在等我,他明天还要上班,他不会这么傻的,他一定已经睡了,他肯定睡了,他不会等我的。
这么想着,我点了一首《情歌王》。
桌上横七竖八倒的满是瓶瓶罐罐,在座各位有些已有醺醺醉意,彼此搂着,抱着。
歌声仍在不知疲倦地继续下去,越唱越起劲,震动着我的鼓膜,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直面声浪的攻击了,遗憾的是,我没有带耳机或是耳塞一类的东西将其隔绝,我只能满脸堆笑,合着他们的拍子击打,装作自己十分沉浸其中,唱完以后要么鼓掌,要么碰杯。
鼓掌声,碰杯声,人的谈话声,唱歌声,音乐声,交织混杂;烟气,酒气缠绵往复,将我浸泡其中,感觉自身处在一个巨大的坩埚之中,调料已经加好,霓虹灯光作为搅拌棒将室内的声音与味道混在在一起,我就是锅中的一只拔了毛的鸡,逐渐被腌制入味。
我跟他抱怨过无数次他身上沾着的烟味,他也体贴地答应我不再抽烟,那如果他问到我衣服上的烟味,他会作何感想?
当时的我并没有去想这些,当时的我,只在乎下一首是自己的歌。
一定要唱好。
究竟过去了几个小时?
不太清楚了,只是已经很少熬到这么晚了。
大家兴致依然高涨,毕竟还有刚来的朋友,显然,这些寻欢作乐的人比我更加适应夜晚的世界。
我已经脱离太久了,我,迟钝了。
身体的力气像是被抽干了一样,虽然意识始终保持清醒亢奋,但我清楚这只不是一种强行的外界刺激,我清楚的知道,我已经累了。
终于在第三次忍不住闭上眼睛试图闭目养神被朋友发现后他们问我要不要先回家。
推辞了几回,我逞强不想扫他们的兴。
然而最终还是疲乏占了上风,松口了。
我是喝了不少,但酒量依旧在,我没醉,只是头有些昏沉罢了,朋友把我送到了车上,我独自一人坐车回家。
与朋友告别,简单跟司机说送到小区门口后,我无意间低头看了眼手机。
现在是凌晨四点。
两个49秒的未接电话。
一个小时前。
是他打来的。
司机把我送到了目的地。
付了钱,下了车,往前走了两步,这才发现不对。
即使笼罩在浓浓夜色之中,我也清楚地知道,这不是我熟悉的道路。
再次确认一下,小区是对的,但似乎这个小区有不止一个大门,司机或许是搞错了。
我尝试打开导航,但地图上却是一片灰色,没有眼前的道路,也没有规划。
徒劳地尝试看公告板上纸质的地图,却发现自己像个傻子一样什么也看不懂
如果自己绕的话,或许能够绕到吧?
但听他说,这个小区还蛮大的,或许有上千户人家,黑灯瞎火人生地不熟的,找到正确的路困难重重。
我还是选择拨通了他的电话。
电话响了一会,我都几乎以为他不会接了。
然后电话通了。
“喂?什么事?”
他的声音沙哑,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与困倦,我突然很不好意思打扰他。
沉重的罪恶感爬上了我的脊背,但我还是说:
“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你能来接我吗?”
“行,位置发给我。你不要乱走,呆在原地,我去接你。”
他回答迅速,我却听不出他语气中的情感。
是担心?是责备?
我分不清楚,我只知道我要独自一人站在冬日的夜里等一个不知何时会到达的人。
即便如此,我还是在原地等他了。
因为我知道他会来,他肯定会来。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手机电量已然告急。
我只好盯着眼前的黑暗发呆。
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那些夜间行凶的案子。
凌晨,喝酒,落单,人少,天黑,我简直是一个完美的下手对象。
强制按下本来想要哼歌打发时间的想法,我开始竖起耳朵,像是草原上的野兔一样,警惕着周边的一切风吹草动。
任何声响,移动,光源都会引起我的注意。
远处奇怪的声音可能不是飘动的塑料带子碰撞木头椅子发出的声响吧,那会是嫌疑人衣物的摩擦声吗?远处隐约晃动的微弱的光,应该不是夜行者为了看清前路打开的手机前置手电吧,那会是犯罪分子打着手电筒寻找下手目标吗?莫名其妙亮起的灯光或许不是电池老化导致的接触不良吧,那会是邪灵鬼祟纠缠不散寻找替死鬼的冤魂吗?
狂想之人搭配无光的夜晚,一切风吹草动都值得编写出一部精彩的恐怖小说。
直到那一声熟悉的呼唤将光投射在迷路的羔羊身上,一切都有了方向。
“我不是让你不要乱走,你跑这来干什么?”
我清楚,这不是一句需要我回答的问话,他需要的是我低头承认错误。
“抱歉,给你添麻烦了。”
“小区这么大,你自己瞎走你走到天亮都不一定能回得去。”
“抱歉。”
看似无逻辑的对话在以自己的方式运行着。
他在前面走着,用光给我开拓着道路;我在后面跟着,低着头,一身酒气烟气,一声不吭。
他还耐下心来跟我讲解这个小区的构造,我自知不对,那些唠叨还是多少听进去了一些。
他带我回到熟悉的路上,看到了我认识的风景。
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感到一阵安心。
也是突然间,我几个小时以前死掉的良知复活了,并且猛烈地攻击了我。
像是被冻住的罪恶感与后悔与歉意在踏进单元楼的那一瞬间迅速解冻,不知道为什么会忽视,不知道为什么会忘记,后知后觉才感到害怕,也后知后觉才想起来感谢。
几十分钟以前的真实恍如梦境,只有见到了他,我才像回到现实。
终于,被羁押的灵魂回归了肉体。
带回我一丝丝的理智,记起了本来要做的事情。
站在家门口,我抓住了他正打算拿钥匙开门的手。
他无言地转向我,漆黑的眼中没有光,这是无声的询问。
我在发抖,是因为寒冷?还是酒喝多了?还是别的什么理由?
将冰冷的手伸入被浓重烟味腌制入味的大衣口袋中,颤巍巍地掏出一小朵皱皱巴巴的玫瑰捏在手里。
吃饭前买的,是要送给他的。
经过几番摧残蹂躏,它早就不新鲜了。
借着老旧声控灯闪着那微弱的灯光足以看清,颜色是暗红色,团成一团,像破碎的不会跳动的心脏,每片花瓣上都带着清晰可见的折痕,边沿打着卷,整朵花对我失望透顶,它垂头丧气,耷拉着叶片。
对我失望吧。
我将揉碎的心交到他的手里。
希望你不要嫌弃带着烟味的玫瑰花。
情人节快乐,我的爱人呐。
在我能够看清他脸上的表情时,灯灭了。
一切沉没于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