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对自己此刻的口才颇有点惊讶,有点滔滔江水绵绵不绝的意思。他以前可没意识到自己还有这方面的天赋,高中时候语文老师看他全无参加各种竞赛的经验,就说路明非你既然是文学社的干部,就代表我们班参加学校的演讲比赛吧。路明非精心准备了好久,写了洋洋洒洒数千字的演讲稿,反复演练,连观众该笑和鼓掌的每个点都标注在演讲稿上。他计划开篇先来一个花活儿:“亲爱的校领导和同学们,大家好,我是高三(1)班的路明非,我这次演讲的题目是《感谢有你》。林语堂先生曾说,‘一篇精彩的演讲,应该像少女穿的迷你裙,越短越好。’”
最后他只能鞠躬说我还没有准备好,我弃权退出,因此他一生中唯一一次演讲就只有开篇词。后来全班的人都笑话他说他作了世界上最性感的演讲,假如演讲是少女的迷你裙的话,路明非的这条迷你裙就只是一根腰带。从那以后他一直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口才,只会说点烂话,所以他就总是说烂话,一直到现在。
因为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说的话会多么重要,所以从来也不认真地说话......他伸手摸了摸绘梨衣的头顶,夕阳中那张认真听讲的小脸笼罩在温暖的光晕中。
“什么是好朋友?”绘梨衣在小本子上写。
这句阴冷嚣狂的话脱口而出的瞬间,他似乎听见熟悉的冷笑从背后传来,那悲世的恶魔用尽一切讥诮,发出嘲讽和自嘲的笑声。
他猛地回头,背后却只是樱花混杂着落叶飞旋,并没有路鸣泽的影子。
“想要,一个好朋友。”他回过头来,绘梨衣竖着小本子在等待他。
路明非轻轻摸摸她圆润的额头,心说无论你是什么样的公主身体里流着什么样的血,可你的社会经验真是可怜到爆啊,虽然你不说话,可谁都能看得出你想要什么,你的眼睛里明明白白地写着呐。
“我就是你的好朋友,将来你会有更多的好朋友。”路明非一字一顿地说,“只要我们这些好朋友喜欢你!那全世界都喜欢你!”
“可只要我们是你的好朋友,我们又怎么会不喜欢你呢?”他轻声说。
他每一句都说得郑重其事,说什么都看着绘梨衣的眼睛,绝不回避。
夕阳的光在绘梨衣的眼睛里缓缓地褪去,巨大的日轮即将沉没在海平面之下,最后的光把天空中的云烧成火焰的颜色,在越来越浓郁的夜色中,绘梨衣的眼睛前所未有的明亮。
她像小猫那样慢慢地爬向路明非,警惕地揣摩着他的神色。如果路明非拒绝她就会飞快地逃走,这是她第一次那么亲近一个人,她不知道会不会被拒绝。
可在她还在小心翼翼地前进,担忧被拒绝的时候,路明非却主动向前迈出了一步,没等她像受惊的小猫那样做出反应之前,路明非已经伸出双手抱住了她。
不再是昨晚同病相怜的、恐惧中的拥抱,怀里的女孩很温暖,微微地颤抖着。
而自己那仿佛是身不由己般的举动,终于让路明非意识到了一件事。
在这之前,他始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即便那原本自以为永不动摇的心上已经出现了裂痕,他却只是假装不知,不愿也不敢承认承认自己变了,变得喜欢上了别的女孩。
是的,他,大概是真的喜欢上绘梨衣了。
从未有人如此对待过他,她会在乎自己的喜好,在乎自己的看法,他在她身上看到了曾经自己的影子,笨拙地相信着小孩子才会相信的幻梦,又笨拙地会因为“可达鸭先生不喜欢”这个莫名的理由去排除死侍,也会听了他一句话便乖乖地坐在原地等待他,像是要等到天荒地老。
从未有过这样的女孩儿啊......她会愿意陪伴你打一个又一个通宵的游戏,也会跟着你一同前往美容店,让你看完整个变美的过程,你握着光鲜亮丽的她向全世界炫耀,炫耀这个最美的女孩。
怎么会不喜欢呢,怎么有人会不因此喜欢上这个女孩呢?
紧紧拥抱着那个女孩,路明非认真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