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捕捉到了虫鸣,鸟鸣,还有遥远的开门声。
至睁开眼睛,呆滞地望着陌生的天花板。
没定闹钟居然也能自然醒,看来昨晚睡得的确很好。
“呜嗯……呃啊。”
发出迷迷糊糊的声音后,仁慈被至架起来,领着到了卫生间洗漱。
……
“你问我?”
至吐出一口牙膏,开始漱口。
洗漱完毕,三人总算是打算出发了。
“今天的计划是要干什么来着?”
交还两份钥匙,公安望着门外的蓝天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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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无聊。”
风和日丽的阳光下,公安和恶魔如同散步一般在街上漫游,男方戴着墨镜,女方则是一个很大的遮阳帽。
如果不是在工作就好了,再过几个月恐怕能成为很棒的夏日回忆。
“好热。”
仁慈再度抱怨,“能不能让后羿把太阳射下来啊?”
“你还懂中国传说?”
后面的吹水至完全没在听,他打量着走过的每个地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条路应该就是陆思博平常接杨姗姗放学的路段,至判断陆思博不可能跑到成都的另一端,在某个陌生的地方藏身。
至少他比较愿意相信陆思博并不是毫无准备地犯案的,如果有提前准备,那藏身之所也会是早就知晓了的地方。
也许是他熟悉区域内的某个点,多在陆思博的活动区域内走走,大致就能确定几个可疑的位置。
“你在听我说话吗,喂喂?”
白皙的手指在眼前晃了好几下,至第一反应是“这家伙不怕被晒黑吗?”,然后才回过神。
“哦,刚刚说到哪了,你开天辟地了吗?”
“……”
无语的仁慈恨铁不成钢似地叹了口气,不再跟在至旁边念念叨叨,直接钻回他眼睛里了。
至抬起头,从指尖的缝隙中窥见射下来的猛烈阳光。
要不还是等晚上再工作好了。
他用手对自己的头扇扇风。
真是热死人了。
“你明天回老家吗?”
有披着背心的工人从身边经过,两人的对话钻入至的耳中。
“要回啊,有点想老家那帮人了。”
待他们行远后,至拐进公园,从影子里抽出早就备好的冰凉饮料,开始一个人在长椅上喝了起来。
老家啊。
北海道和更远的某个地方出现在脑畔。
光透过树顶的深绿色树叶,斑驳地洒在他头顶。
有点想那帮家伙了。
……
遥远的东京,穿着随便的少女和长着翅膀,看起来像少女一样的男性解决掉房子里的恶魔,走出居民楼。
“悠闲悠闲!今晚去吃炸猪扒吧。”
少女回过头,看见脸色古怪的搭档。
“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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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唱什么?”
仁慈好奇道。
至沉默地转过身,特意把背影留给她。
“一首20年后的歌。”
时间总在无边际的消磨中轻易溜走,转眼,太阳就从天际滑落。早就蓄势待发,挂在天空的月亮总算成为了夜晚的唯一。
本该成为闲暇代表的土砖楼被形形色 色的行人影响,也沾上了忙碌的感觉。
至恶趣味地从两名情侣中间挤了过去,走到不远处的街边小贩面前,数出零钱。
“一份臭豆腐,谢谢。”
……好像有什么不对。
明明仁慈的嗅觉也很灵敏,但她意外地不讨厌臭豆腐的味道。
在至把木签子上的臭豆腐送入口中前,恶魔的血盆大口就已把那上面滴汁的美食截胡了。
“呜,这个好好吃。”仁慈捂住脸,开心地几乎要发出光来。
在咽下臭豆腐后,她对至伸出手。
“干什么?”
“给点钱,我要今晚把成都的美食吃个遍。”
至避开行人的目光,从袖口的阴影里拿出带出来的纸币。
“悠着点哦,我不好处理的。”
一瞬间就明白了至的意思,仁慈摆摆手。
“哎呀,你知道的。我都好久好久没有吃过———”
话还没从口中滑出,至就捂住了她的嘴。
“这里这么多人,你想被报警抓起来吗?”
在略带慌张的男人放开手后,仁慈不服气地挺起胸。
“我看上去像恶魔吗?”
仁慈嘿嘿傻笑两声,伸出手指往至脸上伸去:“这个给你。”
指尖点在鼻子上,刹那间各种各样的味道充斥鼻腔,差点把至熏晕过去。
“这什么?”他退后几步,用嘴呼吸好好几下才适应鼻子里传来的味道。
“我把嗅觉借给你啦。”
路边小贩的油烟味道,路过上班族脚底传来的香口胶味,宠物身上没洗澡的怪味,其其盘踞在至的鼻子中。
“呃,这个实在是有点难接受。”
至忍不住用袖口捂住鼻子。
“适应几分钟就好了。”仁慈满不在乎地将纸盒丢进垃圾桶里,舔舐捏竹签的手指,“很快就好。”
至苦笑着放下手,看来今晚的任务没有仁慈也能完成了。
一股奇妙的味道从自己身上传来。
咦?
好像是一股存在感很强的气味交杂着另外两股气味。
仁慈注意到他的反应,指着至道:
“你也注意到了?那个就是死亡的味道,还有我和影子的味道哦。”
她颇有感触地点点头,“再浓点恶魔猎人那边恐怕都要把你当恶魔了吧。”
“不会。”
“……”
仁慈语塞。
在感到尴尬前,她就意识到差不多该逃跑了。
“那我走啦。”
留下这么一句话,仁慈小姐的身影混入人群消失不见。
至捏捏鼻子,走近漆黑的小巷。
接下来,去人少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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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思博带着尸体逃走的画面被许多路人捕捉在眼中,却没人能及时报警。
就算这个世界的移动电话是稀缺物资,也不应该连一个拦住他的人都没有吧?
所以当时的陆思博是背着杨姗姗在跑,就像哥哥背妹妹一样。
一脸汗水的少年正拼命背着浑身是血的少女逃离案发现场,在普通人眼中看起来会不会是【在救人送去医院】呢?
起开金属酒瓶的盖子,昏黄的液体跟着男人的脚步微微晃动。
他不会逃太远。
3月11日那天,陆思博在藏起杨姗姗的尸体后曾经回过一次家。
虽然没人看到,但至在那间酒店房间里找到了他换下的沾血衣服,对方大概率是从窗户爬进来的。
如果藏匿点离家太远,犯人应该会先带着尸体走到离家很近的地方寄存。因为穿着沾血的衣服走一大段路实在是太不自然了,越是想长距离掩人耳目,越容易被人发现。
情侣酒店周围没有发现杨姗姗的血迹,附近各种适合存放尸体的小巷和暗处也没有。
因为是重要之人的身体,陆思博不会藏在特别脏的地方,例如下水道之流。
所以他是先藏好尸体,再在极短距离内移动回家。
灌木丛里窜过的猫打断了至心中的推理,他抬起头看着眼前谈不上特别熟悉的路段,才发现自己无意识间走了回到情侣酒店的路。
……那个地方至少要近到能在酒店楼顶看到才行。
路边的烟头中传来吸过那人的口臭,至嫌恶地捂住鼻子,思路也随之被打断。
突然。
某个场景闪过脑海。
至抬起头,望向场景中那个地方的方向。
昨天在黑夜里的烟,正好就是能从酒店里看到的距离。
他跳上路灯,视线越过无数房屋向那看去。
远处的巨大废旧工厂的黑色倒映在瞳孔的白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