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于五的家乡斯卡里茨村到最近的镇子“拉泰”,约莫十几里的路程,中间要穿过一片森林,森林中还有一座小桥,当地人唤作“二仙桥”。于五他妈驾车显然是驾轻就熟了,鞭子不时落在拉车的那匹夏尔马的屁股上,保持着马车的速度不快不慢,在乡间的小路上行驶着。
“妈,咱这趟带的麦子,能卖多少钱啊?”
“扣掉交税的部分,能赚到两个第纳尔我就谢天谢地了,粮食这东西最不值钱了,倒是你们几个,能在镇子里找到活干才好。你叔叔于勒是你爹的兄弟,以前是个浪荡子,把家产挥霍完了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隔了十几年才知道原来是在拉泰那边的港口卖牡蛎过活,你可别学他。”
于五砸了砸嘴,刚才他们几个在酒馆里光是吃饭喝酒就花了三个第纳尔了,花钱真是比赚钱容易多了。
“一会到了镇子,你们跟着我,第一次来拉泰会迷路的,我们先去市场把麦子卖了,再去交税,然后去教堂里祈祷——希望还来得及,最后去找活干,明白吗?我今晚就得回家,你们得自己想办法过了,都16、7岁的人了,该离开家了。”
“好,好……等等,那是什么?”于五应付着,却突然看见远处传来阵阵烟尘。
他还想仔细查看呢,但来者可没给他留什么看的时间,一支穿云箭擦着于五的头顶飞了过去,惊出了他一身冷汗——难道是强盗?伴随着箭的就是阵阵马蹄声和听不懂语言的呼喊声。
不对,这肯定不是一般的强盗,自己家搞辆马车去送麦子还得花钱租这全村唯一一辆马车呢,一般的强盗哪来的马?还这么多?
“系统!系统!这他妈是什么情况?”
“宿主,这很简单啊,就是您遭贼了,我只能祈祷您能活下来了。”
“操!”
很快的,这帮“强盗”就完完整整地出现在了于五等人的脸上,他们身着护住关键部位的扎甲和牛皮制成的武装衣,脸上带着铁质的奇怪面具,手握弓与马刀、长枪,身下的高头大马也披挂了锁子甲——这哪里是强盗?这分明是正规军!
“快跑,呃,不对,快躲起来!”于五招呼着吓傻了的亲娘,见她没反应,干脆一把把她拉了下来,塞到了马车底下去。夏尔马是驮马,不适合这样的战斗,更何况他们几个农民也没人会骑马,而两条腿肯定又是跑不过对方的战马的,无奈之下,于五只能在系统的提示下选择靠着装满麦子的马车当掩体,祈求自己能活下来了。
闰土在三人组当中最人高马大,也因此成了这些骑兵首先锁定的目标。
“【外语】哈哈,又是个不知死活的农民,我赌他马上就要死了。”
“【外语】这有什么好赌的,反正也没多少钱,把人杀光,再把那些麦子一把火烧了得了,我们还有更多地方要去。”
一个骑兵打开了自己的面罩,夹着长枪向闰土冲来,虽然并不是那种骑士才会用的骑枪,但对于身上没有半片护甲的农民来说,无论撞上了哪个,结果都没差。他狰狞的表情仿佛在嘲笑着于五等人的弱小,吐出的热气仿佛吹到了闰土的脸上一样——谁能想到,闰土不仅不怕,反而从麦草堆里抽出一把草叉,那是用来把麦子运上运下车用的农具,稍微比了一下那个骑兵冲锋的方向和速度,就猛地掷出了那把草叉。
那骑兵本以为只是个农民而已,既没有持鸢型盾也没有关上面罩就夹枪冲锋,于是就被闰土掷出的草叉正中面门,应声倒地,马镫拖着他的脚在地上拖行了数十米远后,这倒霉家伙的尸体就在地上抽搐了两下,没了声响。
骑兵们大惊失色,这他妈是什么超人?小小的斯卡里茨竟然能出这种人才,决计不可久留,一定要趁现在就给他杀了,永绝后患,便纷纷收起了玩闹的心思,关上面罩,也不用什么马刀和长枪了,就对着于五他们射箭。大约是不够精锐的缘故,这些执行“骑行劫掠”任务的人从远处射箭的精度相当之差,于五等人趁机一溜烟跑到了路旁的树林里。
所谓“骑行劫掠”,说的好听叫打击敌人生产力,说得难听就是正面打不过,就分成小股部队到处抢劫村庄和小城镇,用游击战的方式拖垮对方的经济。自然,这些人也不是什么精锐士兵,大多都只是拿着死薪水自顾自抢劫的货色罢了,但是对于于五这几个人来说已经宛如神明。
骑兵们被于五等人吸引,没注意到于五他妈躲在了车底下,便纷纷向树林冲去。约莫是恼羞成怒,又或者根本没有训练,一群人骑着马往林子里冲,不一会儿就丢失了于五等人的踪迹,只好灰头土脸地又撤出来,准备把这一车麦子烧掉就走,自认倒霉了属于是。
于五的妈倒也算是个狠人,当年好歹是大户人家出身,学过一点骑术,她把夏尔马从车上放出来,也不要马镫马鞍,骑着马就往拉泰的方向冲,等骑兵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只剩下一车麦子了。
“【外语】靠,马没了,有人跑了!你,还有你,赶紧去追,地上还有马蹄印子!死了一个人了,至少得把那匹马抢来,不然这把是真他妈亏!”
“【外语】头儿,詹姆斯的尸体呢?”
待他们定睛一看,好家伙,刚刚詹姆斯死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一摊血迹了,拖行的痕迹一直拉到旁边的林子里。
于五趁暂时甩掉了这些骑兵,又在系统的指引下跑到了尸体旁,把他的衣服盔甲和武器一股脑全都扒了下来,运气还算不错,那家伙的盾牌是绑在胳膊上的。事实上,由于时间实在太有限,要把他的盔甲扒下来都已经很赶了,就更别提穿了,有这么一面鸢型盾,至少还能讨个心安。
同时,那根草叉也被寻了回来。
闰土的战斗力最强,于五把头盔、盾牌和断了一半的长枪,以及那个骑兵随身携带的马刀都交给了他,嘱咐道:“闰土啊,我们一行人的命都交给你啦!”
亨利在一旁只能干着急,他嫌累就把他爹打造的剑丢在了车上,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骑兵们刚准备一把火把马车烧了,就有一个眼尖的看到了麦堆当中散发出的蓝色光芒,好奇的他下马上车,在里面一顿好翻,把那把剑给翻了出来。出鞘一看,真他娘是把好剑,配重巧妙,还刻了符文,这是一把魔法剑啊!要是拿回去跟伯爵大人请赏,就算自己这一队人都死光了也值啊!
这样想着,他的眼底下闪过一抹红光,跳到马上就持剑向曾经的队友砍去。该说不愧都是抢劫出身的人,他的队友立马也能想到黑吃黑,谁都想独吞这把剑,明明上一秒还是一起追杀于五等人的“骑行劫掠”小队,如今就互相混战在一起。扎甲对劈砍攻击的效果很好,马上使用的弓箭又疲软无力,这些轻骑兵只能拿着长枪在那里狗斗,谁都奈何不了谁。
趁着这段敌人内讧的时间,于五又在系统的特别教育下帮闰土穿好了甲,闰土从草丛中一跃而出,向着骑兵们掷出只剩半截的长枪,当即就扎中了一匹马的脖子,上面的骑兵一下子被摔到了地上,没一会儿就被马蹄踩成了一摊不知道怎么说才好的东西。骑兵们一片混乱,闰土又持盾举刀,以一种不顾生死的方式冲进了战阵,将一个个骑兵拽下马来,砍死在地上,刀刀都是咽喉。
虽然身上也受了不少伤,但好在有那盔甲保护,没伤到要害,都是些皮外伤,闰土愣是一个人就把这群内讧的骑兵杀得大败——他们谁都不敢相信谁,仿佛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敌人,丢下七八具尸体后便匆匆各自撤走了,然而不幸的是,亨利父亲的剑也被抢走了,下落不明。
“闰土,你这……怎么练出来的?”
“啊,我……我杀人了……我杀人了?”热血消退,闰土看着满地的尸体开始喃喃自语。
“没事的,没事的,我们都还活着就好,我们都还活着不是吗?”
“啊……于五,你说的对……我们都还活着……我是在山上练出来的,我从小在山上和野兽搏斗,不是它死就是我亡……于五,我真的杀人了吗?”
“你杀的都是坏人,没关系的,你救了我们所有人!”于五不断拍打着闰土的后背,安抚着这个十六岁就单枪匹马干掉了四五个轻骑兵的男孩。
闰土终于笑了,笑得像个少不经事,人畜无害的大男孩。
“喂,宿主!你有点那啥了吧!明明都是我教你怎么穿脱铠甲,给你报点的!”系统突然开始在于五的脑袋里抱怨。
“这……哎呀,反正结果是好的,反正结果好就行了。”
“希望于五他妈没事。”亨利双手合十祈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