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一见钟情的少女菲比,此刻正一脸严肃的跟自己叔叔对峙。
时不时地,他的叔叔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我。
“我喜欢他,我想跟他走。”
昨天,我与她说过,货送到之后我就会回家——我的家位于北方大国的城市中,才有了今天的话。
少女干脆地说。
在面对少女的时候,男人脸瞬间变成苦瓜脸说:“你这也太突然了,太不理智了,你应该好好想想。”
“我仔细想了,叔叔。见到他时,我就知道是这个人了。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心脏,猛烈跳动,甜蜜无比。可能,我是爱上他了。”
“你到底看上他哪里?明明长得那么平凡。”
“谁知道呢,或许只是对我很有吸引力。”
“老实说,我很不放心。这个人,登记在我这里的职业是什么送货人,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职业,我怎么放心让你跟他在一起?”
“这又不是丢人的工作,有什么不好的。”
“我是怕你跟他过得不好。”
“我得先跟他在一起,才回去考虑过得好不好的问题。”
“你啊跟你爸爸一样的固执,这怎么让人放心呢,想当初他也是这么的离开,最后再也没出现。”
菲比远比我想象的要坚决地多,那我是不是该勉为其难的收下来,毕竟昨天约会还是很快乐的。
咦!
昨天我不是在其他女人在鬼混吗?
不对,昨天原主不是在跟其他女人在鬼混吗?
突然间,他听到了某种特别大的声音,炸弹爆炸了一样的声音。
他发现是菲比发出的,然而她只是跟之前一样的声调在说:“跟我爸爸没关系,我只是不想错过这个人。”
她是真的喜欢我啊。
我之前在想什么来着,抬头望天。
“那个男人——”叔叔手指指着我说:“——你也该说点什么吧?一直这么心不在焉的样子,让喜欢自己的女人出头,自己一言不发可太差劲了。”
“啊,我也喜欢菲比,我会对她好的,一定不会辜负她的。”
我怎么这么违心呢,怎么就说出喜欢了呢,怎么就能够说出这种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喜欢的话呢。一定是菲比是太漂亮了,被她蛊惑了。
听了我说的话,菲比露出与之前不同的害羞又甜蜜的表情。
这表情,让我大脑晕乎乎的,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女人是我的女朋友了。
哎?
老子居然有女朋友了,还是这么漂亮的,这不科学!
老子居然有女朋友了!!!!
谁管它是不是原主留下来的遗产呢!!!!
最后,叔叔见无法说服我们,只能同意,并嘱咐菲比,离开前再来一次旅馆。
菲比也没打算货送到直接离开。
就这样,我们离开了旅馆。
入目的脏乱差的破旧街道,我使出全部力气拎着一只重重的箱子——这就是我的货物了,送货的目标,就是混乱之城莫斯工匠区的山德鲁。
山德鲁是工匠区的高级工匠,雇主在指定我送货的时候,已经给了地址。我的意思是按照地址找上去就好了。
菲比侧着脸一脸看小白的意味对我说:“你这跟上街不穿衣服有什么区别?那是莫斯,你一个没有半点武力的人再加上我一个美少女,就像是散发着美味气息又毫无防备的猎物一样,不是在找死吗?”
“莫斯城环境这么恶劣吗?”
“真怀疑你张没长脑子呢,你总该听说过莫斯城的事情吧,居然说出这么天真的话。”
“天真个屁啊。”
这家伙跟之前在屋里时完全不一样,如今就剩下两个人,毒舌全开啊。
“真怀疑你是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要这么天真啊,这在地方怎么死都不知道。先去雇几个保镖,你的钱够吗?”
“够吧,雇主给的钱我还没怎么花。但是我只带了一万第纳尔,应该够吧?”
菲比一把把钱抓过去,数了数,放入自己怀中。
“你这个笨蛋,居然带着这么多钱。如果被人看到,就会有人想要对你抢劫、坑骗甚至恐吓,先放我这里。现在去找保镖,找几个才行,不然我们看起来太好欺负了。”
哎?
我的钱!
“好吧,去哪找?”
“我们这里就有一个帮派,负责我们的安全,当然我们也要付出一定的钱。”
我拎着箱子,跟着她的脚步,在这小镇的小巷里转啊转。
终于到了地方,是个还算整洁的大院落,时不时有那种一看起来就不怎么样的人从门里进进出出。
菲比走了进去,大喊道:“大叔在不在?”
“在。”
一个四五十岁的大汉从房间中走出。
“这不是菲比吗?有什么事?”
菲比小声对我说:“这是这个帮派的首领,查尔科。”
与其说是像帮派的首领,更像是一个强壮的农民,是个完全没有帮派气势的男人。
她笑着对查尔科说道:“大叔,我想要去城里,能不能找人跟着我,我怕出事。”
显然他们认识,关系还不错。
“让斯力克跟着你一起去。”
“斯力克哥哥在帮里呢,那太好了,本来我还要多找几个人的,斯力克哥哥在的话,一个人就够了。”
查尔科喊道:“斯力克~”
一个跟查尔科身形相近男人出现在我们面前。
查尔科指着我们对着斯力克说:“跟着去一趟。”
“那我们走了,查尔科大叔。”
“别走啊,那个男人是谁?”
“我的爱人啊~”
等菲比回答之后,她已经走出了院落。
我瞄了一眼叫做斯力克的青年,模样跟之前的查尔科有点像,只是更憨而已。
“菲比什么交男朋友了?”斯力克问道。
“就在昨天,一见钟情。”
“真的?”
“是的。”
菲比突然跟我说:“你不要看斯力克哥哥好像很傻的样子,其实呢是很聪明的人。”
“啊?”
“可能是这个小镇里最聪明的人,不要小看斯力克哥哥呦。”
明明是个看起来憨憨的大块头,居然是这个镇里最聪明的人,让我一下子有点接受不能。
斯力克憨厚的笑了笑说:“不要听菲比这么说,我没那么聪明的。”
菲比撅着嘴说道:“哥哥,我是知道你的,不要伪装的。”
“嗯。”
好像承认了哎,那就是真的了。
真的?
穿越才一天,就碰到这么有趣的人吗?
“去城里什么地方?”
“工匠区,作坊大街,找山德鲁。”我说道。
“山德鲁?没听过这个人,只能到地方再问了。”
他继续说:“作坊大街地方不错呢,这个山德鲁的是做什么的?”
“是个高级工匠,我拎的货物送给他,就算是结束了。”
“送货?什么货?”
“我也不知道,雇主没有告诉我。我们送货人也有规矩的,不会随意打听雇主不愿意说的事情。”
“送货人?平常就是送货吗?”
“是啊。”
“我指的是你每次送货都要往这么危险的地方来吗?”
“怎么可能?那样的话,多少命也不够啊。”
我按照原主的记忆来回答他,应该看不出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个人。
其实,从记忆中看到莫斯城的危险时,不是没想过直接离开。这次雇主雇佣原主的资金高达十万,如果没有送货贸然回去或许会有很大的麻烦;也想过离开这里但不是回到原主工作的地方,又想,这跟诈骗的区别几乎没有。
我觉得只是送一个箱子而已,虽然应该很危险,但是应该能送到吧。这样的话,没必要做出诈骗这样的事情吧?
大概。
我确实是有点天真的,菲比说的也不算错。知道莫斯危险,但我也不清楚怎么应对这种危险。
我们找到一个马车,上了车,前往莫斯。
出了小镇,异世界的原野暴露在我眼前。
虽然有些不认识的植物,大体上两边都是绿色,并没有太新奇的东西。
“你难道想要看见晶兽吗?”菲比看着我的表情说道。
“没有。”
怎么说呢,异世界啊,当然是希望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就是这种心态。
按照原主的记忆,百年之前晶簇降临这个世界,污染了这个世界。无论是人类还是动植物都有可能患上晶化病,从而变得狂暴。世界从那一刻开始变得不再安全,过了百年,大体能够保证城市的安全,城市之间的联系逐渐变得正常,而不是像以前如同孤岛。
但野外仍是危险的,晶兽,也就是晶化病的野兽和植物,是这个世界危险的主要来源。
奇怪的是,这是一个拥有魔法和斗气的世界,又加入了晶兽这样的概念,我真想象不出这是什么样的世界了。
我还是对魔法有所期待啊。
不知是不是幸运,一路上没有碰到任何的晶兽,我们就到了莫斯城的边缘。
头伸出车窗看着城市,让我大失所望。
几个破烂的栅栏拦住了车马与进程的行人,在收取费用。
越过他们的身影,更远处散落着一些高矮不一的简陋以极的建筑物,很有难民区的感觉。
“你这个人真是的,那只是贫民区了,再说这里都不算是莫斯城,只能说是城外吧。”
“这不是城内?”
“我们经常能够看到的莫斯城的部分,都是属于城外,只有北边那些被城墙围起来的部分才真的是莫斯城。不过我也没去过里面,对里面也不太清楚。”
菲比鄙夷地说:“别老是一副没见识的样子,很丢脸的。”
“怎么说呢?即使因为喜欢你,才会把自己丑陋的一面暴露出来。”
菲比一下子脸就羞红了:“你这家伙,是怎么若无其事说出这种让人害羞的话的。”
这时候斯力克突然说一句:“你们昨天才认识的话,看起来感情已经很好了。”
“哥哥,怎么你也说!。”菲比叫嚷着。
我们在这样的氛围里进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