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卷《爱丽丝之章》是-伊莉丝·格罗萨·帕路拉-的个人外传】
爱丽丝,在兰切斯被誉为“光辉”的神圣之花。
爱丽丝,在角族人的语言中又称为“鸢尾花”,叶似细剑,花瓣层叠,形似鸢鸟之尾,广泛分布于气候温和之地,于春季盛开,漫山遍野五彩斑斓,譬如天虹七彩,美不胜收。
相传千年以前,阿克修在外征战之时,初见一处爱丽丝的花田,立刻就被这种绮丽多彩的花儿给吸引,不仅下马采摘一朵佩于胸前,更是向同行的士兵们盛赞道:“雨后天弓,莫过如此。”
自古以来,彩虹在兰切斯人的心中便是风雨过后来自太阳的馈赠,是希望与美好的象征。自那以后,爱丽丝就被阿克修教会奉为“圣花”,而极度崇拜阿克修的兰切斯王室,更是将爱丽丝定为王国象征,并绣于国旗之上。
在兰切斯人眼中,白色的爱丽丝代表着纯洁与天真,黄色代表友谊与勇气,蓝色代表冷静与智慧,红色代表力量与热情,紫色代表温柔与不言之爱。据说,阿克修后时在出征之时,都会在胸前佩戴一束红色的爱丽丝,以彰显自己的勇武。
世人皆传颂爱丽丝绚烂高贵,已然忘却,曾几何时,爱丽丝也不过是漫山遍野群芳之中,最为普通的一员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