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出车站,一个身影就凑上来贴得很紧。她比出一个好像是摇滚的手势,对着乌玄雫挥了挥,发出一些不能形容的奇怪叫声。
“贝特巴宁。”乌玄雫也打个招呼,“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但是姬路的大家都是这么说话的,你听不懂吗?听说东京的马娘也这么说话。”贝特巴宁挠了挠下巴,“笠松,真朴实啊。”
“随便你怎么说吧,其他人呢?”乌玄雫环视四周,并没有发现其他眼熟的面孔,“没来吗?”
“她们学校还没放假呢!普通高中放假比特雷森晚几天,这你也知道。而且有好几个人还报了课后培训班,要上大学。大家是越来越聚不到一起了,唉。”贝特巴宁遗憾地摇摇头,又看向身旁,“对了,这位是?”
“麦昆。认识的人家的孩子。”简短地说明了一下情况,这是麦昆要求的,她说自己不想被区别对待。
“是叫麦昆啊,欢迎你。正好呢,我还想着两个人热闹不起来,现在多一个,气氛会好很多。你也知道的,乌玄这个人呐,有时候太自由了,总是搞不懂在想什么,一定要有人带起气氛才会嗨起来。”贝特巴宁完全不给乌玄雫留面子,这也是她们相处这么长时间后关系好的证明。
“你这什么意思!”乌玄雫捶了贝特巴宁一拳,“好了,别在这呆着了,去玩吧。首先去哪里?”
“彩虹帕菲?甜品啊……也行,试试吧。”
……
帕菲端上来了,装在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里。它的做法相当好看:从透明的玻璃杯看,是一层层的堆叠。蛋糕、奶油、酸奶、冰淇淋……层次分明地码在杯中,最终加上佐料点缀。至于为什么是叫做“彩虹”,其实很简单,使用了多种的水果和果汁,果汁各有各的颜色,互不打扰地流淌在杯里,很是好看,也很有食欲。
而且……
“不会啊?还好吧。”贝特巴宁拿出折起的小票看了一眼,又一脸犹豫地塞回口袋,“好吧,是有点贵,不过比姬路便宜好多。而且,网上很有人气诶,这样看着也确实不错。”
“网红吗?”乌玄雫哼哼两声,“没啥兴趣。”
“不管了,先吃吧。”贝特巴宁招呼大家动勺子,“来,麦昆你是客人,你先动第一勺。”
“啊……诶?这不好吧……”麦昆好像是走神了,在思考着什么,被叫到了名字时全身蹦起来,“而且我不太吃甜品的。”
这么说着,她的眼神不断地往帕菲那橙黄的奶油尖瞟去。
“行吧。那我先开动了,反正乌玄是不太喜欢甜品,这我知道。”贝特巴宁也不客气,毫不客套地伸出勺子挖了一勺橙黄色的奶油,直接含进嘴里,眼睛瞬间亮起来,“嗯!是真水果!那这笔钱花得够值!”
“居然这么舍得用料?!”乌玄雫惊了。她不是没有吃过,在她的印象里,这种甜品除非是很贵的价格,不然都是便宜果浆直接浇出来的。那这钱花了可不能不吃,“我来一口!”她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淡红色的酸奶。
“是西瓜啊。”
刚摘出来的西瓜含水量很多,瓜皮那是相当的脆;而不像放了很久后,需要用刀子才切得开。这也是在农村的常识,要是真的很渴或者很馋,手指一弹就能敲开,直接上嘴啃。
但自从乌玄雫离了乡下,就再也没有这样的经历。以至于到了现在久违地尝到西瓜的味道,心中难免有些激荡。
“麦昆,吃吧。”由于只给了两个勺子,没办法,乌玄雫把自己的勺子递给了麦昆,“真材实料的水果,不吃可就太遗憾了!”
“可是这……”麦昆的眼睛眨个不停,还想做最后的挣扎。
“怎么了嘛。”乌玄雫并不能太明白麦昆在忧虑些什么,“别担心发胖什么的,以后再说。”
“啊?”乌玄雫好像知道了,“嫌弃我口水吗?也是哈,再去帮你拿一个。”说完就站起身走向柜台。
“哦……”乌玄雫坐回座位上。
……
“贝特,勺子借我用一下,我再整两口。”乌玄雫毫不客气地伸手,伸向打量着麦昆的贝特巴宁。
“乌玄,你这朋友太拘束了吧。”乘着这个空档,贝特巴宁凑到耳边说悄悄话,“果然是比较怕生吗?”
“大概……?”乌玄雫看了一眼满脸高兴地吃奶油的麦昆,“不过她挺喜欢甜品的。不说这个,快点,勺子给我。”
“啧啧,间接接吻哦!”贝特巴宁捏捏乌玄雫的手。
“哪来这么多破事。”乌玄雫白了她一眼,“都是女生,都没感冒,哪有这么多讲究啊!不过确实,可能城里马娘规矩多一点吧,主要是我也没去过城里,不了解。”
“这还不是城里?”贝特巴宁又捏捏乌玄雫的手。
“那咱俩换换?我去笠松你去姬路。”
“才不要呢,谁都不换。”乌玄雫舀起一块蜜瓜加奶油送进嘴里,“还行,不算甜。”
“我就是喜欢,至于哪里来的?天知道,估计是上辈子吧。”乌玄雫略过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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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甜品,三人就继续在街上闲逛。说实话,乌玄雫并不喜欢这里,不知道是因为城市规划很早或是如何,总觉得很压抑:头顶总是有纠成一团的电线,道路也窄,两车对向估计够呛,完全没有她印象中的城市那般繁华。
她以前在城市的CBD工作,住房公寓也是在比较新的城区,对于城市的印象,更多的是宽广的大街、忙碌的车流、炫彩的霓虹,以及那高耸得看不到头的玻璃外墙。
但她并不是没有去过眼前这般的地方,不如说,从小她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她养她的小城,与眼前的景色是如此的相像,以至于让她有了一种回到故乡的错觉,有了一种安心感。
但是哪怕再怎么安心,她还是对这样的小城喜欢不起来,毕竟她喜欢的小城里的人而不是这座城市,这很清楚。发展得慢、发展得落后是有绝对标准的,是看得出来的,那是露骨的窘迫。
然而,她对大城市也喜欢不起来,因为在大城市中,她并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地,也很难与那些人们搭上关系,更不用说融入他们。对她来说,大城市的繁华就等于她的忙碌和彷徨。她想过逃离,然而现实的物质提醒她,只有在这里你才能得到更好的生活。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抛下一切的离开是有着多么大的勇气。几乎是将金钱、前途扔得一干二净,这样的魄力,或许一辈子只有一次吧。
不管怎么说,在故乡的温暖却落后和都市的迷茫却繁华间徘徊不定,这或许就是像她一样,千千万万小城青年的困局。正所谓故乡留不下肉体,他乡放不下灵魂,这些事情不外乎如此。
……
“诶,乌玄,叫你呢!”她被人拍了肩头,是贝特巴宁。
“啊,没事没事,发呆呢。”她挥挥手,哈哈一笑。
“你总是这样,突然就不回话了。”贝特巴宁往她背上糊了一巴掌,“看起来怎么这么不聪明啊。”
“或许是因为我比较单线程吧,只能同时做一件事。”乌玄雫口胡,“那啥,要干什么?”
“唱歌啦,唱歌。”贝特巴宁指向KTV,“走吧?”
“说起来,我没有听乌玄姐唱过歌呢。”麦昆也来了兴趣,也开始激乌玄雫,“夫人说了,唱得挺好听。”
“诶?你没上过胜者舞台吗?”轮到贝特巴宁奇怪了,“我都有上去过。”
“唉,可别提了。笠松只有第一名才能上,场地太小。”
“笠松,真朴实啊……”贝特巴宁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