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热和女人登上楼梯,身影消失不见。路是看着满堂宾客,都是陌生的面孔,乐曲悠扬的调子又重新掩去了窃窃私语。相比之下奥列格则自然的多,这个高加索糙汉子要了双份羊排,配上烈酒大快朵颐起来。
云淡风轻的模样让路是有种似在梦中的感觉,转眼前他们还在谈论如何偷天换日,转眼后却又在袅袅余音中交杯换盏,一切和学院的交际舞会没有任何不同。巨大的反差。
“安心,不让我们知道的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校长在前面顶着,他是指挥官,我们只需要向他挥动战旗的方向冲锋就好了。”
“而在冲锋前,垫饱肚子,这话我经常和新兵们说。”
奥列格递给路是一块牛排,路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咬着,食材取自高加索地区的野生耗牛,而厨师完美地发挥了它的老道,肉质焦劲,煎的很香,但路是提不起任何食欲。
“看开点,让他们头疼去吧。”
糙汉子吮着指,吃相不太雅观,战场上可没有时间给你慢条斯理地准备午餐,一切都向任务倾斜,而他们已经在战场里了。作为目前仅有的S级,路是是这两年学院兴起的超新星,对他的能力奥列格毫不怀疑,但他们还得磨合,必须磨合,像两对齿轮顺着昂热这支链条精密运转。至少在这次任务中他俩是搭档,而且得是能把命都托付给对方的搭档。
他得信的过路是。
路是啃掉那块羊排,默默喝汽水,气氛有些沉默,看来不善交际是S级唯一的毛病。他的简历里也提到了这点,副校长评价道“血之哀哀过头了,对美女都不感兴趣”。
“那边那个女孩,看见了么?”奥列格旋转酒杯,好让光折向他所指的方向,没有话题,那他找点话题。
“斯拉夫人种,及肩波浪白发,目测身高一米七六,二十上下,穿着素色连衣舞裙,胸口的向日葵别花上印有名字,克里斯延娜。她一直在观察我们,偷听对话。”路是擦干净手上的油渍,要了杯汽水。
“但应该是假名。”路是补充。
“你还真是和高加索的鹰一样敏锐啊,从刚才起她就一直看着这边,站在不同的角度看,看的太多了些,”奥列格耸肩,他以前在阿富汗战场服役时当过几年侦察兵,总是习惯性地留意细节,“一共十一次。”
任何场合,频繁就是异常,就像中国人所说“事出反常必有妖”,反正为时尚早,他不介意给S级一点考题。
“十四次,”路是摆动吸管,他从不喝酒,这种苏联本土产的奶油汽水还挺好喝,“还有三次她分别在仿作《无名女郎》左侧,19号桌香槟塔前,高斯琴夫人邻桌。”
“我开始喜欢你了,学弟,”奥列格看了路是一眼,将最后一块牛排一分为二,“来玩个游戏,去成为她的朋友,或者套点话出来,你可以练练交际能力,也许下次能拿满绩点,那样你的记录得花上很多年才有新生打破。”
“现在是下午四点,你有四个小时的时间,”奥列格将一块牛排推到路是面前,自己吞掉一块,“同意的话这块牛排也送你,但别玩的太脱。”
“学长你话太多了,另外我们吃的不是羊排么?”路是将空瓶扔进垃圾桶,整了整衣领,起身离开。
“喔,这是什么冷笑话?还是东方人的含蓄么?”人群来来往往叠掉男孩的身影,奥列格耸肩,将路是的那一块也吃掉,留给年轻学弟一些时间也不赖。他想知道路是的定力,什么能当作谈资什么能守口如瓶。
会场另一侧。
“先生,借过。”路是微笑着穿越人群,像一条灵活的鱼穿越海藻林。
女孩的身影时隐时现,留给路是一个洁白的背影,长颈优美如仰天的天鹅。路是静心聆听,在无数脚步声、交谈声和液体流动声中锁定那双高跟鞋,笃——笃——笃,天鹅跃着轻柔的脚尖点在湖面上,涟漪荡开一朵又一朵的花。路是听见她在轻声哼唱,愣了片刻,那曲调他很熟悉。
他听到女孩唱: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苏联经典民谣《喀秋莎》,作于二战期间,那是个战火与血的年代,无数年轻人唱着这首歌踏上卫国战场,踏上去向斯大林格勒的不归路。他们把生命,信念和对喀秋莎姑娘的憧憬永远留在了那里,再也没有活着回来。某种意义上它代表了苏维埃,这也是那个特殊年代里中国人最熟悉的一首外文歌,路是小时候经常在机关大院听着阿爷阿婆们唱。有时文工团的哥哥姐姐们会用管风琴和二胡配乐,更多的时候没有文艺汇演,就一遍又一遍地放着留声机,卡带又卡带,修了很多遍。
路是没什么艺术细胞,艺术鉴赏课重修过很多次,但儿时耳熏目染,《喀秋莎》便成了他熟记的第一首外国歌,也是为数不多能倒背如流的中文歌。
鬼使神差地,他也想唱。
于是他随之唱:
“……喀秋莎站在俊俏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路是的出现打碎了那些涟漪的花,看不见的镰鼬们在空中翻飞着擦肩而过,精准地往返每一个音节,同序言灵,他相信女孩能听见。女孩只是偏头瞥了他一眼,步伐略微加快,涟漪将平静的湖面彻底打乱,水声哗啦作响。
女孩继续唱: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天很蓝,湖面倒映白烨树,春光明媚。名为喀秋莎的姑娘正站在岸上,遥望着心上人远去的方向,她仍然日复一日地写信,想让北风带到他的手上,却不知道他是否可以收到。日出日落,白烨林下,只剩天鹅在湖中央嬉闹。
路是穿行在人群里,放慢脚步,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很悲伤,他以前一直觉得这是首很欢快的曲子,虽然在写战争下的爱情,旋律简捷,明快,流畅,但《喀秋莎》的基调应该还是带着悲伤吧?
他停下脚步,俄语的每个发音都信手拈来: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女孩也停在了会场中央,停在那幅雷诺阿的《秋千》下,秋千上女孩高荡,这次她收回镰鼬,高声唱了出来,所有人都听得见: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她的嗓音很好听,路是与她齐声高唱: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
这一刻镰鼬沉寂,天鹅起舞,远在边疆的战士收到了书信,喀秋莎背着手行走在萨拉托夫省的某条乡间小道上,麦田随风起浪。短暂的沉默后所有来宾都起身鼓掌,由衷地表达了对这首美妙歌曲和歌唱者的敬意。
如涛的掌声中路是走向女孩,他为什么要唱这首歌?他怎么会唱?他明明只会中文版的。他为什么要莫名地追逐一个生平素未谋面的异国女子?一切都显得很奇怪不是么?
“这一切,很奇怪,不是么?”
他知道自己掉进了一个小陷阱,远处的奥列格也拍掌,但表情在灯的阴影里看不清。自从踏入这里,事物就有些看不清了,交易,宴会,少女,都被厚重的帷幕一层层笼罩着。
“对。”女孩打了个响指。
路是醒来,面前依旧是那张餐桌,佳肴刚刚呈上,没有舞蹈,宾客们或大发雷霆或沉默不语,一如谈判结束时的模样。《勃兰登堡协奏曲》的首音节奏响,看起来一切就像做了个短梦。
“第一次知道这些,相信我,我的反应比你还大。”
奥列格伸手弹了下男孩的耳朵,力道很大,弹醒了路是。糙汉子误以为路是是太过于震惊了,恍惚间久久无法回神,毕竟站在普罗大众的视角,都会对这种贪天之举感到震惊吧?这才是世界一直以来都被涂抹的真相啊。
“嗯,”路是起身,笑笑,有时候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好,对方连动机理由都给你想好了,不必去费心解释,“学长,我去吹吹风。”
“现在是下午四点,别逛太久,不要试着回到现实,这个半成品的炼金域不太稳定。”奥列格提醒,他看了眼腕表,时间流速和外界一样。
“嗯。”路是穿过那些目光,走向来时的通道,轻轻带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