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啦!”
急促的哀嚎从不远处的小巷中传出,声音虽略显慌乱,调子却中气十足,便就是公鸡打鸣母鸡下蛋估计也没他这般折腾。
金勇眯起的死鱼眼中不由得露出几分抹挠有兴趣的神色,一旁阿狗已然闹腾起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有人敢在咱们的地盘上撒野,勇哥,吾辈行侠仗义见义勇为打抱不平……嗯那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哎,你怎么还在这站着?你倒是上啊!”
阿狗拿捏着金勇以往说书时提起那些豪侠的腔调,还别说,倒真有几分似模似样。
只可惜这小子演戏的能力几近于无,一个撒泼卖萌便能过得很滋润的混子,要他去撒谎,那模样当真比逼着杀猪的去戏台上演美人,满脸拉渣胡子一肚子肥肉的大汉捏兰花指还要难看。
金勇憋着笑逗趣道:“这叫各人各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倒是你小子,这满肚子的墨水,出口成章四字词满腹,不去学堂当真委屈你了,再憋一个?我瞧瞧你能背出几个词来?背得好了,勇哥帮你说个情送你去蔡书生家中,指不定未来咱们这鸡窝里就飞出个凤凰来了。”
“勇哥,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人?!”阿狗惊呼,这回表情中倒是少了些许浮夸,多了几许真实。
金勇不由得大笑起来:“你勇哥可不就是这样的人,今儿个就教你个乖,好叫你小子知道,这求救虽不过一嗓子的买卖,可大小也是门学问。”
“假若真有这么一个杀人凶手,也真有这么一个瞧见了杀人凶手的人,那么此刻发生的无非三种情况,要么受害人与凶手对峙或逃跑,要么受害人制住了凶手,最后,受害人遇害。”
“瞧这人叫声中气十足,声调高亢,首先排除他遇害的可能,而若是受害人正在逃跑或与凶手对峙,那么他声音应该更短促,慌乱或急忙些,巴不得一个呼吸喊完三个字,断不会出现这般中气十足两条街道外都听到的呼喝,那么,是凶手被制住了吗——也不太现实,若凶手真被制住了,一般人或出于得意或出于愤慨,多半喊的是邀功的词,断不会就简简单单三个字‘杀人啦’就揭过了,就算有万一,人已经被制住了,我去不去又有什么分别?”
正说着,巷子里又传来一声嚎叫,这回似乎酝酿过,显得更凄厉了些:“救命啊,杀人啦!”
金勇挑了挑眉头,嘴角咧得老高:“得,你瞧,这最后一个可能也被排除了,若凶手真被制住,他这声求救又是从何而来啊?”
“啊这……”阿狗一脑门的冷汗,像是有口痰卡在喉咙里,好半天才挤出个笑脸来:“是这样啊,勇哥你可真是……真是……那啥火眼金睛,目光如炬……”
“行了行了,知道你文采好成了吧?”金勇一手刀敲阿狗的脑门上:“你且在这等着,我去把那倒霉蛋逮来,这般中气十足的声音,不去书院读书可惜了。”
言毕,两三下跃上屋顶,往声音传来的地方跑去。
只瞧着金勇俊敏的背影,阿狗也顾不得惊呼,他已然预料得一顿竹笋炒肉在等着他,眼珠子滴溜溜转得飞快,满脑子脱身的办法,却也听不得金勇嘀咕着的那句话。
…………
…………
“好家伙,算计到我头上来了,果真人善被人欺?”
风从耳边呼啸掠过,带走了金勇念叨着的几句碎碎念,他没告诉阿狗,尽管那人捏着嗓子,可依旧掩盖不了本身独特的腔调,他听得出,这分明就是昨日那个三寸丁。
阿狗也真当对得起他的名字,属狗脸的,有奶便是娘,八成一只烧鸡便把他卖了。
兴许在他想象中,所谓的江湖,便是今日我打你一拳,明日我还你一脚,没有爹妈来扯耳朵打屁股,想做啥就做啥的日常?
可惜,有些事情,可远远不是一顿拳脚便能算了的,更不像孩子嬉闹般,有一方服软,分几个糖葫芦便能了账。
万一今儿个事情不能了账,可便是“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局面了。
又越过几个屋顶,金勇来到声音传出的巷子口,十数年的荒废,这城里多的是这种房屋将倒没啥人光顾,除了乞丐没啥人愿意住的黑矮巷道,巷子附近已经聚集起了一堆被声音吸引来又不敢踩进去的人,金勇寻着个空挡溜了进去,大抵是等得太久的缘故,里面又传出来一声“救命啊”的呼喊。
这声呼喊比之前两次又有了进步,急促,高亢,没有丝毫拖泥带水,语调里充满了恐惧与绝望,听着便教人止不住起鸡皮疙瘩。
而后,金勇瞧见了那求救的人。
意料之中的是,他果然是那初出茅庐的三寸丁,预料之外的是,求仁得仁,他已是死了——
他卧倒在地上,后背不自然地凹折起来,浑身没有丝毫割裂开的伤口,仅有嘴角处溢出一缕鲜血,眼珠子凸得像是要从眼框里跳出来,舌头吐得老长,看着像是被强劲的掌力一招击毙,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他的身旁,站着一个高个的人,衣服是血色的,头发是血色的,便是皮肤,也呈现出不自然的潮红。
那人站在那,影子便像是要把整条巷子遮住,紧紧抿起的嘴角挂着几分冷漠,眼珠子被刘海遮住,仅从头发缝里瞄人,那目光阴冷,狠毒,仿佛是奇志怪谈中走出来的食人鬼,看着便让人胆寒。
金勇步伐稍缓,在五尺开外停下脚步。
不知何处吹过一阵过墙风,刮过两人的鬓角,吹起几缕乱发。
“人是你杀的?”
“不错!”
“为何?”
“他太吵。”
“哦豁,英雄所见略同,不知阁下何人?”
“天煞夺魂,地衣染血——血魔.十三。”
“噗嗤。”
“你笑什么?”
“嗯,没什么,我想起高兴的事,我是一个说书先生,阁下看着便是个有故事的人,瞧见阁下真容,我便知道未来几个月内,我是不愁没有生意做了——阁下这身衣服,可是血染的?”金勇笑着道,原本略带警惕的神色竟出奇的柔和下来。
便是个瞎子,也该听出他话语里阴阳怪气的调调。
“哼,不过是一个卖弄口舌之人,也配与我称英雄?”名唤十三的怪人一声历啸,再一看,已然闪身到金勇身前拍出右掌。
他的人本已是极大,手掌却更是大得出奇,就像一个顽童的手臂接上一个大人的手掌,泛着不正常的血红色,冒着些微白烟,那想必是一只及其炙热的手。
金勇猜道,可惜他验证不了那只手掌的热度了,是半温,还是如沸水般,亦或是更高的像是岩浆一样?这些放话本里可都是增添代入感的细节,马虎不得。
但金勇的脚已然踹到了十三的小腹上,他的双肩未动,故而十三也未曾预料到这般变化。
等他反应过来时,人却已然飞了出去。
“好好好,大侠当真轻功了得!”金勇鼓掌大笑,继续阴阳怪气着。
但让他愣神的情况发生了,这名叫十三的汉子当真机警,一招落入下风竟也就不争了,两脚后搭落在墙上,屁话都不放一句,翻过墙便溜了个没影——此人的身法,又比掌法要厉害得多了。
这般变化转折委实过于突然,倒腾得金勇的思绪如同地上那三寸丁的腰一般。
也就愣神了那么会儿,人便再也不见了踪影。
街道外也终于传来六扇门捕快的呼喊:“让开,让开,六扇门办案!”
“不妙,”金勇拍着脑门一脸嫌麻烦的表情:“上了那红麻杆的恶当了!”
…………果真,不过一会,大队六扇门的捕快围住周围出口,一个捕快在验查尸体,剩下的,铁尺短刀长链条,尽数拿稳了围住金勇,如临大敌!
“你说,你只是进来看热闹的?”
“……您信吗?”
“很难。”
“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