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秦国的劳动力,因为数量和质量的问题,无法支撑规模急剧扩张的军工产业,而同时又不能为了区区军工生产,就打破秦法的束缚——这么做绝对后患无穷,那么,秦王政就只能设法外聘了。
如此一来,军火生产的一切瓶颈问题很快解决,秦国的军工产能得以迅速扩张。
但是,这样一来,又导致了脱离农业生产的非农人口飞速增加,使得秦国的粮食供应变得紧张起来。
而在秦国的耕战体制之下,没有任的何闲人和富余劳动力(至少账面上没有),让一个壮丁进工厂,地里就少了一个农夫,军队里也少了一个士兵——田亩之中种地的农夫,每年还有农闲时间可以操练和出征;可是在三班倒全年无休的血汗兵工厂和死亡矿坑里,工人们该在什么时间训练服役?睡梦里吗?
更关键的是,秦国的耕战体制,根本没有本国人口大规模变更职业的合法途径:这是要厉行禁止的!
秦王政的对策,是大量动用刑徒和从关东购买奴隶,然后刑徒进工厂,奴隶下矿坑,这样貌似就用压榨“非正常人”的办法,维护了秦法的秩序,保障了耕作和打仗的人力资源。
但下一个问题是,就算用奴隶来做苦工,可奴隶也是要吃饭的。
——这样就大量消耗了关中的余粮,影响了军粮的囤积速度,干扰了秦军的备战。
偏偏秦国虽然能从关东获得许多人才和资源,但若是想要大规模进口粮食这种沉重的大宗物资,却非常困难。一方面是战时各国都管制粮食贸易,除非得到官府的批准,否则很难让大批粮食出口,一方面是秦国乃四塞之国,各国联军攻破函谷关自然不易,但关东的粮食想要大规模运入关中,也同样不轻松……
那些丝绸锦缎,药材珍宝,倒是还能从巴蜀翻越秦岭的千沟万壑,源源不断汇聚到咸阳的宫廷之中。
所以,在统一战争持续期间,关中的粮食价格始终居高不下,从而进一步抬升了军火生产成本。
凭着秦国“利出一孔”的耕战国策,虽然可以轻易拉起数十万悍不畏死的农兵,但偏偏在横飞的炮弹和霰弹,还有轰鸣的爆炸物面前,甭管是再怎么无畏的勇士,也会被瞬间打成一堆烂肉。
可是,咸阳府库里的钱粮,实在是不够嬴政如此糟蹋,怎么办呢?
——虽然这个时代的中原烽火连年、兵戈不休,但同时也商业繁荣,贸易昌盛,从而催生了早期的银行业和放贷者。比如大名鼎鼎的齐国孟尝君,因为封地的租税不够用,就靠放贷牟利来豢养三千门客。
到了战国中晚期,在魏国的大梁、齐国的临淄、赵国的邯郸等大城市,都出现了专营金融业的早期银行家:当时被称为“子钱家”。
——子钱,即以母钱生子,实乃利息也。这些“子钱家”不仅放贷取息,而且还提供贵重物品保管和货币兑换服务,此外往往还经营一些珠玉宝石之类的奢侈品买卖。
这年头不仅中原列国各有货币,即使是同一个国家,不同年份发行的货币,成色也差异很大。
为了让这么多千奇百怪的钱币,能够在同一个市场上流通,兑换业务自然必不可少——不仅包括各国货币之间的兑换,还有金银与货币之间的兑换。而从业者们的利润也是极其丰厚,最终甚至形成了专业的外汇市场和炒外汇的大户、散户——战败或受灾国家的币值会狂贬,而战胜国的币值则会上升……
由于秦军屡战屡胜,秦国钱币的价值长期虚高,而秦国朝廷也因此长期能够收到最多的铸币税。
——虽然不如后世某霸主只需印绿纸便可换金银,但秦国铸造铜币赚到的差价,也是堪称暴利。
只是近年来,南方越人的钱币也出现在了中原的金融市场上,这些越盟钱币不仅制作精美,而且不像战国七雄那样只有铜币,而是有真正的金币银币——金凤和银龙和铜海豹,故而刚一推出,就广受欢迎。
结果在无形之中把“秦半两”的汇率打压下来了不少,导致秦国少府的铸币税收入大减……
这些中原的早期金融家,在聚敛了大量财富之后,就本能地开始寻找各种投资渠道,同时结交官面上的人物,作为自己的后盾,甚至插手国政与战争,把列国之间的浴血厮杀,视为牟取暴利的捷径。
——除了废立君王之外,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投资战争更赚的呢?
当然,投资战争的风险也很高,动不动就赔个干净。
比如最后一位周天子,头脑发热参加合纵攻秦的周赧王,数十年前用高息贷款装备了五千军队,本以为能够捡便宜,谁知却是一败涂地、血本无归——之前的借贷自然无力偿还,债主们每天拿着借据跑到宫里鼓噪闹事,逼得周赧王只好躲到高台上图个清净继续当老赖,留下“债台高筑”的“美名”……
可问题是,没有高风险,哪来的高收益?但凡是玩金融的“狼灭”们,哪个会害怕高风险?
所以,当秦王政许下慷慨的承诺,以极高的利息和土地赋税为抵押,大肆发行战争债券的时候,各国开办“子钱家”的金融大鳄们便蜂拥而来,慷慨解囊,用滚滚而来的现金流,重新填满了秦王的金库。
对于国际金融家来说,最重要的是利息够不够高,抵押品够不够丰厚,还有风险预期等等……
综合来看,秦国显然是一个不错的优质大客户,论借贷规模,还是巨无霸等级的那种。
既然如此,大梁、邯郸、临淄甚至琅琊的“子钱家”,又有什么理由不对秦国押上重注呢?
万事俱备之后,大秦虽然已经有些落伍,但还能正常运转的庞大战争机器,迅速全面开启,首先碾碎了韩国——此时的韩国差不多已经只剩新郑一座孤城,投降派和抵抗派还在内斗,结果被轻易灭亡。
在灭韩之后的最初几年,秦王政基本还算是保持了一种旧贵族的风度,他给末代韩王分配了封地,对投降的韩国贵族也还算宽容,更没有灭绝韩国王室的宗庙祭祀,或者盗掘历代韩王的陵墓。
即使是秦廷中的韩国人,比如郑国渠的修建者,对此也没用什么不满和异议。
韩国之后,秦国下一个兼并的目标是赵国,但是,跟已经被打断脊梁骨的韩国相比,赵国的骨头还硬得很。而赵军主帅李牧,更是攻守皆擅长的一代名将,尤其精通防守反击战术,屡屡在防御战中击破秦军。
再加上邯郸城内的“国际金融家”趁机游说,最终让赵国朝廷信心崩溃,开城乞降。
跟灭亡前夕已经被压榨到没什么油水的韩国相比,赵国一直到灭亡的时候,块头依然很大,王室和官府遗留有很多资产可以接收。
而赵国的贵族们为了在亡国后保命,按照惯例也必须吐出很多资产来。
所以,当秦王政在战后前去巡视邯郸、顺便报仇雪恨(坑杀那些小时候欺负过他的人)之时,不仅邯郸本地的“子钱家”商贾们,自恃有劝降赵廷之功,前来向秦王邀功兼催债。
就连临淄、大梁等地的“子钱家”,也纷纷亲自前来,或者派代表过来觐见秦王,参与分赃,俨然已经把赵国当成了囊中之物。
虽然欠债还钱这种事情,自古乃是天经地义,但不是同样还有“人死债消”之说吗?
总之,看着那些妄想向自己讨债的奸猾商贾们,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被集体屠杀,嬴政无比愉悦。
只是,嬴政似乎没有察觉到,这些理论上地位低贱的国际金融家,真的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吗?
他们这些号称“素封之君”的狠人,当初敢放贷给你这个秦王,难道就没有一点儿反制手段?
你以为自己只是惩治了一批贪得无厌的卑贱商贾,早该铲除的社会蛀虫。
殊不知这些敢于给秦国放贷的“子钱家”,里面究竟有多少秦国公室贵族、朝臣宿将的股份?或者干脆就是他们谋取私利的白手套?
你给这些国际金融家们【付铁钱】,其实跟抢劫自己的大臣和将军们,又有什么两样?
这个《魏奔命律》又是什么玩意儿呢?
这是魏国在魏安釐王二十五年(前252年)颁布的,用于透支国力的恐怖法律。
总的来说,就是民间的赘婿、后父和经商开店者,因为不肯好好耕种劳作,修治家室,所以一律算是罪人,统统没收财产,然后征发从军,充当敢死队,不给犒赏和军饷,也没有退役,直到全部打光为止。
当然,以魏国大梁的商业之繁茂,若是摧毁大梁的全部商家,魏国的朝廷也就差不多完了。
所以,在实际执行之中,魏国的官吏们是放了老虎,专打苍蝇。
那些有身份有背景的豪商大贾,根本没人敢动,只有没背景的小商小贩,会被折腾到家破人亡。
但饶是如此,还是能够迅速获得一笔巨款和一群炮灰,类似某褐色瘟疫迫害犹太人。
当初魏国就是靠着这种恐怖手段,在仅剩的东边半壁江山里筹集出一支精兵,把四方邻居暴打了一遍。
后遗症则是全国绝大部分的工商业和耕地,都被兼并到几十家寡头手里,国君对朝政失去了控制。
如今秦国已经有了天下大半,就算跟国际金融家撕破了脸,只要搜刮一番国内商人,不就有钱了吗?
但秦国自商鞅变法起,就有严格的“什伍告奸”和“户籍控制”,也就意味着在没有官府批准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权进行长途旅行——也就说是,秦国除了乡民赶集之外,根本没有本国的自由民职业商人,只有“不在秦制约束之下”的“外国商人”,以及拿着特许证的贵族大臣们拥有的店铺作坊和私人商队。
前者不受秦法管束,于是秦王政割肉的刀子,就只能砍在后者,也就是秦国权贵们的屁股上
但是,在当时的人们心中,最在意的始终还是封地啊!
——啧啧,好像大家都亏惨了啊!咱们这位大王,可真是贪得无厌啊!
哎,还是换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