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南洋的万里之外,七艘帆船刚刚越过赤道。
它们借着天竺洋流的力量,执着的向北航行。
这些帆船长度大约二十五至三十七米,宽度五米到九米,长宽比例为五,只能算一种小船。
在这个比例下,船只的平衡力极高,速度及机动性都比较适宜。
帆船的重量大约五十吨,只有单层,装备着两根船桅,船桅上挂着世界上最为普遍的软帆。
在洋流的影响下,这些帆船的船帆微微张开,带动着小船们以四节的中速向北行驶,每小时大概可以跑十节左右。
如果风力足够,这些灵巧的小船甚至可以跑到惊人的十一至十二节。
没错,这是一支由飞剪船的船队!
或许因为船首还没有完全空心的缘故,只能被叫做亚飞剪船,但这种船已经可以被叫做航海家的有力武器,可以广泛的用在近海和中海探索中。
是点起孤儿们的装B神器!
眼前的这支船队同样如此,它们刚刚越过赤道附近的天竺尼西亚,此时正继续向北,他们的目的地是位于东亚最东边东瀛的尽头。
而在七艘帆船的桅杆顶端,高高漂扬着一个古朴的繁体汉字,那是一个已经逝去几百年的旗帜——宋!
赤道的阳光带着温暖的信风,照射在最大的帆船上。
虽然魔导炮的已经在大洋上的战场广泛使用,但这艘探索船上却并未装载。
因为探索船并非为了战斗而设计,上面的吨位十分有限,需要留出空间装载更多的食物和水。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软弱可欺。
在帆船甲板的前方,一位面色沉郁的华服美丽女子,正屹立在船头,默默注视着远方的海岸线。
她挽着蓬松俏皮的流云髻,上面斜插着一支碧玉簪子,身上穿了件素白金尼衣,鹅蛋脸,柳叶眉,皮肤白腻,腰间是礼仪的佩剑。
在她的身边是一个紧衣打扮的男人,衣着看起来像是变种的胡服,纵然处在炎热的热带,他依然牢牢的扎紧了领口,袖口和裤腿,腰间的系带勒出他挺拔的身姿,一丝不苟的看着前方。
他们的身后是忙碌的船员,头挽着大逆不道的发簪,穿着天理不容的胡服,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水手爬上高高的桅杆,观察远方的海岸线。
在这艘两桅帆船上,主桅杆在前,高度大概为十九米,副桅杆在后,高度约为十六米。
晴天的甲板上,一个优秀的水手能看到三十多公里外的实况,而每爬两米的桅杆,就能再多看一公里左右,在没有望远镜的情况下,这艘船的最远视距就是四十多公里。
(如果多加训练或许可以挑战一下做诏和人肉雷达。)
这只探索船队,就一直保持着离海岸线四十公里以内的安全距离,沿着南洋蛮荒丛林的边缘,往北坚持着探索。
在船长后方十几米处,桅杆的阴影下,一个华服青年热的满头大汗。
他脱下象征儒士贵族身份的礼帽,解开自己的领口,擦了擦满头的汗。
然后悄悄掏出一个水壶,畅快的灌了一口兑了酒的清水。
“欧吼!太学生鲁康,你竟然敢偷酒喝!”在华服青年身后,突然冒出一个短发的水手。
那水手浑身精悍,脸庞泛黑,看起来像是土著人和东亚人的混血。
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短衫,腰间别着一把马来短刀,此时正瞪大了眼睛,低声的嚷道。
被叫做鲁康的青年人翻了个白眼,默默的把酒壶递了过去。
“你在干什么!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贿赂我吗?”阮航一边说着,一边的眼睛却只直勾勾的看着酒壶,情不自禁的伸出手。
“行吧,给你来一口这个..”太学生丢过去一块槟榔,“该死,够了,够了,别喝了!我就这半壶了。”
“啊!赞美道尊。我终于又尝到了酒的味道。”阮航用力的倒了倒酒壶,舔了一口壶口的水滴,意犹未尽的回味着,随连忙把槟榔扔进口中。
“该死的!”鲁康一把抢回空空如也的水壶,摇了摇,果然没有任何水声了。
他看着壮似蛮牛的同伴,一种读书人特有的忧郁瞬间袭来,他的心在刹那间憔悴了起来。
“哈哈,我说,鲁兄弟,你应该和船主学一学。看一看人家那神情和动作,男人嘛!就是要大方一点。”说着,作为老海狗的阮航往船头的方向努努嘴。
“看那忧郁的眼神,深沉的面容,略带伤感的情调,啊,真是完美的大宋男人。如果我姐没有嫁人,我一定把我姐塞给船主。她一定会疯狂的!”
“拉到吧,你姐姐有两百斤了吧?”一想到那个港口酒肆的老板娘,鲁康顿时打了个哆嗦。
“再说了,咱们尊敬的船主可是当年大皇帝特许崖山勋贵——张家。他是真正的忠勇后裔,你这种平民姑娘就别想了,当个妾都不够格!”
阮航撇了撇嘴,他也知道这不现实,但但咸鱼怎么了?咸鱼就不许有梦想了?
“崖山勋贵怎么了?你不也和我这种平民混在一起?现在有钱、经商、有大船才是真的尊贵!”
“你胡说!”
鲁康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没什么能反驳的……但是那种属于上等人的阶级骄傲还是让他忍不住开口起来。
我算那头蒜啊。”鲁康无奈的苦笑,“虽然我们都是崖山勋贵,但是我家都衰败几十年了,我的父亲也就是个穷困潦倒的私生子。我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这套祖父传下的这套衣服,和太学生名额了。靠!快松手!别把我衣服弄坏了。”
“这样啊,那如果我的姐姐没有嫁人,我把她嫁给你其实也不错,你人其实还行。”阮航看了会鲁康,对于上等人的阶级崇拜还是压过了日常活动的熟门熟路,他低声嚷道。
“她很好看的!”
鲁康微微一愣,似乎有那么一丢丢的动心,毕竟人家还带一个酒肆不是?
随即,他面带怀疑的看着阮航那粗壮的脸:“你姐姐不是长得和你一样吗?”
“怎么可能!她可是镇上最美的姑娘,酒肆里的那个是我姑姑。当然,和我一样都有着些许山夷人的血统。”
鲁康碾了碾小胡子,他又不是那些名传百十年共治天下间的官宦家庭,东方太远了,所谓的祖地也太远了,二圣时期的故事更是太远了,他反而觉得那些山蛮糙娘们长得更精致一些。
“该死,但你刚才说她已经结婚了!?”
“是啊,她是结婚了,嫁给了镇上的铁匠,也有了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那你还说什么!浪费感情!”
“唉,死了,都死了。前几年不是打仗了么?然后瘟疫就传到天京。我姐的丈夫死了,我侄子死了,我侄女死了,都死了。就我姐一个挺了过来。我怀念那两个孩子。”阮航叹了口气,凶悍的水手脸上表情沉重。
想起那恐怖的瘟疫和那一次次反复收割生命的武家浪潮。
两人一阵沉默,他们都有熟悉的亲人死在其中,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啊……说白了和他们这些屁民还是没多大关系。
“仁慈的圣母保佑!无量玄福道尊在上!”鲁康诺划了景教十字——看那些红夷鬼经常这样弄,他觉得反正不要钱多少信一信,转而问道。
“那你姐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她现在整天披麻戴孝,一个人躲在小镇的家里,也不出去见人。我有点担心,想着把她嫁出去要好些。”阮航粗壮的脸上带着愁苦。
“一个人躲在小镇里!?那可千万要小心。”鲁康也担忧了起来。“乡老那群王八蛋最喜欢吃绝户了。像这样单身的女人,丈夫孩子死了,自己还活着,很容易就被盯上!”
过了片刻,鲁康才建议道。
“我住在天京的义安坊。那里可是有些十万人的繁华地带!每天人来人往,到处是商人和王孙贵胄,酒肆众多,风气开放,比你那地方安全多了。
管理义安坊的坊正也是按规矩办事的人。
这次探险,你多攒一点钱,在我家附近买间屋子,到时候把你的姐姐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我也能照顾点你们。”
“哈哈,好兄弟,就等你这句话!放心吧,钱我早就在攒了。”
精悍的老海狗阮航咧开大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他拍了拍腰间的马来剑,又从怀中掏出两个带血的手环。
“刚到大岛的那会,我就看到当地的蛮子有好多的黄金。那时候船队行程比较紧,没寻到时间。等到我们在吕宋补充淡水的时候,我就和水手们寻空出去了一趟,屠了两个村子,这些蛮子可比宝贝岛蛮子弱多了!”
“看看这两个大的金手环,就是从那个村子里掏的。大家刚过去,我一眼就看到了,冲上去就是两下快刀,把碍事的东西都剁了,其他水手们谁都没能抢过我!”
阮航咧嘴大笑,似乎在回味着什么。
听到这句话,鲁康有些震惊:“该死的!你们私自行动?怎么没人告诉我!有活口逃出去吗?吕宋是弗朗利吉人的地盘,那里的辫子奴随便杀,但是不能杀土人!弗浪利吉人会管的。”
“诶!放心。又不是第一次干活的,兄弟们已经很熟练了。保证全死光!鸡和狗都没有留下,最后都堆一起一把火烧了!”
阮航依然满脸灿烂。
“辫子奴最是软弱,但什么东西都没有,杀他们干嘛?有钱的都躲在城里,我也抓不到啊。”
鲁康这才松了口气。
“那就好,圣人曰,[你不肯读经义又不肯去死让我很为难啊],那些虏人就应该通通杀光最好,这也是为道尊盛世做贡献。”
随后鲁康看着阮航手中的金手环,瞳孔中映照出黄金的贪婪光芒。
“这是真的金子?这也太大了吧?”
“真的,我早就咬过试了。等我回去,就带着姐姐去天京找你,买间大房子。”
阮航单纯的笑着,似乎是期待着未来的美好生活。
“该死的!道尊在上!我竟然错过了发财的机会!”鲁康又陷入了站着穿长衫第一人的真诚感慨中。
随即,他想到了什么,热切的看着自己的好朋友。
“等回去的时候,你们要再是出去,一定喊上我一起啊!”
“安心,姐夫,只要你娶了我姐姐,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们一起发大财!”阮航给了鲁康一个真诚的拥抱。
“是一起为大宋尽忠,传播圣人的教导。仁慈的道尊保佑着我们!”鲁康打了一个稽首,义正言辞的说道。
“切……你天天研究那个之乎者也有啥用啊?”阮航有点不明白,那个钻孔的木匠就那么厉害?
“你懂什么!那是圣人的道理!”鲁康撇撇嘴,最后选择了一个对方能接受的说法,“大米好不好吃?”
“额……好吃。”
“好吃就别问为什么。”
聊过一起发财的计划,两人间的气氛明显热络了很多。
鲁康想起在天京的见闻,又想到了自己马上要做人家姐夫了,于是决定分享一下。
“前段时间,官家的宫门附近聚集了很多外夷人呢。”
“前段时间?老头子死了,新国官家即位了?”阮航想了想,他也听其他水手说过类似的事情。
“呸呸!什么老头子死了!那是驾崩!驾崩你懂吗?我大宋宋理宗以褪凡登仙用享极乐,宋智宗刚刚即位。当真是少年天子啊,一定是个像宋武大帝一样的伟大人物!”鲁康补充到,“宋武大帝就是我大宋来此宋洲的开拓之主。”
“这次出航就是宋理宗官家的资助。尊贵的张船主领大宋宣威使之职位,在宰相和圣师的意志下,前往东瀛之北,找到更多的土地。”
鲁诺说到这脸上充满了对开疆拓土和封侯拜相的向往。
“哦……那你说这么多,和我有什么关系啊?我还是觉得应该去天竺抢一票好……”
“东瀛人又固执又穷,这辈子我都不想再见到他们了。”阮航凶悍的脸上满是忍不住的后怕。
“开疆拓土你懂不懂?标榜史册你懂不懂?”鲁康明显有些不服气。
“不懂……”阮航眨巴着眼睛,义正言辞的说道。
“这么说吧,咱们打不过天竺的英布吉夷人,他们杀我们不比我们杀那些天竹人要难多少,还有那些可恶的天方人,一个个都不是好东西!我大宋虽然一直重视海茂,可终究是宋州物产不丰,没有强大的骑兵,也没有充足的人口,更没有千百的大炮。要不是我们的船快,早就要被英布吉夷人撕碎了,这群英布吉夷人居然光明正大的说什么宋洲是他们领土!真是可恶至极!”鲁康叹息着,对夷人的强大由衷的感慨着。“如今他们船越来越快,炮越来越利,我大宋之镇国神姬亦是青黄不继。”
“只有欺负欺负更穷的土人才能维持生活的亚子。”
“唉,不过说实话,这些土蛮人也不好对付。铁质的武器,战象和骑兵,还有恐怖的丛林与疾病,不知道怎么回事打上摆子,人就没了。什么时候,要是能遇到比土人更富裕更虚弱的部落就好了!”阮航叹了口气,“要是所有人都像辫子奴一样好欺负该多好啊。”
“是啊,是啊,这样我们就可以遵循圣人的教导,把他们都送下地狱,在一把火烧个干净,然后抢个一干二净!”
鲁康的眼中满是对财富的渴望和对荣耀的追求。
至于别人的生命……辫子奴算什么人?
他们怎么不赶紧去死呢?
怎么可以放弃大宋统治,放弃宋家衣冠呢?
一群蛮夷而已!
“不过听说,辫子奴最近开始串联起来了,好像搞了一个什么叫兰方社的组织,说什么全南洋华人联合起来什么的……”
鲁康听到这撇撇嘴,“一群辫子奴也配叫华人?不知道我大宋才是种花正统吗?!”
“宋夷不两立...宋人和夷虏始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种群,从血脉上就天生注定了!只有杀光夷虏血祭道尊,才是大宋的未来!”鲁康幽幽的想着。
船队一路向前,飘向远方,带着来自五百年前苟延残喘的古老帝国之咆哮,带着宋人对大洋的渴望和贪婪的兽吼。
(写这章存粹是个玩梗,我让你丫反清复明,让你丫为血统论,让你丫汉虏不两立,让你丫中华正统,让你丫知道知道什么叫苟作者有笔如刀!哈哈,什么叫又白又激动又振奋人心又恶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