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挂在天上朝着西边落去,春季的下午,万物复苏。
头戴白巾的农民们,拿着工具站在田里,种下种子。没有什么能够打断他们手头上的工作。
除了方方正正的农田旁,两匹并排缓走在泥路上的马。
当这两匹马从他们的附近经过时,这个时候他们往往会对马的主人行注目礼,并问好。
一位是金发少女,维尔莉特·刘易斯。
刘易斯子爵的大女儿,家族的第一位后代。
少女后脑勺的亮丽秀发编成了马尾辫,阳光在她的白嫩肌肤上流淌。
她符合“朝气蓬勃”、“含苞待放”这样的形容词。
不过,她的年龄明明正处于花一般的季节,和有着区别于平民之女的姣好容貌,却偏偏打扮的像是一名游侠一般。
手上的折扇替换成了腰间的一把金柄刺剑,浮夸的美丽礼服变成了一套轻便皮甲。
她的脸上洋溢着笑。
她同农民们打完招呼过后,便转头问起了同行人:“老师,待我们回去之后,能否再陪我对练一次?”
被维尔莉特叫做“老师”的,是一位同样骑在背马上,白发苍苍的老奶奶。
杰奎琳,维尔莉特的家庭教师。
虽然说是老奶奶,但脸上的皱纹并非如同她的年龄那般等同多,而且腰板挺得笔直,穿着像个军营里的军官。
“小莉莉啊……”
杰奎琳不免叹了一口气:“如果夫人知道你又去碰刺剑的话,夫人可是会生气啊的。”
杰奎琳并非是刘易斯家族的血亲,而是以“家庭教师”的身份入驻的。
在维尔莉特年幼的时候,刘易斯夫人花钱雇了杰奎琳。
杰奎琳要遵循刘易斯夫人的要求,将“体现女性美”的舞蹈教授于维尔莉特。
最根本的原因便是维尔莉特·刘易斯,是家族的女性后代。
在这个世界中,贵族之女对于家族的最大作用……
恐怕就是政治联姻了。
而维尔莉特会缠着这位已经陪伴了自己十年多的老人去练习细剑,就是为了“撒脾气”。
为了自己的人生能自己把握,故意朝着父母意愿的反方向行事。
想让我做淑女?
没门!
那我偏偏去当个“野小子”!
比如不穿那些漂亮的衣裳,偏偏穿着平民的衣服;或者跑到古城堡外面,与那些“贱民”玩在一起。
杰奎琳对于刺剑的掌握,也是维尔莉特过去有一天,偷偷从领地里的古城堡里溜了出去时,发现的。
那天夜正黑。
手无寸铁的小维尔莉特被一群饿狼围困于领地附近的森林之中,是杰奎琳这位老人持着一把普通刺剑,骑马赶来。
一刺一头狼,接连几次刺出过后,利落地把吓得字都吐不了几个的小维尔莉特救了出来。
从那天以后,小维尔莉特便追在杰奎琳屁股后面,死缠烂打,用眼泪“逼”着对方乖乖教授她有关刺剑的技巧。
因为她觉得刺剑耍起来很帅气,而且也符合自己心目中“野小子”的形象。
“除非你……”杰奎琳说。
“啊,我知道了,知道了!除非我答应晚上要去练习跳舞!”维尔莉特砸了咂嘴吧,双脚轻轻夹踢了一下马,走在了老人的前头,“你每次都是那么说的,我都听腻啦。”
“呵呵……”杰奎琳轻笑了几声,也加快了马的速度,与维尔莉特并排走,“所以,小莉莉今晚想练习跳舞吗?趁着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动的时候。”
“真是的,我还没有别的选择吗?”
维尔莉特望着眼中越来越大的古城堡,轻声说。
太阳渐渐西落,在某个奇妙的角度下,阳光投在了维尔莉特左手小指上的指环上——那枚指环只有戒臂没有戒花,通体白色且刻着意义不明的文字。
阳光在指臂上被折射成了挡人视线的“闪光弹”,光进而闪在了维尔莉特的双眼上。
维尔莉特苦恼的甩了甩头,把左手小指连同那枚指环攥在掌心里。
杰奎琳看到了她的动作,问:“怎么了?”
那枚左手小指上的指环,是维尔莉特的外公送给他的。
当时那位外公从海外经商回来,不知道遭受了什么事情,整个人如同朽木般弱不禁风。
因为那时候维尔莉特还没有弟弟妹妹,还是家族里的第一位后代的原因。
那位病倒在床的外公,如奉珍宝般将指环交给了年幼的维尔莉特。
还说什么“往指环里注入感情,强烈的感情”之类的。
这指环只是个死物而已啊!她怎么可能把感情注入进去?
这是人能做的事情吗?
又不是养小猫小狗那样,养久了就认熟,还有感情。
维尔莉特有数次次想要把这个戴在小指上的指环扔到泥坑里,但想想还是算了。
毕竟是外公给的礼物。
忽然,一个年轻男子扛着镐子从地面下“钻”了出来。
那名男子只是稍稍看了一眼维尔莉特和杰奎琳,便往领地里唯一的古城堡方向跑。
像是要跑进去跟谁复命一样。
维尔莉特对此见怪不怪。
自从她的叔父提出了一个“挖凿地下水用于领地农民耕地”的提议,并让全家族通过之后,她就经常能看见许多带着工具的人在地面上挖到的地道里上上下下,进进出出。
杰奎琳皱了皱眉头。
她眼力好点,看到了那名男子衣服底下的躯体。
那个肌肉量是不是有点过多?
不。说不定是哪家的年轻小伙子。
但……他们养得起吗?
也许是自己看错了。这么想着的杰奎琳,并没有把这件事说出来。
大惊小怪的年龄早就过去了。
当两人回到古堡,把马交给下人的时候,维尔莉特的叔父,里斯·刘易斯正站在五楼的阳台上。
里斯左手端着盛着葡萄酒的杯子,伏在护栏上,眯着双眼,眼冒凶光。
他看着两人走进古堡里后,便抬起右手手中的棕木魔杖,对着夕阳,对着夕阳下的那条河流,河流的对面,发出了“信号”——
细小的炎蛇腾空而起,留着长长的尾巴冲向夕阳,继而飞行近一百米之后,便消散不见。
做完这一切的里斯脸色白如石灰。
他看着自己先前的“杰作”,满意的擦拭了一下出汗的额头。
他坚信这种时候,是没有人会习惯性的往天空上看。
几分钟之后,不远处的地上长出了“人”。
有骑马的,身披盔甲的,还有带弓的。
密密麻麻,成群结队。
直到地面上竖起了一面旗帜——
刘易斯家族属于塔斯公国,公国的旗子上画的是三把样式一样的红白枪头。
而那地面上的那面身缠着红丝巾的狮鹫旗,则属于斯索埃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