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属于某个男人的记忆。
二十年前.
在一个既可以称之为偏僻却又不完全偏僻的乡下村落,一大片高及脚踝并彼此相连的天然草坪如同波浪一样起伏着。
两个男孩儿拼劲力气奔跑着,全然不顾湿透的麻衣衫和通红的脸蛋。
“又是我赢了哟!艾德!”理着平头的男孩儿爽朗的笑着。他正是这段记忆的主人——汉克,那时候的他不过是个十二出头的小鬼头。
“切,满脑子都是肌肉的家伙就算赢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另一名被称作艾德的男孩儿不满地反驳道。
“嘿嘿嘿!又来了,你这家伙真是不服输啊。”
“你才是,十位以内的加法都做不好的笨蛋有什么可自豪的!”
“啊?你说谁是笨蛋!”
“怎么,想打架吗?”
一言不合就会互相揪起对方的衣领,外人看来恐怕难以分辨这两人到底是关系好还是不好。
“喂!你们两个,还不住手!”眼见二人间的战争一触即发,女孩儿大喊着朝这边跑来。
女孩儿名为莉莎,梳着乡下女孩儿常见的双麻花辫子,她有着大而明亮的眼睛和挺拔的鼻梁。莉莎很漂亮,即便打扮朴素亦是如此。
女孩儿的呵斥立竿见影的阻止了两人的进一步爆发。
“哼,都是艾德不好!”
“哈啊?你说什么,明明是你先动手的!”
“我说!住——手!”莉莎往两人脑门分别一锤,疼得两人抱头蹲下。
“疼疼疼!”
“莉莎你这家伙!不知道手下留情会嫁不出去的哦!”
“唔——”莉莎鼓起脸,“要你管啊!笨蛋艾德!”
他们三人是最要好的伙伴,总是结伴行动。
艾德和汉克就像磁铁的两极,明明有着全然不同的特性却又互相吸引。这样奇怪的组合必然少不了用拳头交流的时候,尽管大部分时候都是汉克赢,艾德却从未有一次屈服的表现。
然后,就像是同时担任了两人的中和剂与克星的角色,名为莉莎的女孩儿不知不觉在三人间承担了“头头”似的地位。
艾德偷偷看了眼莉莎那因生气而布满红晕的脸,心脏像被命中般剧烈跳了跳,不知不觉中自己也泛起一丝腮红。
他当然是喜欢莉莎的,这点汉克也一样。只不过与他不同,后者从不加掩饰。
“嘿嘿,那时就让我来娶莉莎好了!”粗神经的汉克突然这么宣言道。
“别开玩笑了!”艾德和莉莎同时出声,只有这个时候两人意外的合拍,每每这个时候,被两人给否定的汉克总会一笑而过。
成天都能冒出鬼点子的艾德,仿佛力气用不尽的自己,处在他们中心的莉莎……纯真的孩提时代,一切回忆都是汉克的珍宝。
如果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就好了。汉克曾不止一次这么幻想,但现在……
他摸了摸自己右眼上已经结疤的伤口,那是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痕,只有近乎致死才能留下如此痕迹。
“艾德呀,你说,我们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呢?”对着无人的窗口,汉克喃喃自语,“如果还能得到救赎的话,哪怕付出这条生命也罢,我也一定要逃离这道枷锁,背靠着同你一道死去。”
夜色的暗淡,就如同男人的心情一样沉重。他忍耐着,一直忍耐着,直至看见曙光的前一刻……他已经不再做梦了。
……
“诶诶,你听说了吗?附近有座山开始冒出黑色的潭水呢!”
“真的吗?好有趣!是在哪里啊?”
一对情侣热切地谈论着什么,恰巧路过的夏则许听到了两人的对话。
“就在东边不远,现在好多人都有聚过去看呢!我们也走吧?”
“好啊好啊!”
笨蛋情侣洋溢着幸福的笑脸,手拉着手一蹦一跳地离去了。
不仅是这些年轻的男男女女,闹市上也有小孩儿相互追逐着玩闹。多亏巨魔事件的顺利解决,镇上的人们又恢复了笑容与活力,到处都洋溢着安全幸福的气氛,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个鬼啦,明明这群家伙任何时候都是这副模样。”夏则许咬着手里的苹果,一如既往地吐槽着。
巨魔事件的热度消退得比他预想还快,除了他以外的龙套们早早就找到了别的话题,改投到新的无聊日常中去。尽管无知但纯粹,是夏则许不曾体验过的幸福。
虽说他不打算变成那样,但或许依旧是有那么一丁点儿、就一丁点儿羡慕的。
夏则许随手扔掉苹果核,身边熙熙攘攘的人群吵得他有些烦躁,但那并不是使他心情不快的理由。事实上,多琉交予他的那纸委任状才是元凶。但凡是沾染上“王国”二字的东西都会变得麻烦。就像现在这样,若要拒绝那份委任状的话,他就必须得到地方官所在的府邸报备原因并完成一系列繁杂的手续。否则,单就违背赦令一条就够他把脑袋反复砍上几遍了。
不过几乎没人会去拒绝这样的好事,甚至于对大部分人而言加入圣骑士团本身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所以,真有主动拒绝的也就是夏则许这样旁人眼里的神经病了。
直接人间蒸发他倒也考虑过,可他并不能保证此事在未来对自己没有影响。此外,准备不足的情况下独自去他国谋生亦是很不理智的。为了避免更大的麻烦,按着正规程序走才是佳选项。毕竟龙套就是平头百姓,没有违抗国家的力量。
“啊!是大哥哥!”
正权衡着利弊,忽然有个小女孩儿兴奋地朝自己大喊。夏则许一眼便认出她来,是多琉在利兰镇救下的被拐少女,爱莎。
离开地下溶洞后肖便带走了尚处昏迷中的多琉,因此真正负起责任将女孩儿送回家的其实是夏则许……说起来直到最后他也没弄明白,横插一脚的爱莎究竟在剧情里起到了什么作用。
“呀,好久不见啦小爱莎,有听妈妈的话吗?可别告诉我你又惹麻烦了。”
夏则许有意无意地瞟了眼爱莎身旁体形异常高大的男子。他披着灰色长披风,由于上半张脸被整个盖住而看不清面目。
“才没有啦!”爱莎生气地鼓起红扑扑的小脸,像个圆润的大苹果。
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儿果然是天使般的可爱,夏则许仿佛受到了直击,心都化了大半。
“作为一个普通人被小女孩儿萌到不是很正常的吗?没错!所以我才不是什么萝莉控!别用那种看犯罪者一样的视线看我!”夏则许义正言辞地对身为读者的诸位用心之声吼道。
“这次是和叔叔一起出来玩的嘛!”爱莎当然不知道夏则许纠葛的内心活动,继续做着解释。
“原来这个看上去很拉风的神秘人是她叔叔吗?话说为什么每个想低调的人都会把自己包得跟个木乃伊似的?打扮成这副模样反而比较引人注目吧?”不怪夏则许想不通,这毕竟是个世纪难题。
“您好?我是夏则许。”他伸出手,礼貌性地向对方问好。
“我知道,这孩子的父母同我说过。”男人回握了上去,“前些日子,爱莎承蒙你照顾了,我是汉克。”
从汉克手上传来非比寻常的劲力,夏则许感受得到对方绝非常人。
“我听说你拒绝了他们的谢礼?”
“顺势而为。况且我不过是偷了别人的功劳罢了,当然没理由受禄。”他笑道,不敢居功。
汉克微微点头,目中似有几分赞许,但夏则许其实并没有那么高洁。他不愿收受爱莎父母的礼金,最主要的原因是怕自己无意间断掉本属于主角的支线剧情。
“抱歉,我其实是想好好谢谢你的,可我接下来还有要事,需得先走一步。”
“诶——”爱莎发出遗憾的声音,用渴望的眼神盯着夏则许。
后者露出苦笑,他马上就明白了爱莎那个热情的真相。
“还想吃糖吗?可我现在没有呢……这样吧,要是你乖乖听叔叔的话,下次就给你带。”
“真的?拉勾勾哦!”得到保证的爱莎马上就变得活力四射,小孩子变脸的速度真是让脸谱大师都望尘莫及。
“恩,拉勾勾。”感受着有些婴儿肥的小手肉感,夏则许笑着许下了诺言。
“最喜欢大哥哥了!”
由苹果肌和酒窝构筑的笑脸实在是太具破坏力,夏则许感到自己的血槽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失。
“果然是,好可爱啊。”顺带发表了一下这略显变态的感言。
目送两人离开后,夏则许还未来得及从有些迷离的状态中恢复过来,突然就有一个蓬头垢面的男孩儿突然就撞了他一下。他的衣服破破烂烂的,缝着许多补丁,一看就是贫民窟那儿的孩子。
男孩儿头也不回地跑了,大概是害怕被训斥吧?夏则许猜测到,但旋即脸色一黑,掏了掏口袋。
——空空如也,果然钱袋连同着里面的信件都一块儿被摸走了。
“该死!难得才转好的心情又给破坏了!别挑这个时候给人找麻烦啊小屁孩儿!”他怒道。可已经晚了,余光只瞥到男孩儿躲进巷子里,追上去时已见不着人影。
“切!”夏则许咂嘴,看起来自己最近真有点儿懒散了。
可他却没有多慌张,贫民窟一样是他最熟悉的地方。要说为什么?他可是这个世界上乱七八糟的本事掌握得最多的龙套啊。
男孩儿跑了很远,足有十几条街。经验老道如他,正可谓是城市里的活泥鳅。
确认自己安全后,他打开钱袋数了数此次的战利品。
“切!只有铜币十五枚吗?这家伙怎么当的佣兵啊?居然那么穷!”他骂骂咧咧地把钱收了起来,“但是好歹也能买些像样的面包了。”
想到这心情又稍微好了些。
“咦?这是什么?”他从里面抽出那封委任状,从信件的材质和精致的邮戳来看是相当有身份的人使用的那种。不过他读不懂字,便也没有拆开来看的欲望。
“拿给托尔看看吧,能见到这种好东西他也会开心的吧。”
男孩儿自言自语,并就近把钱换成了三大块牛角面包。转了两个街角,一股脑钻进了下水道。
下水道是这些贫民窟孩子常待的地方,很多无亲无故的孩子连头上遮雨都破瓦都找不到一块,那么住在下水道里就显得无可厚了。
“喂!托尔!”他喊了一声,接着就听见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传来。
“哈哈!是罗德哥哥!”那是某个小女孩儿的声音,比起爱莎还要小些,在她身后则跟着好几个同龄的孩子。
“哦!我回来了,还给你们带了牛角面包哟。你们有好好听托尔哥哥的话吗?”
“有哦有哦!我们今天还编了一整天的竹篮呢!等到它们卖出去以后,就轮到我们来给哥哥买牛角面包啦!”另一个小男孩儿兴奋地答道。
“了不起了不起!”罗德摸着这些比他更小的孩子们的脑袋,开心地笑着。
“回来了吗?辛苦你了罗德,总是依靠你。”声音有些虚弱,有着漂亮金发但肤色却异常苍白的男生乘着轮椅来了。他看起来和罗德一般大,蓝色的眼睛里闪着光。
“才不辛苦!不过这次运气不太好,就弄到了三块面包。抱歉啊。”
托尔摇了摇头“如果不是罗德的话,我们早都饿死了。这种程度困难大家都会撑过去的。”
贫民窟的孩子们很多都是这样,彼此聚集在一起依偎着生活。一个人是没法活下去的,他们就这样互相舔着伤口,一天天挣扎着活下去。讽刺的是,虽然困难,但是这些孩子比很多“人”都活得像个人。
“对啦!托尔,我给你看个东西,你一定喜欢!”罗德取出了那封从夏则许身上偷到的委任状递给托尔。
“这是……王国的邮戳!”托尔吃惊地喊道,连带着罗德和那些孩子也吓了一跳。
“这东西……很厉害吗?我是不是惹上事了?”
托尔没有回答他,而是仔细看了信里的内容。
“这是一封委任状,而且是圣骑士团的。对信主人来说恐怕非常重要吧。”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送回去?”
“嗯,毕竟是那么值钱的东西呢。”托尔不可置否地点点头。
“等等,你刚刚说……值钱?”
“是啊,如果伪造身份的话,只要拿着这封信就可以加入圣骑士团了。而且还是个队长,这可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位,就是一些大地主家的孩子也不一定能当得上。”
“那……我们要是卖到黑市交易所里的话?一个金币会有人买吗?”
“一个金币?不不,这封信至少也值金币一百枚!”
大概是被这个数字吓到了,罗德双腿忽然发软,一屁股坐到地上。
“赶紧给别人送回去吧,罗德。”托尔拍拍他的肩膀,把信塞回了邮封里。
“托尔啊……这可是金币一百枚啊,不仅足够我们买个小房子,而且还能衣食无忧的生活上好几年了吧?”罗德呆呆地望着他。
“你,不会是认真的吧?”托尔想反对,“我们不应该拿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
“但是托尔,像这样子生活在这臭哄哄的地方,每天都吃不饱穿不暖。你的身体早就不行了吧?还有这些孩子,光是这样的日子我们就已经很难维持下去了,说真的,我不知道还能给你们带来几天的面包……”
这番话让托尔的心脏剧烈颤抖了一下。只是自己的话他并不怎么在意,可让这群孩子跟着受苦是他最不愿看到的。
沉默良久,他终于点头:“好吧,就这一次。”
“好嘞!”得到了托尔的允许,所有孩子都在罗德的带领下欢呼起来。虽然那些比罗德还要年幼的孩子们并不懂得欢呼的理由。
唯一笑不出来的只有托尔。这大概是他一生中做过的最痛苦的决定,可他不会后悔,为了眼前的笑容,他甘愿承担一切责罚。不论那责罚是来源于他人的,还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