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的执行力还是一如既往的快速,上午才通知我们要进行保密研究,下午就征集马车开始把我们向教会镇送,拉我们去的马车简直是我见过最大的,九英尺高的双层车厢用整整了四对轮子,让它可以一次性装下二十个人。
不过这样的结构只要堆料就能做到,我最在意的还是运力,现在的速度和正常的马车差不多快,但关键在于,这样大的车厢与载重还想要这种速度可能需要四到六匹马才能拉动,而现在只用了两匹马就把我们拉走了。
答案很明显,车子是在两根钢条上行驶的,先前上车的时候我注意到车轮是中间向内凹陷的形状,那个缺口的大小刚好可以让轮子嵌进钢条中。
这样的简单而又精妙的设计可以显著的提高运力,而又不会过于损伤马匹,如果让我去设计一种提高运力的马车,我一定会在马车本身的结构上下功夫,而绝对不会想到提高运力还可以使用这样的方式,设计出这样简单而又精妙的结构的人可实在是令人感到震惊。
我们的驻地位于教会镇上层部分,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那只活体标本,不论看多少次我都很是怀疑那些家伙究竟去了那里。
根据杰弗里的说法,它是在埃及一处名为伊兹之地的遗迹中抓捕的,是一头被称为伊碧塔斯的巨型生物的幼体,因此这个个体同样被称为伊碧塔斯,遗迹中的那头是白色,而那些幼体则是黑色。
伊兹之地位于洛伦遗迹的正下方,而洛伦城遗迹则位于胡夫大金字塔的下方,也就是说那里是在沙漠中,但眼前这头雪白的生物无论我从那个方面去观察,都很明显的具有水生动物的特征,或者说它怎么看都不想是陆生动物,虽然没有明确的肢体结构,但直立的身体可以明显的划分成躯干与行动两个部分,而它那柔软还带有粘液的皮肤最起码也是两栖动物的标准,不应该会在沙漠中发现。
就目前而言,最为可惜的是没有更多的样本,据那些归来的人描述,这样的生物在整个伊兹之地几乎遍地都是,他们在离开时也抓捕了五头幼体,但可惜的是最终活着回到伦敦的只剩下了一头,其他的都死掉了。
我曾疑惑为什么他们没有把尸体带回来或者就地解剖,但他们的回答是:“这些东西在死后就立刻就分解掉了,除了体液之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
至于剩下的这头,那些人告诉我:“最开始的时候这东西还可以装进罐子里,但等到我们抵达港口的时候,它就已经和羊一样大了,我们一路上更换了好几次容器,直到我们不得不用拉犯人的囚车装它,而他体表的颜色也从黑色逐渐变成了你现在看到的白色。”
就目前而言,这东西的体型看上去已经比一头强壮而健硕的成年棕熊还要大了,但它应该仍处于幼年期,因为根据描述,遗迹里的那只伊碧塔斯比一栋房子还要大。
我们的工作大体上可以这样形容:第一天打扫场地并清理掉无用的东西,我们完全无法想象教会镇里还会有这种把脏乱差全部揽到怀里的地方,等到全部收拾完毕以及是晚上了。
第二天,我们梳理了我们被分配到手的各类物品与资料,理清了待遇和经费的问题,并着手进行人员的调整以及空间的分配,开始整理实验需要的物资,这一手再次耗费一天。
工作在第三天才步入正轨,值得一提的是,那头被称作伊碧塔斯的活体样本在短短两天里再次有了生长的情况,它在抵达这里后就被移入了特制的监牢中,但现在看来,这个地方很快也要容纳不下它了,凑巧的是,我们研究所的地下有一处地下洞穴,面积可能有三百多亩,我们计划将它移入那里。
到第四天,正式开始集中研究,根据记载,苏美鲁人有饮用血液的习惯,在他们的记录中,似乎血液中蕴含着什么力量,并且令他们变得日益强大。
我们不清楚究竟有多少夸大的成分,但至少苏美鲁人确实对血液是极度依赖的,因此课题便是研究并分析那些血液,而研究的手段是...找活体动物做实验。
开玩笑,谁知道那些血液到底有什么用,不论苏美鲁人如何形容自己的帝国,但这个文明已经彻底消亡了,这才是现实,因此不论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