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独行于黑暗。”
“夜幕之下,山岭之上,渡鸦盘旋的战场,血色荆棘花旗帜依然随风飘扬。”
“我们跨过沼泽,横渡大海,走遍深渊,只为让文明的火种重现。”
“年轻的骑士啊,你们知道吗?”
“这就是,帝国的信仰。”
用一个不怎么标准的帝都腔转调作为诗篇结尾,年轻人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合上这本五六斤的古籍,轻抚暗红色封面,手指肚皮感受“帝国编年史”这几个烫金卡妙语单词带来的历史厚重,胸膛里燃烧的热血久久未能平息,仿佛回到了荆棘骑士团冲锋陷阵,在战乱纷争中生生犁出一条通往先古诸王之巅道路的黑暗年代。
真是令人心驰神往!
不过一想到千年之后的帝国,竟然被一建国不足百年的国家虎视眈眈,年轻人忍不住啪一声拍在了那可怜的木桌上。
“帝都的贵族议会?”
他冷哼一声,不过是些酒囊饭袋,奢侈糜烂的生活早已腐朽了他们心智,除了身体里流淌的血脉,哪有半点先王后裔的样子。
听野马酒馆的那群酒鬼吹嘘,帝国为了求和,甚至让帝国最璀璨的绝世明珠——格洛莉娅·烈金弗雷曼公主殿下出使敌国。纵使从皇宫传出的消息称,此举只为两国交好,但聪明人都知其中端倪,无非以公主殿下作为人质,拖延时间,苟延残喘罢了。
千年风雨,卡妙帝国依然屹立不倒,何曾出现如此丧权辱国之事?
简直荒唐!
年轻人愤而起身,以至于碰倒了身后的椅子。他几乎立刻想前往侯爵府,拜见公主殿下,以剑铭誓,但一想到自己身为一介平民,武力尚微,身体顿时无力地颓唐了下去。
早在公主殿下不远千里来到加桑,这座北境小城,拜访伊修斯·珀西瓦尔侯爵的时候,他就曾去过侯爵大人在郊外的夏洛特庄园。不过,当时公主殿下的到来引起了全城轰动,加桑居民将庄园围得水泄不通,为了保证安全,侯爵派了重兵把守,无人能见得公主殿下一面。
事后风声过去,他独自前往,也是被门口的守卫拒之门外。
不说面见公主殿下,成为她的骑士,他连踏入贵族大门的资格也没有。
年轻人颇为沮丧地摇摇头,他的父亲只是一个平凡的冒险者,在八年前便不知所踪,只留下一座别院。平心而论,虽然这也算是一分不错的财产,这条贫民街的居民无人不羡慕,但终究上不得台面,只是一个住所,剑术训练所产生的巨大开销,还是他自己打杂工填补的。
圣安东尼区的那群富人称西区的贫民为三只手的肯迪小子,三只手意味着手脚不干净,时常干小偷小摸的事情,而肯迪在如今帝国通行语——卡妙语中是猪猡的意思,嘲笑他们好吃懒做。
加桑西区出生的孩子,可能永远离不开西区,幸好年轻人剑术天赋不错,那个教官老头说他是这一期学员中最出色的了,有可能踏入第二能级,到时候当个贵族的侍从或者守卫没问题,生下的孩子至少拥有正式加桑居民的身份,可以上黎明教会的修道院学校。
但年轻人哪能接受这种看不见丝毫光明的未来,他想离开加桑,前往帝都,考入皇家剑术学院,成为帝国之剑,扫清一切障碍与阴霾,号角吹响,高举家族旗帜,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土。
这也是帝国所有年轻人的梦想。
为了这个梦想,他坚持了足足六年。
现在是为了梦想而奋战的时候了。
当时年轻人犹豫了好久,父亲遗留的房屋虽然是座老宅,但卖出去也能得到六十磅左右的资金。这可是一大笔钱,隔壁一个小孩八岁时就在亲戚家的鞋油场的地下室工作,负责给鞋油灌上加盖一层油纸,现在眼睛都快瞎了,每周薪水也才十便士,而一个普通工匠一天的薪水则有六便士。
自从安德烈六世上位,力排众议推行《新月历教育法案》,除了黎明教会所办的内外部学校,众多公立初等学校陆续设立起来,一周学费约为三便士;另外,通学院正式更名为大学,并赋予了其司法权。
年轻人想考入的皇家剑术学院历史悠久,原是军队士官的摇篮,只为贵族子弟服务,教育法案推行后,开始向平民开放。
然而,相比其他费用,每年30金镑的学费反而是最便宜的,也是最不重要的,听酒馆那个红胡子臭老头吹嘘,一封有重量的推荐信比水仙街的红牌姑娘还要漂亮......
塞进六十磅的金币够不够重?
女神在上,希望老爹不要怪我。
年轻人忍不住向心中的神祗祈祷,竖起食指与中指,以左肩为起始,在胸前画了个晨曦徽记。
咚咚!
突然,楼下传来一阵粗鲁的敲门声。
年轻人微微一愣,随即手握成拳,颇为兴奋地在空气中砸了一下。
赞美女神!
那家伙终于按照约定,在今晚之前拿钱来了!
自从签订契约后,他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生怕好友介绍的商人临时毁约。即便他再怎么不懂生意,也明白地段决定了房产价值,贫民区的房屋,大多商人都看不上眼,他真想典当,价值六十金镑的老宅至少缩水一半。
谁叫他的朋友一边微笑一边盯着他......
——这是签订契约后,年轻人对他的朋友说的话。
无论当初有多么后悔,多么心虚,多么自豪,如今都不重要了。年轻人深深吸了一口气,低下头,目光落在了脚下那幽深阴暗的木质楼梯,斑驳的刻痕,缺失的角料,都是他挥之不去的记忆。
现在他却要离开了。
莫名有些伤感。
砰砰砰!
粗鲁的敲门声愈发急促,仿佛即将破门而入——
因为满含对未来的憧憬,年轻人激动得脸颊发红,没有怀疑敲门人的身份,朝楼下大喊一声:
“请等一下!”
最后的临别时刻,年轻人想起自己还有一些东西要拿,于是回到自己的卧室,取走挂在墙上的一把长剑——这是他从红胡子老头那儿要过来的好东西,剑长一臂半,护手环绕着铁花,上面雕刻着常春藤的印记。
“记住,剑士以剑为友,生死相伴。”
这时候教官的教训映入年轻人的脑海里,他缓缓拔出封藏的长剑。
剑光雪寒,森然的剑身倒影出年轻人庄重且严肃的稚嫩面容。
只要我考进皇家剑术学院——
我之长剑所指,荆棘花旗帜永远飘扬。
“这就是我,阿瑟·维克多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