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我们得回到哈妲莎这里。时间倒退回天蒙蒙亮的时候。
“我在找一个出城的女冒险者,金头发,拿着刻满符文/的十/字/弩。”
“她/叫什么名字?”
哈妲莎一时有些语塞,万一爱丽丝用假名呢?
“爱丽丝。”
“爱丽丝什么?”
“不知道,我不识字,那个姓太难念了。”
“确实有个金头发的姑娘来过,雇了一辆车,不过她的名字叫鸢尾花·胡德。”(鸢尾花,iris,作为女性名字写作Iris,读音与爱丽丝Alice相近)
“也差不多,她往哪个方向去了?”
“哪能差不多,小姑娘,读起来差不多,写起来可是区别大了去了……”
“你告诉我她去哪了!”
“年轻人别这么急,我查查记录——啊,往西边,我想她是要去自由贸易城邦。”
“谢了!”
她一路向西,未成年的狼人还不能完全兽化,因此她不能化为巨狼用四只脚跑,原本可以雇一辆马车,然而驿站上那些凡人养娇了的马见了她、闻到类似狼的气味就吓得发疯,根本无法有秩序地拉车,还差点儿踢伤了马童。她急得跺脚,索性自己跑了起来。
对凡人来说这无异于发疯,但是对狼人来说却再合理不过。狼人的狩猎有一种基本战术,就是靠速度与耐力穷追不舍,配合梭镖、投石索或大弹弓惊扰,把猎物跑到吐血倒地。与精灵猎手的树梢蹿跃或猫人的伏击+短跑都不一样。脑子里的磁场与野兽般的本能使得他们永远不会迷路。
因此,到了下一个驿站。驿站小弟看见一个白发狼人女孩单单用腿从远处跑来,不由得瞪大了眼睛,像见了鬼似的。但是这个驿站小弟聪明得很。
“姑娘,这里有不怕狼味儿的柯尔塔蛮子那里缴获的马!”
“一辆车多少钱?”
驿站小弟报了一个数字,她很想像小说话本里那样,急着救朋友,丢下一块金子或者银子,套上马就跑,却仍然必须和小弟罗罗嗦嗦算半天——没办法,穷!穷使得赤裸裸的生存与利益稀释了感情!
赶车还没有什么问题,起码她在出来冒险之前赶过车,虽然不是马车。
紧赶慢赶,终于在一个小驿站赶上了爱丽丝。
我们再回到法庭上来。
起诉书全文如下:
神历一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深夜,边陲镇镇西巡防分队队长里昂·庞洛斯在家中死亡。
经法医验明,其人因前胸与颈部中刀死亡。
尸体现停于边陲镇法院专用之停尸间。由边陲镇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之理由,已查明下列事实:(一)里昂·庞洛斯之妻简妮·庞洛斯供称与被告卡斯帕·净水通奸,被死者发现,死者在争闹中被被告杀死。(二)被告卡斯帕·净水在当夜于案发现场附近徘徊,行踪可疑,神色慌张,并惊扰追捕之巡防队马匹,使得二人受伤。(三)死者家中女仆吉莉之证词表明,当夜曾见一深色头发男性从案发现场逃离,而被告确系黑发。
被告卡斯帕·净水在受审时不承认犯有罪行,但简妮·庞洛斯供称自己与被告通奸。被告供称自己当晚并未去过案发现场,有女冒险者一名,爱丽丝·胡德同行,此人在冒险者工会登记在册,确已失踪,此项存疑。
综上所述,卡斯帕·净水,种族半精灵,身材七尺七寸,发色黑,瞳色火红,被控于神历一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深夜,由于于死者之妻通奸,情欲驱使下杀死死者里昂·庞洛斯。
简妮·庞洛斯,种族人类,身材五尺六寸,发色棕,瞳色棕,被控与卡斯帕·净水长期通奸。
查此项罪行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下第三、四条,第五十条下第一条;据此按刑事诉讼条例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告卡斯帕·净水、
简妮·庞洛斯,应交予地方法院会同陪审员审理。
物证验证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就是刀子、裙子。但是法官之后说话的一名官员所说的演讲倒很有意思。
“诸位,这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风化案件。这个卡斯帕·净水,是个精灵的私生子,从幼年就曾经从事偷窃,且与一个叫柯尔兰的女人有过不正当关系,甚至希图勾引他提到的女冒险者爱丽丝·胡德并矢口否认。他亲口承认了自己的姓氏随母亲,以及一向风/流/成/性。因为我们看过典狱长的笔录。他是个私生子,还是人类与精灵生的,根据一种在自由贸易城邦新近流行的学说,“羊水腐化说”,异族通婚,这是扰乱诸神分离他们的选民与异族的旨意,必遭天谴。像卡斯帕·净水这样的腐化分子,多半身上带着犯罪的天性,并且从胎里就收到不良羊水的影响,这导致他轻浮而没有心肝。他还以这种可怕的邪恶天性污染了几乎是守活寡的寂寞少妇简妮·庞洛斯。并最终杀死了她的丈夫,那位正直的巡防队分队长。”
“诸位,这两个人的命运掌握在你们手里,社会的命运多多少少也掌握在你们手里,如果放松法律的准绳,就相当于任凭这样的腐化分子滋生繁衍,污染像少女时期的简妮·庞洛斯那样单纯无知的成员,那么神的惩罚与大清洗迟早会再次降临到人类头上。”
官员的语句里隐隐透出这么个结论:卡斯帕·净水在这件事上有罪无罪已经不重要了,反正为社会去除这么个天生没得救的传播犯罪的社会垃圾、污染血统的杂种,就是大功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