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左,左右左。”一队身着黑色皮甲的士兵随着军官的口令,在军营附近的沙滩上行进。他们把十尺长矛斜扛在肩上,双手握紧,防止它晃动。
住在附近的居民不多,而且大多已经习惯了大兵们每天喊着号子走路或者慢跑,只有几个孩子在远处模仿他们嬉闹欢笑。
“停!”军官眉头紧皱,他身体粗壮,满脸横肉,快步走到队伍某处,对其中一名士兵大吼:“霍克,告诉我,哪里是左,哪里是右。”一边说,他一边用手里的短棍抽打那士兵的臀背,
霍克满脸通红,也不敢躲,只能咬牙硬扛。
他是泰洛西人,自幼丧父,养家糊口的重担压在他这个长子身上。刚满15岁,他就上船当了水手,一干就是六年,直到弟弟妹妹都成年,母亲也因病去世,他才从那艘‘长裙号’退役,决定来布拉佛斯看看。他认为自己可以凭借在大海上与海盗搏斗练出来的身手当个剑客,或者给富人当个保镖。
喝酒的时候,他听邻桌的两个人说,布拉佛斯的一个新兴帮派贼鸥,正在招揽人手。只要身强体壮,家底清白,随时都可以去应聘,薪水高的可怕,至少在他六年的水手生涯中,从没在哪个地方听说帮派打手能拿到这样的薪酬。
他将信将疑地参加了贼鸥所谓的‘招聘会’,虽然他不懂那是什么意思。直到现在,他还记得那奇怪的面试。
“姓名。”
“我是长臂”霍克平民出身,自然无姓,在海上混的时候,因为身体特征,被人起了这么个外号。
“我问你姓名,不是你的绰号。”那个年轻人从羊皮纸上抬起头,目光锐利地盯着他说。
他妈的,规矩还真多,谁在帮派里会叫真名,这群布拉佛斯土老帽。长臂本想摔门而去,或者干脆上去给这小白脸一耳光让他懂懂规矩,不过想到口袋里所剩不多的积蓄和门外站着的那两个壮汉,他没加以实施。
“霍克,外号叫长臂。”
“泰洛西人?”年轻人显然从他浓重的口音里猜到了他的故乡,“当过水手?”
霍克点了点头,他本想反问你怎么知道老子当过水手,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
“家里还有什么人?”
“两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在泰洛西。”
他手持羽毛笔刷刷在纸上写着,霍克瞟了一眼,只认出了自己的名字。
“拿上这个,去盐鹰岛报道,会有人接应你。”年轻人用一颗小印章在纸上盖了一下然后递给他。
这就成了?霍克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晕乎乎地接过来。在他即将离开的时候,没忍住回头问:“你问我家里还有什么人干嘛?”
那年轻人咧嘴一笑:“将来你有什么变故,你的遗嘱和抚恤金会送到你家人手中,”他看到霍克脸上的表情后笑容更甚:“你以为这么高的薪水,是雇你们来捕鱼的么?下一个!”
“......为期四年,自签名后即日起生效。”等到军官读完合同,自己在上面签完字后,霍克心知肚明,他又要上另一艘叫贼鸥的船上开始服役了。
他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六年海上闯荡,让他锻炼出一副好身板和坚毅的性格。听合同的意思,平日里基本就是训练,工资照常发,如果有作战任务,还有一些额外的奖金。出了意外,一笔丰厚的抚恤金会交到自己家属手中,这个活儿可真不错,像是佣兵,但是待遇比佣兵好多了。
分配好宿舍后,霍克认识了同住一屋的舍友们,彼此攀谈一番,发现大多都是穷苦出身的普通人,被贼鸥的待遇吸引而来。大家都显得很兴奋,深夜还在聊天,直到外面巡逻的军官喝止。
他们的喜悦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确切的说是第二天清晨。天刚刚亮,新兵们睡的正香,一群如狼似虎的教官拎着短棍冲进宿舍,开始高喊让他们起床,有几个刺儿头不服不忿,赖在床上不起来,这个时间确实早了点。教官们二话不说,抡起短棍就打,一阵鬼哭狼嚎后,新兵们连滚带爬跑出了宿舍在校场集合起来。
从此,枯燥而漫长的训练开始了。
对于体能训练,他们怨言最大。“就是绕着校场蠢驴一样的跑圈,比蠢驴还蠢。”深夜里,一个新兵趴在床上有气无力地抱怨。
“还有他妈的队列训练,一会儿左一会儿右,一会儿前进一会儿后退,老子他妈就像小丑。”
“那群拿鱼叉的家伙,一个个鼻孔朝天,为什么咱们要用长矛?”
“人家是老兵,我听说他们当年在码头上打过仗的。”
“长臂,你哑巴了,怎么不说话?”
霍克睁开眼睛,低声说:“我在这儿干一个月,能顶得上我出海三个月,而且管吃管穿,死了还给家里发钱,我没啥可说的。”他想了想又说:“你们谁是公子哥出身?是的话也没人来这儿了,我反正是挺满意的,除了走路要分左右这点,我分左右,可是海上没人让我这么走路。”
屋内众人都没再出声,他们想着霍克的话,各自陷入沉思。
新兵们口中的‘老兵’,大多都是当年参加过旧衣贩码头大战的长叉手们,在那之后,他们陆续又参加过几次战斗,除了阵亡和因伤病退役的,基本已成为‘贼鸥’步兵的骨干。
除了皮甲胸口别着一枚圆形的徽章,老兵手里的武器也不同于新兵们的制式长矛,依然是七股鱼叉,新兵背地里管他们叫厨子。
一个星期后,霍克终于能保证每个步点都踩对,转向也不会再出错了。三个月后,他的训练成绩已经是同批新兵里的第一名。
... ...
“你们听说没,上面正在四处挑人,准备起个新架子。”霍克的上铺探出头,神神秘秘地说。他叫卡林姆,来自盛夏群岛,一身皮肤黝黑发亮。卡林姆唠叨无比,和他认识的每个人念叨着家乡的一切,食物、景色、气候、家人,没超过三天就得到了大嘴的绰号。
“还以为你又要给我们讲盛夏群岛的草籽酒呢,原来是这个,早知道了,我听三队的朋友提过,好像是要组建骑兵,他们队有个多斯拉克人,前几天被调走了。”说话这人腔调懒洋洋的,正是那晚抱怨体能训练“比蠢驴还蠢”的年轻人,真名太拗口,大家都叫他驴子,因为现在他已经可以全副武装轻松完成两轮体能训练。
“我估计要烂在长矛队这儿出不去了,不会骑马,骑兵队不要,没射过箭,长弓队也不要,黑衣就别提了,老子不识字,亲卫队更是他妈的不用想。”一个长脸高个子躺在床上抱怨,他的瓦雷利亚语很娴熟,不过口音有一些怪异,带着维斯特洛腔调。“哎,长臂,你不是当过水手么,上次船队来招人,你怎么不去,工资不比咱们低多少,还他妈没这么累。”
霍克头也不抬,用布蘸油专心致志地擦拭着自己的皮甲,“如果我走了,下回刺杀对抗,你们这群臭鱼烂虾又得被一队的人揍的哭天喊地,”他笑了笑又说:“本来打算走的,想到这里觉得不忍心,忍痛拒绝了。”
“哈哈!去你的吧!你这泰洛西猿猴!”
“我的家乡也有猿猴,它们长得跟长臂像极了,脸比胳膊还像!”
“哈哈!”
霍克躲过砸来的枕头,也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