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从目的回来的时候,行李已经被放置在院内,门口马路上还残留着新鲜的车轮印记,两个朱红色的木箱把枯黄的杂草结结实实地压在身下。他们太重了这两只箱子对于常年从事室内工作的我来说实在吃不消,也许我该老老实实的等着行李托运到家,然后让马车夫帮忙抬回屋里。
正在一筹莫展,准备打开箱子将里面的东西取出的时候,有人朝我打招呼,声音雄浑而有力,并且略带一些北部山峦地区人的口音。
「呦,威尔,好久不见」
令人出乎意料,虽然变化巨大,与我离开时对他的记忆相比判若两人,但百分之百可以确认,他正是我的童年好友,亚克。
确切的说,我第一眼就已经认出来了,即使他比以前更加高大魁梧。他的鼻子又大又长,毛发浓密,站着的时候喜欢将双手插在磨得发白的吊带牛仔裤里,嘴里还哼哼这不知道哪种语言的小曲。我曾经问过他,得到的答案是: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几百年前王室成员之间说的语言吧」
我瞧见了亚克,说道「是啊,你要是换身衣服我就认不出你了」
「哈哈哈,知道你来了,特地来找你,怎么样,旅途还愉快吧?听说自从你进了城,赚了大钱,把我们都给忘记了」
「别傻了,我不是给你寄过信了」
「我发誓邮差有好好地把信放到我家的邮箱里,但你懂的,你的信太长了,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研读长篇巨著的人。或许你只需写上:嗨!亲爱的亚克·托姆,我最近过得很好,你呢?就可以了。或者把你在城里的有趣见闻,比如某个伯爵的女儿跟帖讲的儿子私奔了;或者你在一个装潢豪华的酒吧,邂逅了一位衣着得体,颇有风度的漂亮妹子,共同度过了美丽的夜晚,想想就让人心动」
他的手不再藏在裤子里,开始在胸前比划起来。
「真的,那就足够了,你在城里呆的时间长,一定有精彩绝伦的见闻跟我们分享对么」
「再说吧,亚克,我到城里去为了学习和生计,别总是想着会像那些骄傲的上流社会,沉溺于风花雪月的娱乐场和社交圈,整日流连于风流韵事」
「我明白,我明白的。就算你不喜欢他们,但总归娱乐还是要的吧。至高无上的主神宙斯都有九个私生子,何况我们凡人!」
我瞪了他一眼,朝我尴尬的笑了笑亚克说:
「来吧,在不行动天就要黑了,瞧,这么多东西,我来帮你搬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