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山脉风景如画。
而这座小村庄就坐落在山脚下的绿色原野上,二十几座民宅院落散落地分布在河流南岸,与十几棵高大的苹果树为伴,每夜都能听到山上的野兽嚎叫声还有溪流过径的哗啦声。
那位名叫大牛的庄稼汉帮着千珑把大黑马牵到了院子里,马车停在角落里。
这是座很寻常普通的农家院,屋顶上晒着玉米还有一些浅灰色的,千珑叫不出名字的草。房子是用石材搭建的,给人很坚厚结实的感觉,院内还摆放着几盆颜色艳丽的紫红色花栽,一下子就牢牢吸引住来客的眼球。
“是九重葛。”
“这里竟然有这样的花。”
沐月拉低帽檐,忍不住走过去伸手去触摸那些鲜艳的花。
“清河山脉上到处都是这种紫茉莉。”大牛毫不在意地说道。“我这不过是去采了几朵放在家里,学着人家当个装饰罢了。”
“剪得很漂亮呢,是你妻子做的吗?”
“不是……是,是我的儿子。”
大牛很不习惯说假话,但道出实情却更令他感到难为情。
他那个儿子和其他的庄稼汉不一样,偏偏心灵手巧,喜欢做一些别出心裁的小玩意儿,大牛倒也不管教他,反而鼓励他发展自己的爱好。
在他看来,自己是个只能出苦力蛮力的农夫,但他的儿子没必要也是如此,他很清楚,儿子的这些本事要远远强过耕地牧牛。
“进屋来吧,我这去给你们做饭。”
……
屋内的摆设就是非常普通了,不过这也正好能让千珑那看遍一路上山川河流,市镇人群的眼睛好好休息一番。大牛很热情地招呼她们坐下,包括那个刚刚他还想教训的小乞丐,接着去院外水缸里洗了盆干净的瓜果端到桌子上。
“大叔,你的妻子孩子呢?”
沐月心中对那位心灵手巧的农家少年感到好奇,便忍不住发问道。
“我儿子陪我老婆去安水镇卖货去了,大概要后天才能回来。”
“这样啊。”
沐月有些遗憾的应了一声,不再追问。
千珑坐在桌边,毫不客气地开始伸手抓果子吃,她不饿,也不渴,但若是就这么干坐着却也无聊,而且她现在又困又乏,什么都不做的话很容易打瞌睡。
然后她看到一只遍布泥垢的小手正不怀好意地伸向盆中那些光鲜亮丽,秀色可餐的水果们,还好她反应神速,抬起手就把那脏手按在桌子上。
“先洗手,麦子。”
——嗯,果然比起梓麦,还是麦子更顺口些。
“呜咕……”
千珑的手劲不小,她白皙嫩滑的玉手按在梓麦的小脏手上,那双大大的绿眸立刻噙出了泪花。
“以后跟着我就要听我的话,快去。”
虽然心里面很不爽,但却找不到什么反驳的理由。
于是,梓麦只好灰溜溜地握着红通的手走到院子里去了。
“哈哈,那孩子好可爱,你好像成她妈妈了一样。”
沐月脱下身上的大黑斗篷,细心地叠起来放在一边。她很端正的坐在椅子上,双手攥着袖子口平放在大腿上,漂亮的紫眸正对着千珑微笑,举止投足间都透露着一股高高在上的贵族气质,和半个身子趴桌上翘着二郎腿啃果子的千珑形成十分鲜明的对比。
“妈妈?我可当不了妈妈。”
——她最不擅长对付的就是小孩子了,比如云青的女儿云絮。
“你可别嫌弃梓麦,我能看出来,她绝对是个美人胚子,等到了城镇我们带她好好洗个澡,买几件漂亮衣服,好好梳妆打扮一下,说不定比你还要好看。”
“不是这种问题。”
千珑放下啃了一般的红苹果。
为什么人类总喜欢纠结外貌?不过是一副皮囊而已,美丽的灵魂才是万里挑一的。
“反正到了地方我就放下她走,我可受不了一路上有个小孩子跟着,天天姐姐长姐姐短的,脑袋都要炸了。”
……
没过多久,大牛就把饭菜做好端上来了。
这顿饭谈不上丰盛,一碟新鲜的生菜蘸酱,一碟绿色的炒青菜还有一碗香喷喷的酱烧鸡,除此之外,还有一小坛酒。
“先吃着,锅里还熬着粥呢。”
“别担心,这酒是我自己喝的……不然这么香的肉不配着酒吃,我吃着难受,嘿嘿。”
听到这话,千珑却是微微蹙了下眉。
她其实是会喝酒的,而且酒量还很好,在她小的时候有两位小师兄曾经背着无心长老骗千珑饮酒,想看看他们可爱的小师妹醉酒脸红站不起来的样子,结果可想而知,千珑一口就尝出来不对劲,但却玩心很重地装作不知情,最后两个师兄被喝的口吐白沫。
“给我也整一个。”
千珑断断不想让这乡下人小瞧了自己,当下便指着他的酒碗说道。
大牛虽然有些犹豫,因为这大小姐怎么看都不会超过二十岁,但转念一想有这么个小美人陪自己喝酒倒也算一件快事,便提起酒坛子给她倒满一碗。
千珑也不客气,就着蘸酱和烧鸡便仰起雪颈大口大口的喝起来,不一会空了一碗又一碗。大牛见这少女竟然如此能饮,当下也是兴奋地与她拼起酒来。
不过,他与千珑的那两个师兄一样犯了错误,那就是当他们的心中起了“想看看这么美的女孩喝醉时会是什么样”这种念头的时候,就已经踏进了陷阱里。
沐月却不知道这些,她险些没忍住去阻止千珑,但看到她一碗一碗的畅饮面色却毫无变化后便不再作声了,只是看着那渐渐眼神迷乱,黑脸发红的汉子开始偷笑。
“不喝了……不能再喝了。”
终于,大牛扛不住了,败下阵来,他说话间屋内都飘散出一股浓郁的酒气。
“小姐,你也太厉害了吧,我大牛活了三十多年还没见过这么能喝的女人。”说罢,不等千珑回答,又继续醉醺醺的说道。“你们……真的要到清河山脉去?”
“嗯,大叔,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我们晚上不能上山。”
千珑把饭菜酒碗推在一边,认真地盯着醉汉子问道。
“哈,我看你们应该也不是寻常人。”
“那位白发的姑娘想必也是位身份尊贵的大小姐吧,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究竟是谁,但还是奉劝两位姑娘一句,不要进山,转道从南蛮那里北上吧,清河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为什么?”
沐月忍不住问道。
她拨开几撮挡住眼睛的银发,深锁眉心,如果真如这汉子所说的绕道而行,需要先返回烈阳国内走西北边境的黑水郡,穿过南蛮之地再北上,至少要浪费两个月的时间,并且南蛮那边是出了名的热带雨林,酷暑难耐,密林中毒蛇猛兽丛生,自己的身体怕是受不了那些折磨。
“清河山是烈阳国的北部屏障,这里土地肥沃,风调雨顺,适合农作物生长,也没有什么灾害,我家几代都世居于此,相安无事……可是,前几年,却出了事。”
“蝴蝶。”
“?”
大牛忽然提高了嗓调,他的眼珠瞪得浑圆,仿佛想到了什么无比恐惧的事情。
“几年前,一个匪帮出现,他们自称蝴蝶军,驻扎在清河山上,不到半年就收复了山脉几座分岭间大大小小的二十多个城镇,所有的城主,镇长都怕他们……表面上这里秩序分明,其实,清河山脉早就是蝴蝶军的天下了。”
……原来是匪患啊。
千珑心中略微松了口气,人为的麻烦还不足以威胁到她,至少她自己现在是这么认为的。
“他们每月都会来收所谓的养护费,但我们村因为人口少,地处也偏,所以那些来收钱的蝴蝶军有时会疏漏这里,不然我也请不起小姐们吃肉……”
“小姐,你看到河对岸的那几棵死树和旧房子了吗?”
千珑点点头,进村之前她就注意到这些细节了,按理说这条水源从山上延伸到这里,足以养育上百户的人家,但却只有南岸有村落,北岸一片萧条。
“唉,真是造孽啊!”
提及伤心处,大牛竟是莽汉落泪,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前年是个丰收年,所以那些蝴蝶军收的养护费也比以翻了两倍之多,对岸的村子有几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咽不下这口气,就组织起三十多个年轻人想反抗他们,结果事情败露,主谋的头是我兄弟孙老三,被乱刀分了尸,最后他们还一把火烧了整个村子……唉,当时若不是我媳妇死命拦着我,我这脑袋怕也不在这肩膀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