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寻矣此书六个不同版本的译著。几本文言译述和日译转述本,阅读起来颇为费劲、不甚明了。当中最为出色的,为“安娜”译著的《大国与小民》一篇。
接下来的节选内容,主要以此书内容为主,并适当添加本人自己的理解及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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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
把“面子”这种全人类共有的身体部位当作中国人的特质,乍一看,似乎荒谬至极。但脸面对中国人来说,并不单单指人的面部,其涵义十分丰富,甚至远远超过我们言语所能表达和理解的范畴。(因为每个人对面子的定义以及理解范畴各不相同,这导致了难以使用详尽的解释,来描述这一模糊概念。“面子”是贯穿中国人特质的一主要特质)
想要大体上理解“面子”的含义,我们必须注意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人这个种族,具有强烈的做戏本能。在中国,戏剧几乎可谓是唯一的全民性娱乐项目。中国人对戏剧的狂热,就像英国人热爱体育、西班牙人热衷斗牛一样。稍微一点什么事儿,就能使中国人入戏,让他们立即把自己当作了戏里的角儿,做出一连串的戏剧化动作,诸如打躬作揖、下跪叩拜。而这些在西方人看来是十分荒唐的。(不可否认,对于文中做戏的描述并不符合中国现代的情形。但通过对照自身行为,却还是发现,这种做戏本能还是传承下来,并深深地刻进了中国人们的日常行为里)
但这普遍的做戏,却比真的做戏还要坏。真的做戏,是只有一时,戏子做完戏,也就回复为平常状态的。 ——鲁迅
中国人连思维方式都是做戏的模式。英国人想为自己辩解,即使眼前只有两三个人,他也会像是对着一大帮子人一样慷慨陈词:“现在你们都在场,你、你、你们全部都听到了!”如果他的辩解被认可,他就会觉得自己体面地“下了台”。否则,他就会认为自己“下不来台”。显然,他所做的辩解只是一种挽回面子的方式,和事实没有丝毫关系。事实永远不在考虑之列,形式才是关键。合宜的时候用合宜的方式说出漂亮话,做戏的愿望就得到了满足。但如何跑到幕后去深究,那么再好的戏剧都会被毁掉。(看到这段,我首先想到的是,是否这就是装逼打脸和扮猪吃虎小说大行其道的原因?似乎是,也似乎不是。在某些自我表现以与实际利益方面冲突的情况下,我们有时选择抛弃的却是实际利益?驱使我们这样去做的到底是什么?面子吗?)
在中国,脸面比任何其他世俗的财产都宝贵。他比命运和恩惠还有力量,比宪法更受人尊敬。 ——林语堂
在各种复杂的生活关系中,如果能恰到好处地做戏,就是有“面子”;如果做戏失败,无人关注,或者被人打断,就是“丢面子”。正确理解“面子”的涵义,是把握中国人特性的关键。
仿佛是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先生说的话:“中国人要面子不要脸”,这句话是万分真确的。原来面子和脸是完全不同的两样东西。中国人旧戏里有一套脸谱,这花花绿绿的脸谱就是“面子”。而真正的脸却反而不能辨认清楚了。做戏子的只要在台上耍得好看就可以了,至于真正的脸,长得好看不好看,那是不相干的。其实中国人一切都是如此:只要保全面子,丢脸却全然不在乎。阿Q就是一个代表。所以挨人打不要紧,但在背后却要说一句“儿子打老子”,这样虽然丢了脸,面子却是有了。所以要面子不要脸是一般中国人的人生哲学。 ——林重远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关于“面子”的技巧和造诣,完全超出了西方人的理解能力之外。他们常常忘了做戏的成分,误把表面话当事实。很多西方人觉得中国人的面子问题就像某些南海岛国的禁忌一样,是一股不容否定的潜在力量。但中国人的面子问题令人捉摸不透,毫无规律可寻,只能通过常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这一点上,中国人和西方人应该达成共识:他们永远无法以同样的方式去看待同样的事物。(一,关于常识和经验。人类本身的计算能力其实并不下于超级计算机,在实验样本大量堆积的情况下。通过学习,即导入大量实例后的自由解析,使人获得快速衡量后得出最优解的能力,是为“常识”、“经验”。过去人们认为不能解析的事例,在当下看来,既,中国人的做戏行为,其背后应有更深层次的心理学分析支撑。二,关于西方人和中国人无法达成共识。由于获得信息方式的不同,西方人和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会有一定差异存在。即“常识的不同”,导致西方人无法片面地理解中国人的“常识”问题。当然,实验表明,在长期处在不同文化这一大环境后,文化互不相同的人种也是能够顺利融入其他团体之中的。三,中国人做戏成真。“做戏”本身就是一个相当消耗大脑计算力的行为,理解他人“做戏”也是一样。“假戏真做”,就是大脑并没有反映过来的一个具体表现。)
例如,在调停每个村子里那些无休止的纠纷时,“和事佬”必须权衡如何顾全双方的面子,就像欧洲的政客曾经要考虑使各方势力平衡一样。调解往往不是为了彻底解决问题,而是让双方的面子都得以保全。当然,中国人还是希望有人能秉持公义的,但这种愿望不可能实现;即使走司法程序,以顾全双方“面子”为裁决依据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这使得相当一部分的裁决在顾全“面子”的游戏中最终以“和气”收场。(首先要理解的问题就是,法律的服务对象到底是谁?裁决和正义到底是怎样体现的?和事佬对博弈论的研究到底有多深?那么下面很长一段中赘述的东西可能就有点多了,在下试着以形象一点的方式,来尝试着进行描述吧。和事佬一个充满智慧的职责,我们可以把他简单比作一个纯粹的政客,来方便我们操作。政客,其首先考虑的,必然是自身的利益,通过逻辑上的思考及延伸关联,直至他人和整体的利益的。其行为皆是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以获得更大的整体利益为驱动的。按照博弈论来分类,和事佬的行为可以归纳为:促成“合作博弈”;保持“动态博弈”;增进信息的交互,向“完全信息博弈”靠拢等。具体的自己查去吧~现在,回到第一个问题,法律服务的对象到底是什么?这很简单,人群中的大多数。法律的作用,最初就是用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当权政客,为了社会的稳定,放弃更低的民权什么的。当然,法律也是有权重和非表面权重占比的,这个就和人生阅历相关啦。最后,正义到底是什么?正义是大多数人的正义,这是唯物的;正义是一个人的正义,这是唯心的。每个人想法不同,思维的组成不同,这些不能强加的东西,现在还是没办法让所有人都理解哒。)
给别人送上一份厚礼,那就是给别人面子。如果这份礼物是由个人送出的,最好不要照单全收,但也不能全部拒绝。
下面的例子很能说明中国人的面子观念。一个中国人犯了错,即使铁证如山,他也坚决不肯承认,否则就会大丢脸面。一个苦力捡了一个网球,所以证据都能证明球是被他捡走的,但他还是要气愤地矢口否认,然后装模作样地走到网球丢失的地方,蹲下身去,很快就发现了地上的网球。实际上,球是从他袖筒里掉下来的。然后,他会拿起网球,得意地说:“这不就是你"丢"的球!”一个侍女把客人的小刀藏到主人的房间里,当客人发现东西不见后,过一会儿,她会“发现”小刀就在桌布下面,并装腔作势地拿出来给别人看。这样“面子”就保住了。一个仆人不小心弄丢了主人的银勺子,当他知道自己必须得赔钱或者被扣掉相应的工钱时,便会骄傲地主动辞职,并宣称:“工钱我不要了,就用来抵那把勺子的钱。”这样也保住了“面子”。还有个放债的,明知道有比债收不回来,他也要寻到欠债人家里做做戏,对欠债的人威胁恐吓一番,扬言自己有的是手段让他还钱。虽然钱没收回来,但是“面子”至少保住了。而且这样一来,对那些想赖账的人还是会有一定震慑力的。一个仆人偷了钱或者犯了错,当他得知主人要因此解雇他的时候,他便会再次故意犯同样的错误,并立刻提出辞职,以保住他的“面子”(说真的,这些例子你在生活中代入一下,就会发现。其实每个实例自己都在身边见过,每个例子都有个活生生的人,在现实中做出过这一行为。职场,生意哪里不是呢?)
中国人总想在别人面前显得体面一些,优越一些,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就算是有“面子”,反之则是“丢面子”。中国人深知体面的好处,因而总在别人面前像演戏一般表现得很体面。旁观者尽管能看出这只不过是为了某种排场而上演的一出戏,但仍表现得像出席葬礼般不动声色,如果稍一显露,就会破坏力整个效果而使主人“丢面子” ——【英】麦高温
那些死也要有面子的事,似乎对我们毫无吸引力。但是我们所说,作为一种特殊的恩惠,一位中国的县官在被斩首的时候,被允许穿着官服。其目的就是为了顾全他的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