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
多斯拉克人首度从东方出现,沿途洗劫焚烧每个城镇,领导他们的卡奥叫特莫,他的卡拉萨有五万人,其中一半都是辫绑铃铛的咆哮武士。
科霍尔人提前得到消息,他们加固城墙,增加了一倍士兵,并且雇来两个佣兵团——亮帜团和次子团,随后又紧急从阿斯塔波补买了三千无垢者。
但由于路途遥远,等无垢者抵达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乌鸦和野狼享用着科霍尔重骑兵的尸体,佣兵团们发挥他们的优良传统,见势不妙便逃之夭夭,夜幕降临,多斯拉克人没有继续进攻,他们撤回营地彻夜饮酒、跳舞和狂欢,准备第二天攻破城门,肆意奸~淫掳掠。
但到破晓时分,等特莫带和他的血盟卫们领着卡拉萨走出营地,却发现三千名无垢者已经在城门前排好阵型,在这样空旷的区域,以步兵对付骑兵,简直是找死,理论上只需一个冲锋就能冲垮他们的队形,完后多斯拉克的铁蹄将会将这些戴尖刺头盔的家伙踩进泥里。
自那天起,科霍尔的守备队便全部由无垢者组成,每个人举着的长矛上都挂有一束人类的发辫。
这是一个故事,洛林无法判断其中有多少演绎的部分,而又有多少是事实,但这却足以证明无垢者是这大陆上最精锐的步兵之一。
这些戴尖刺头盔的家伙正是科霍尔的底气所在。
“无垢者是精锐的士兵,这点我承认”
洛林站在亚摩斯面前,精壮的身体充满力量,与亚摩斯那肥胖的体型形成鲜明对比,他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亚摩斯下意识的开口询问,他是一个商人,擅长经商,头脑活络,从小就会算计,但除此之外,他不谙战争之道,想不明白‘士兵’与‘战士’的差别。
“这一点也许你以后会有机会明白的”
“我希望我明白的晚一点,最好永远不明白,商人不喜欢战争,那太浪费钱了,我们的友谊会维持相当长一段时间,不是吗?”
洛林拍了拍亚摩斯的肩膀,转身离开了,他挑选的五十名身穿皮甲,带尖刺头盔的无垢者跟在身后。
“这家伙真的是头脑简单,除了马什么都不知道的多斯拉克蠢蛋吗?该死的”
洛林还没走远便听到身后传来亚摩斯的咒骂声,他是用瓦雷利亚语说的,年轻的小文书自然不会将这种话翻译出来,
......
“士兵和战士有什么区别吗?寇”
这边,尼尔跟随在洛林身后问道。
马克闻言,用手中的马鞭在一名无垢者身上狠狠地抽了一下,不懑的说道,相对于尼尔,马克的脾气更加暴躁,也更加残忍。
洛林曾经不止一次提醒他,但人性如此,实在很难改变。
洛林一边前行,一边指着脑袋说道。
“只需要一名优秀的将领来统率即可”尼尔想了一下答道。
再说,将领的话,我们这边又不是没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