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玛士与藏麦省的因缘,老夫人记得的不多了。她可以简略地解释,当初仍属于自治区的藏麦省拥有一种异端的治疗技术,甚至可以说是不该存在的奇迹秘法,此法促使了藏麦省的繁荣,甚至间接地令它拥有了与塔拉尼斯王国谈判的筹码。尽管当地人都因此受惠、却也同时饱受其苦,野兽病就是其中最大的问题,至于这个疾病有什么病征,无非就是成为只一嗜血狼人。而就在野兽瘟疫达到高峰的那年,迟来的梦魇诅咒将藏麦省的核心首都给团团包围,老夫人的故乡就此化为了永夜的活地狱,大多数的人都成了疯子与怪物,仅有少部分的居民还在家中苟延残喘--此时,饱受病魔摧残的汤玛士闯入了地狱中,并且解除了诅咒。
然而,实际上,诅咒并非解除了。老夫人觉得懊恼,因为故事中的诅咒大多只是一时片刻,只要遭到破解,就会永远失效,所以换个角度想,她认为诅咒并非解除,反倒只是单纯地被延后了;诅咒之力紧抓着汤玛士不放,他是那场灾难最后的牺牲者,从此之后,他只能算是半个人类。
若不是有妻子与挚友的帮助,汤玛士早就该发疯了--也许这就是真正的救赎,英雄在故事之后有幸获得的理想结局。纵使诅咒缠身,但他并非孤立无援,有人能将汤玛士锚定在地上,再强劲的风暴也无法卷走他。
然后呢?
汤玛士会活得很久,他是个怪物、违反常理的非人物种,可是人却总是免不了一死。那年他五十八岁,妻子与挚友已先后故过世,汤玛士说服自己,能拥有三十年的美好时光就已经够奢侈了,未来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那年他五十八岁,汤玛士的外貌没有变老,他不得不假装自己多了几条皱纹、长了以搓白发,如果得活的像个人类,汤玛士就得像所有人一样受到时间的催化。
老夫人感受到他的恐惧,汤玛士就快要被时代给抛弃了;他是个异物,彻彻底底的化外之物。汤玛士这一生只有一位挚友,以及一位愿意接受他丑陋心灵的妻子,除此之外,它一无所有--尽管那个男人曾梦想着能从失而复得的家族中寻得一丝慰藉,可惜他的孩子们却反倒将他给孤立了,无论汤玛士释出多少关爱与体贴,除了老夫人之外,他的血亲总是将他拒于门外;另一方面,汤玛士也试图寻求记忆的慰藉,他打算善用爱德华赐予自己的读写能力,毕竟这么多年来汤玛士一直再进行,写了一篇又一篇的作品,他可以把所有的痛苦都写进书里,汤玛士不要读者,他只要一个窗口。
只是自从爱德华死后,汤玛士就再也写出不任何东西了。
一无所有。
"汤玛士。"老夫人呢喃着。她睁开眼,低矮的船舱中充斥的海潮的气息。浪涛轻轻地拍打着船壳、劲风股满船帆,前往塔拉尼斯狮子港的轮船在海中运行,老夫人想起来,当年汤玛士也曾跨过这片海峡,只是他首先要去的地方不是狮子港,而是塔拉尼斯南角的钥匙城。
船在早上八点前抵达港口,西蒙带领着关德琳、汤米、老夫人以及皮尔斯小姐一起走下甲板,此时温斯顿银行派遣的业务人员已经在岸上等候多时了。那位业务人员是位身材浑圆的红发中年人,口音中夹杂着浓浓的太阳岛气息,他和西蒙在乘车前稍微谈了一下现况,是说小坎特伯雷城那有个麻烦的贵族投资客,对方执意要做一份不合趋势的传统工业,现在市场趋势看好自动化生产的前景,虽然十年内还不会有什么变动,但投资这种事本来就不能先知后觉,只希望西蒙之后能想办法让这位投资客的脑筋转过来,否则温斯顿银行是不会出钱的。
两人谈了几句,西蒙本来还打算继续说下去,但汤米突然跑插了一句话,他问说现在能不能再狮子港附近逛逛。这时西蒙才惊觉自己把家人都给搁在一旁了。
"噢,麦克欧德先生,我都忘了介绍,这是我的儿子汤玛士,而这位是我的妻子关德琳、以及我的母亲缇妮。至于后面这位,她是我们的帮佣皮尔斯小姐。"
麦克欧德对关德琳与老夫人脱帽行礼。"夫人、老夫人、以及皮尔斯小姐,很高兴认识您们,我是奥图.麦克欧德,温斯顿银行在英格区分行的金融专员。"
关德琳与老夫人回以礼貌性的微笑与一阵嘘寒问暖,皮尔斯小姐似乎没注意到雇主西蒙连她也介绍进去了,心思全放在整个狮子港的奇异荣景上头。由于博览会的缘故,港口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各国方言与噪音在来回穿梭,而衬着那些复杂人流的一排排仓库与怪异的屋子,那地方的房屋不像马雷一样五颜六色,反倒十分一致,而它们拥有彷佛亚特拉斯式的双折顶顶、却装了带有南方科皮雅风格的戏窗,这种组合看起来实在有些诡异,此外这些经典老屋之后还有几座特别高大的房子,像是把工厂给搬进了城市一样,鲜少离开过马雷的皮尔斯小姐觉得塔拉尼斯除了潮湿之外,每件事都超出了她的预期与想象。
当大人们在客套时,汤米觉得自己被忽略了,于是他急着自我介绍说:"我是汤玛士.路斯托,很高兴认识您!"
麦克欧德吓了一跳,他双手按在肚子上,像是怕背心底下的大球会滚出来一样。"噢,很高兴认识你,汤玛士!你是汤玛士.史瓦兹的曾外孙,对吧?你和你外曾祖父同名呢!"
"父亲觉得这是个好名字,我也觉得这个名字很棒!"
西蒙笑着说:"可惜汤玛士外公死得早,不然他们俩肯定很有话聊。想当初小儿出生前我还特地跑去请教他,问说若我的孩子是个男孩,我能否也把他叫做汤玛士,那时老汤玛士简直快吓晕了,他直说这个名字糟糕的要命,绝对不能让家里的人再拥有一个同样的名字--可是我就是这么做了,因为我知道他其实觉得很骄傲,自从爱德华伯伯过世后,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那张又喜又羞的表情,所以把这孩子取名叫汤玛士绝对没错。"
"啊,算一算也已经八年了,真的没有任何关于老汤玛士的消息了吗?"麦克欧德问。
"恐怕是没有了......说到这件事我就有气,整个家就没几个人挂念汤玛士,真不晓得他是哪点做错了?我甚至和为此跟安德烈舅舅吵了一架!"
"孩子们通常都跟父亲比较疏离,不过嘛,我也只是一个局外人,实在没办法给出什么意见。对了,路斯托先生,请问您们找到下榻的地点了吗?"
"我们已经和亲戚联络好了,她在狮子城附近有栋避暑别宅,十分欢迎我们一家子过去同住。"
"真是太好了!那你们有打算要参观博览会吗?"
"我的家人们会去,而我的话,可能得视那位投资客的状况而定了。"
"不要紧,博览会会一直开放到八月底,你有整整一个夏天可以排时间,而且我要说,那地方没个五、六天可是没办法看完所有东西的!噢,小汤玛士,你知道博览的事吗?"
汤米回答:"我知道,我一直很期待能看到电力屋!"
"好小子,一开口就是重点!就连女王大人也都很喜欢那个电力屋的概念......当然,某种程度而言,里头的东西是有点过于噱头了,很多都只是谈谈概念、划个大饼,说什么用铜线与铜片来隔空传话之类的,牵线木筒的电力版本,还有冷却系统,靠电这种东西来运作的,听起来简直就像巫术一样!可是投资就是这样,光是先知先觉还不够,还得要有放手一搏的勇气才行。压越多、赢越多,输了认赔后再重新开始!"
西蒙对此不慎同意,他是个保守份子,对塔拉尼斯式的豪赌没什么兴致。尽管他也真的期待那些新鲜事能成真,毕竟这些年有太多不可思议的发展,任何创新都是赚钱的致胜门路,还记得小时候西蒙在老汤玛士家读童书时还只是听说过外公和爱德华伯伯谈到那些不需要燃料的灯具、能自己转动的旋扇,简直就跟书里的魔法一样神奇,结果不到二十年,这些东西就成了文明人的常识--但西蒙也了解到,有太多假借创新与投资之名的诈欺术,只要误入一次就会身败名裂。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就连国王与总理都曾上过当,也只有像他们那样的人才有资格上当,而西蒙只是个中产阶级,能那个本钱胡乱撒。
麦克欧得注意到西蒙的脸色,于是便不再谈这些投资规划,改问了一些稀松平常的小事。一会儿后,有位看似高级管家的高瘦男子前来向西蒙问好,他先自报名号说是杰奎琳.伊凡诺夫的仆役,接着才确认西蒙是否就是伊凡诺夫夫人的侄子西蒙.路斯托。
正巧西蒙想先和麦克欧德到分行那接着刚没谈完的事情,于是他便让家人先跟着管家一同前去别墅休息,接着西蒙和管家交待了一句会回去吃晚餐后,就与麦克欧德一同搭乘拦路马车离去了。
"路斯托夫人、路斯托老夫人、小少爷,"管家恭敬、却不卑微地说,"这边请。"
管家接过两位夫人与男主人的贴身行李,皮尔斯小姐手中也拿拎着两箱行囊,主要是女主人社交用的衣物与鞋子,而汤米则一直都把自己的东西抓得紧紧得,就怕有人会觉得他软弱,连一个皮箱都要人代劳。
"这是什么,"老夫人陪在落后的汤米身旁,"这个皮箱是从哪找出来的?"
"爸爸说这是外曾祖父送的皮箱。"
老夫人和汤米一人握着一边把手。"啊,这东西可真是老骨董了,它是英格丽在汤玛士准备第二次要出版社谈公事时弄来的小礼物。"
"那不就有几十年了?"
"汤玛士一直保养得很好,我猜就是现在也还能再用个几十年吧。只是不晓得他是什么时候把这皮箱给西蒙的。"
"爸爸说只要拿着它,我以后可以像汤玛士一样强壮。强壮,然后有文采!对了,缇妮,你的老故乡在哪呢?那个马克思长什么样?他和汤玛士一样强壮吗?"
"我已经记不清楚了,"老夫人撒了点小谎,"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不过我想马克思应该和汤玛士一样是个高大壮硕的男人。不,也许还要再高一点、瘦一些。"
"可是汤玛士已经很高了!"汤米举起手,"画里的他好高,像个巨人!照片里的他也是,又老、又高大、而且壮的像座古人雕像!"
"嗯,这可能是个盲点,毕竟那时候我很矮,可能,我只是觉得,父亲永远都是最高大的那一位。好啦,安分一点,一会儿你要见你的姑奶奶了,这样随随便便说话可是会惹得人家不高兴的唷。"
"是--奶奶--"
马车一走,码头的喧闹与浪涛声便立即退去。车子稍微绕了狮子城一圈,特别是刚盖好了皇家海军学院,那壮丽的建筑群总是让人不禁屏息。很快地,马车驶出闹区,人车逐渐少去、房舍逐趋老旧,在出了西大门后,绿油油的麦穗一路铺往远方的栎树林,城市来的汤米瞪大眼睛,不停地要母亲看看那些田园风光。红黄色砖瓦屋散落其中,水渠与田陌将农地分割成几大块,排列整齐的防风树挺立其中,虫鸣渐响、日头正烈,但塔拉尼斯的夏天十分舒适,惬意之情随风而至,漫漫车程亦成了观光的一部分。
老夫人静静地看着。她从来没在藏麦省以外的地方逗留过,塔拉尼斯对老夫人来说也是个新世界,充满令人踌躇困混的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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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奎琳热烈地欢迎了西蒙一家的到来,她的性格与西蒙的父亲很像,都是过于好客又乐天的劳动者。杰奎琳嫁给了一位来自柯俄斯的富豪,他们不算是模范夫妻,但至少也能给彼此一些适当的关爱;那位伊凡诺夫先生是个冷冰冰的矮子,以矿业起家,大伙都不明白他怎么会和杰奎琳这样的过动女性再一起,正如所有人都会问杰奎琳怎么能忍受伊凡诺夫的沉默与淡然一样,尽管不少人怀疑这只是一场利益交流,伊凡诺夫刚好喜欢杰奎琳的外貌、杰奎琳也想攀上伊凡诺夫的财产,但老夫人可以保证,他们两绝对是真心相爱的。
那位女主人将各位带到了大屋中的喝茶室,此时伊凡诺夫先生以坐镇其中,他照例给予妻子的亲戚们一点适当的礼节与距离,接下来就尽可能地保持沉默,因为伊凡诺夫先生实在不晓得要和他们谈什么才好。所幸杰奎琳一直都把话题带得好好的,她是社交界的个中好手,而面对亲爱的侄子一家人,更是有说不完的话。
汤米觉得无聊,于是就问不能不在别墅附近走走,杰奎琳欣然同意了,并让管家带着汤米去附近绕绕。老夫人也想这么做,如果她也只有十岁大,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说出任何事,但她已经年近六十了,可不能再这么恣意妄为地做事情。
结果直到午餐前,老夫人和儿媳妇就一直在那和杰奎琳谈关于塔拉尼斯以及博览会的大小事情。两人都累坏了,要和杰奎琳这样活力满满的人打交道,没那点体力可是会吃不消的。
午饭过后,汤米本想拉着母亲一起去看看他的新奇发现,但关德琳在船上一直没睡好觉,她非常需要一点陆地床铺的滋润。后来他改拉自己的祖母出门,两人顺着大宅移动,踏上精心铺成的碎石径、走入那蛮荒却异常精致的水池花园,睡莲乘绿水、杨柳垂叶入池,细叶灌木伴着草花而生,那片景致层层迭迭,彷佛天生如此。
"艾伦说这是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花园,后头还有一座灌木丛迷宫呢!"汤米张大双手,好像在介绍自己家一样。
"那位管家叫艾伦吗?"
"是啊,他还说自己是太阳岛人。塔拉尼斯旁边那座大岛。"
"口音还真听不出来。记得我和你说过的克里顿叔叔吗?他也是太阳岛人,而他总是有说不完的故事,各种冒险、各种奇事轶闻,虽然他总是自诩为战士,实际上我认为他更像是个诗人。不知道克里顿叔叔现在过得怎样?他和他兄弟是否已经言归于好了呢?"
两人走进凉亭休息,午风抚树而来。
"缇妮,我们什么时候才要去博览会?"汤米打了个呵欠。
"后天或大后天吧。怎么,累了吗?累的话就回屋内打个盹吧。"
"可是--"
"别担心,你有得是时间在这里探险。"
"那你呢?"
"一会儿就过去。"
汤米想了想。他闭上眼睛思考了良久,不知不觉间就倒在了老夫人的腿上睡着了。
的确,老夫人想,这里真的很适合休息。
不如狮子城那样电气化,伊凡诺夫的别墅仍保持着旧世界的仪态,它沉静、威武、是一位打扮得体的老绅士。只是老夫人不由地觉得害怕,好像太阳打出的黑影中藏了毒虫,古老的林子仍有祭司在献祭,来自藏麦省的鲜血诅咒在侵蚀着塔拉尼斯大岛的灵魂。乐观的人们以为,文明是照亮蛮荒的火炬,但有些人却认为两者并不冲突,甚至从未有过交集。
老夫人注意到树林中有个黑影,可是才一眨眼,影子就消失了。她听见野兽的喘息声,紧接着一股腥味与铜臭。
"路斯托老夫人。"一名男子的呼唤声。
老夫人回头一看,原来那个人是管家艾伦。"噢,怎么了吗?"
"最近这附近不太安全,如果有打算在外头游走的话,请一定要和我们说一声。"
"你有没有闻到奇怪的味道?"
艾伦挺起身子,鼻子对外头闻了闻。"可能是狐狸的尸体。"
"感觉应该要更大一些,而且那东西似乎还活着。"
"您多心了,老夫人。请问您接着要继续留在这休息吗?请容我提议,在下认为日光室会是一个非常舒适的地方,而且那的景色也更好,可以说是整个伊凡诺夫山庄最美丽的角落了。"
"再一会儿吧,我等等一定会去日光室拜会一下贵庄园的景色。对了,你可以帮我送汤米回屋内吗?"
"遵命,老夫人。"语毕,艾伦将汤米抱入怀中,此时汤米仍睡得很熟,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管家艾伦踩着刚正的步伐离开了,老夫人则坐在原地,一直等对方消失在树丛后头才起身前往恶臭的发源地。她拉起裙角,踩上柔软的草皮;她拨开树丛,对着摇曳的阴影左右探查。味道就在附近。老夫人大起胆子往老林子而去,草皮渐渐稀疏、最终让盘根的泥地所取代。
气味。如此熟悉的味道,野兽的气息--不,还要更深入一点--是汤玛士的气息。
"汤玛士?"老夫人对着林子呼唤。
好不容易,她找到了气味的来源,然而那里却只剩下一大滩黑漆漆的血池,血液撒在树根隆起的树根上,看起来像是有人在这宰杀过牲畜依样。此外,血迹还一路往林子深处而去,老夫人思索着这片血迹到底会通往何方,又是甚么东西死在这?答案未果,她却让林风吹起了一片疙瘩。
"你在附近吗?汤玛士?为什么你不回答我?"老夫人说。
她一直站在那,等待着失踪之人的回应。可惜林子中没有任何人,老夫人的恳求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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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奎琳明白西蒙在塔拉尼司的业务繁重,因此主动说要带那几位特弥斯亲戚去博览会好好看个几天。
他们选在后天早上出发前往英格,但众人并未搭乘奥古斯丁的『奔马号』,根据官方说法,因为『奔马号』正在进行检修,所以临时改由塔拉尼斯原产的『银星号』特别车为乘客服务,普通区间运行时速约四十公里。顺带一提,『奔马号』的普通区间运行时速为六十公里左右,与一百点六公里相差甚远。汤米不免感到气馁,不过没说出口,小男孩说服自己,至少他还能去总车库那看一眼『奔马号』的雏形,未来在特弥斯铁路网上头也一定能看到奥古斯丁的杰作为大众服务--汤米甚至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与现实妥协了,也许是因为他拿到了一个木雕火车,那东西做得很精致,足够汤米在路上分心了。
杰奎琳与老夫人一行人座的是独立包厢。那趟莫约两个小时的车程并不漫长,此时包括杰奎琳、杰奎琳的朋友尼古拉斯夫人、关德琳以及老夫人等这四位妇人抓着一张展览地图到处比划,一个劲地谈论着要先看哪个地方、哪个精彩的地点要留在最后再看。不用多说,电力屋一定是今天的大重点,汤米一直想要先去看那个地方,可惜大人们不曾想过要采纳这个方案,他们秉持着好东西要最后揭晓的信念把展览会场分成了好几块,电力屋的行程也因此被越推越后面。
"我能让皮尔斯小姐带我直接去电力屋吗?"汤米指着干坐在一旁的皮尔斯小姐。他的声音差点就要被窗外隆隆的火车声给改盖过去了。
关德琳回答:"我们要集体行动,汤米。当然,皮尔斯小姐会把你给看好的,但你不能要求她带你到处乱逛。要是走失了怎么办?我们可是人生地不熟呀!"
"会场有私人警卫,他们可比英格警察要有用多了。"尼古拉斯夫人说。
"盖德索恩私人警卫,充满血腥味,"杰奎琳翻了个白眼,"里头的人都是没地方去的老兵,手脚不干净的人可多着呢。小汤米,你得跟着我们一起行动,我说什么也不能让你和皮尔斯小姐这样的弱女子在博览换这种闹哄哄的地方独自行动!"
尼古拉斯夫人笑说:"唉,我的小洁西卡呀,你不是特别喜欢军人吗?"
"那不一样,"小名为洁西卡的杰奎琳夫人说,"我会替我的小女儿找个威风凛凛的军人丈夫,但她可不能跟一名无处可去的流浪士兵再一起,再怎么说也要是个上校才够资格呀。"
三人一阵大笑,老夫人也在一旁微笑附和。然而她私底下却想到,汤玛士就是那群可怜的流浪士兵之一,悲惨、无力、受到国家遗弃,虽然是个保家卫国的英雄,最终却连自己的家都保不住。想起这件事,老夫人还记得,有次她在好奇地驱使下问起了汤玛士有关他家人的事,当时他位此沉默了好久。
汤玛士沉默,然后回答:都死了。
接下来老夫老所知道的事情从爱德华口中得知的:据说汤玛士早些年投身军旅,参加了多次特柯会战,尽管战火让士兵们的身心逐渐腐朽,尤其是连连身处险境、游走身死边缘,如果只是皮肉伤还好,若往后在健康方面留下后遗症,不要说是从军了,就连正常的工作恐怕都很难找,但汤玛士始终为了他的家人而撑了下去。结果在汤玛士从军的最后一年,柯俄斯的军队以抵御入侵为借口横扫了汤玛士的家乡,他的家人皆死于非命;在汤玛士从军的最后一个月,他和他的弟兄因为上级的错误策略而迷失在柯俄斯的野林,那场灾难中汤玛士一人幸存,一个小小的下士,结果等他好不容易回到军总部后,军方却反过来认为汤玛士是个叛国逃兵,甚至差点死在吊台上。
可是有多少人在乎这种层出不穷的悲剧?老夫人对自己问道,当大家看着那群军官闪亮亮的勋章时,有多少人会在意那群汲汲于讨生活的小士兵、士官?
"嗳,缇妮,你在想什么呢?"杰奎琳说,"看你一脸凝重的,是不是晕车了?我这有支点牌的醒脑油,要不要来一点?"
关德琳替老夫人缓颊说:"母亲恐怕是还不太习惯塔拉尼斯的天气吧。母亲,等会儿我们就休息一下再出发吧,刚才杰奎琳姑婆提到有间罗姆风格的咖啡馆,他们卖的咖啡与茶可是全英格城最好的一间呢!"
"好,当然也不便宜,但关于花费的事你们两就别担心了,今天我是东道主,我得好好招待你们这些小可爱才行!"杰奎琳笑呵呵地说道。
老夫人客套地回应着。见状况解除,她们又回到早先的话题上了,除了聊博览会外,也谈论着关于当地的新闻八卦。
火车的蒸气窜上塔拉尼斯不稳定的蓝天,它的震荡与巨响让杂木林充斥的噪音,走兽与飞鸟纷纷回避,给文明的列车让出一条空道。过了杂林与小湖后,英格城的样貌逐渐揭晓,他就和五十年前差不多,一样的壅挤、一样的阴郁,而这之中又多了更多的烟囱与高楼,他们不只是砖石与木头,现在大楼开始用起了水泥与钢铁,那些材料可以提供更大的跨距、承载更重的物体,柱与拱成了单纯的装饰,它们已非必要之物,但企业家尽可能把高楼弄得像是古代神殿那般威武庄严,这么一方面是为了彰显气势、迎合主流风格,另一方面则为了气那些看不起商人的老贵族。
博览会搭设在英格东南角,在进入英格总站前就能看见博览会会场的辉煌气势。汤米兴奋地惊呼,而老夫人也忍不住像个小孩一样紧盯着那些神奇的建筑艺术品,并想象里头陈列的东西到底有多么令人惊喜,尤其是那些来自热带的产物,它们住在降雪线的人所无法想象的珍奇艺品,若不趁现在来看,就得搭上几个月的船才能看到了。
"洁西卡,那座高楼是做什么用的?"老夫人指着远方最高的那栋塔楼问道。
"啊,那是座观景台,缇妮。对了对了,我们一定要在傍晚的时候上那座台子,晚上的英格城可漂亮了!"杰奎琳回答。
"不会是要爬楼梯吧?"
"当然不是!哈,我跟你们说,新大陆的发明家设计了一种装置,据说是用液压什么的,可以把载满十几个人的钢铁盒子给推上去。我真不晓得该怎么形容,总之就是全自动的升降梯吧!它靠的是电力运作,说到这,我真觉得应该给我和加夫里拉的小山庄迁条电线,但这工程实在贵得离谱,就算加夫里拉同意,我也不敢做!"
尼古拉斯夫人说:"你先生若再挖到一座金矿,那不就什么事都不怕了?"
"老实说,他最近才想要投身钢铁业,前景正好呢。"
半小时后,火车逐渐减速,周遭的铁轨越来越密集,它们直指着英格皇家火车站的大钢棚。老夫人再度闻到了那股野兽般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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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罗姆尼咖啡馆享用了一些早午餐。等众人准备要再度出发时,老夫人便借口说自己身体有点不舒服,想再附近的公园多逗留一会儿,接着并要其他人开心去玩就行了,不用顾忌她。尽管杰奎琳一再提出新方案,目的就是为了不让老夫人自己孤零零地在这陌生的地方,在一番推托之后,杰奎琳才看出老夫人似乎另有打算,于是就顺着对方的意思,并要她千万得注意自身安全才行。
于是老夫人继续座在户外座位上,双色遮棚遮着阳光,铺上白色方巾的木桩面上摆着一盘上未吃完的小零食。老夫人慵懒地看着街上人来人往,撑着小洋伞的妇女与穿着正式的男人齐肩而走,英格城的街屋为来到此地的人们诉说着那既陈旧、又新潮的社会史,一边是亘古永恒的时代黑影、一边是光辉灿烂的理想图说。
这时,有位年轻人擅自坐进了对座,他并未立即开口,那位身着褐灰色马裤与大衣的硕壮男性只是陪着老夫人一起看向街道。在几分钟的沉默后,他粗哑的声音才缓缓说道:"缇妮,已经好久了。"
野兽的气味,汤玛士的气味。老夫人强忍着泪水。"是啊,但你是指哪件事?"
汤玛士说:"很多事。很多、很多的事,我感觉世界突然变了,它们头也不回的往前跑去,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那只是你的任性,你自以为一无所有......。"
"来吧,我带你逛逛这个地方。"汤玛士伸出那只满是疤痕的手。
老夫人多么担心自己若是一回头,对方就会化为雾气。于是老夫人先响应了汤玛士的邀约、却没急着看见对方,她将自己苍老瘦弱的小轻轻摆在汤玛士粗厚的掌上,那个男人的掌心散发着煦日般的温度,他的手有力、却无比温柔,确确实实是一个真实的存在--终于,老夫人鼓起勇气将视线放在手的主人身上--她讶异地发现,眼前那个人是四十余年前的汤玛士,那位粗悍、狂野、却有点傻气的男人。
缇妮颤抖的双唇无法言语,她止不住夺眶而出的热泪。
"这是一场梦,是你的梦。"汤玛士说,他出手拭去缇妮的眼泪。
"你不能总是这样欺骗自己。"
"我可以。"
他们俩离开咖啡厅,两人彷佛在时间潮汐间穿梭一般,将汲汲于现实的人们给抛在脑后。
最初那段路上缇妮还有点害怕,她担心着汤玛士会消失、亦不解两人就近踏入了什么魔域,但路走得越多、她的胆子也就越大,最后缇妮破涕为笑,她随着汤玛士一同游览这场难得的万国盛宴,连步伐也轻盈如羽。像位小女孩、像位少女、有如那年她所自豪与憧憬的淑女,缇妮不在乎自己将走向何方,她只要知道握着她手的人是汤玛士就行了。
汤玛士以腼腆的笑容回应着缇妮的全心接纳。
他先是带着缇妮去了一趟植物园。汤玛士看着小册子为缇妮介绍那些来自赤道代的珍奇物种,他显然还不是那么懂这些外国产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只能案本宣科,等穿过雨林桥后,汤玛士就放弃当个导游了,他表现得像个十足观光客,并誓言下次一定要去一趟雨林近距离观察这些植物与动物,尤其是鹦鹉,汤玛士喜欢牠们的颜色,缇妮问说鹦鹉是不是真的会说话,汤玛士也真的让其中一只鸟儿开口讲了一句:当然,哪个东西不会说话?
接着两人绕去新大陆文化馆,他们对着那些古怪的羽毛衣张大眼睛,圆锥帐篷、兽皮绘画,缇妮觉得那些东西十分原始,不晓得当地人都怎么过生活,而汤玛士只是摇摇头,并评论这些装饰品太媚俗了,尽管如此,他依旧在异国人蜡像旁比了比两人之间的差异--白皮肤、红皮肤,高个子、矮个子,脸比较深、脸比较浅,栗色短发、黑色长发--汤玛士结论:的确,都有人类的外观。
在远东区有八大主题馆,缇妮和汤玛士仔仔细细地把所有的建筑物都走过了一遍,中途还不小心迷了路,那时汤玛士和一位东方人问路,对方的大陆通用语不是很好,在一阵鸡头鸭讲后,他索性直接在导览地图上做标示,省得大家还得东猜西想的。与东方区块道别后,下一个地方就是赤道线以南的黑色区域了,不过考虑到时间问题,汤玛士决定临时把行程改往塔拉尼斯的电力屋,那他们并没有真得进去,两人只是在外头绕了一圈,毕竟电力屋是藏麦省策画的展览场地,藏麦省虽是两人认识的契机,缇妮和他不免对它的存在有些芥蒂。
"你说过,已经好久了,"缇妮看着那间结构分明的钢铁怪物说,"但有些事对我而言,却总是还不够久。"
"老罗伦城现在变成新的考古遗址了。我本来想请轮子帮忙把你父母亲的遗体给带到城外,可惜那地方实在太危险了,还有力量残留在里头。"
"我就知道,那天阿尔弗雷德的出现不单纯!况且,你明明已经失踪了整整八年,安息会却对此不无不问,还说自己什么办法都没有......"
"他们的确什么都做不到,因为是我主动找他们的。"
"但......为什么?"
"算是负起一点责任吧,毕竟我的血连结了那块土地。"
"所以你这八年来都留在藏麦省吗?"
"最后一年是如此。至于其他七年,我不晓得,我想我去了很多地方,作为一个人、或者一只野兽;我一直在思考,思考作为汤玛士.史瓦兹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我是否将永远如此,当一只受困于古老梦魇的怪物?"
"你不准这么说!你是汤玛士,永远的汤玛士......你有一个家,你的家人就在这。"
"嘘,你说的只是一时片刻的事。不要多想了。"
经汤玛士这么一说,缇妮的心灵突然开了一扇窗,过往的阴霾全随窗光散去。"你说话好像爱德华叔叔,他老是这样打岔不想听的话题。"
"毕竟他是我的挚友与恩师呀。"汤玛士挽着缇妮的手臂离开电力屋。"话说,你想为它们扫墓吗?"
"马克思与维奥拉?噢,我想,我有一天会的,只是那天还很远。也许永远不会......噢,算了,就让过去留在坟场吧。"
"很盖斯柯恩家的作风。"
"是你的作风,汤玛士。你总是说,不要回望过去,因为它们只会留在那,永永远远,像一座吊人树,你越是看它们,它们就越是壮大......"
最后,汤玛士带着缇妮来到观景台。奇怪的事,明明外头的游客如此之多,但台内却空屋一人,高挑的休憩厅流动着凉风,一盏盏美术灯陈列其中,它们的光辉不比现在的近晚日光要强,看起来却比任何东西都要引人注意。汤玛士向电梯服务员点点头,对方就各守本分地为两人拉开铁闸,等乘客都入定后他才尾随进入。
"到观景台。"汤玛士说。
服务员似乎接着还说了什么话,是答应、或其他的介绍之言,缇妮不清楚他们到底讲了什么话,无论如何,他至少已经拉动操纵杆了。而后,电梯厢上的小指针开始转动,箱体缓缓浮升,随之而来的加速度让缇妮不经双脚发软,所幸汤玛士及时出手稳主,缇妮才没因此失态。
"上次乘坐这东西好像是四十几年前。"
"我还记得很清楚,当时你说要亲自为我解释将来电力要怎么运作这台机器。"
"汤玛士,我是文法老师。"缇妮不平地抱怨着。
"不是科学、而是文学,真奇怪,不是吗?毕竟你曾是如此热衷于科技新知。"
"要一个女人当科学家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况且我已经受够那些古怪的科学理论了。"
电梯即将抵达最上层,钢缆搅动的速度减缓,微微的失重感令缇妮喜悦。她了解到,科技文明将席卷世界,追求便利乃是人类的天性,没有哪个地方人拒绝改善生活的机会。但这是进步吗?对于那些存在于自然与火木年代的存在而言,这么做又代表这什么意义?
当电梯闸门再度开始,汤玛士默默地带着缇妮前往露台。此时黄昏陷落在远方的黑云中,英格城的电力之火逐渐亮起,夜晚并未消散,反而变得更加璀璨。
"汤玛士,关于你写的最后一本书。你的主人翁最后怎么了?"
"我还在思考。"
"他会像杰弗里笔下的人物一样,从迷失中解放、自冥府中获救吗?"
汤玛士微微一笑。"杰弗里啊,在《汪洋漂流记》中,我最喜欢的一段话就是:然后,终矣。"
"我不懂。"
"不要为一时片刻的结局而苦恼,因为时间在流动,除非死去,留在上头的人永远不会走向结局,"汤玛士给了缇妮一个拥抱,接着他轻轻地吻了对方的额头,"至于我,我会留在黑暗中,直到某年某月,某个特殊的时刻。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的孩子。晚安了,缇妮。"
缇妮抬起头,她想说的事太多、可以描述的词句太过狭隘,最终缇妮放弃了言语,她仅仅是望着汤玛士金绿色的双眼,试图從她的养父眼眸寻得一丝解答。然后,他消失了。
消失了,像场梦一样。几秒后,周遭的人群再度回归,接着又过了几秒,时间之流再度把缇妮给卷回真实世界,如今她孤身一人站在人流中,望着仍留有野兽气息的片隅。
"晚安,汤玛士。"
缇妮回望英格城的夜景,她没有说话,她只是在想象,想象藏在闪电之后的火焰,金属之下的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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