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我明白了,需要知会卫兵一声吗?”
“卫兵想必已经在那里了吧,法鲁恩先生,请你尽快动身,我实在不想因为我的疏忽而使得生命白白流逝。”
这位修女极度悲天悯人,法鲁恩点点头,确认了方位后就赶了过去。格兰德有着极高水平的治安,卫兵们在城内几乎是随处可见,保证人们的安全。
如果是普通的暴力事件,暴徒应该很快会被制服才对。
……
格兰德:城北酒馆
“你侮辱我也就罢了,胆敢侮辱西风的女神!我绝对饶不了你!”
“呵!侮辱了就侮辱了,我们格兰德不需要那些虚伪的神!他们只会保佑那些贵族狗!”
“那是神殿的腐败,和神明没有关系!”
城北的酒馆是露天的,平素里人们都是坐在酒馆里一边掷骰子,一边饮酒作乐的。也正因这里是醉酒和赌博的地方,这种口角纷争上升为拳脚之战的事例并不鲜见。
正如法紫晞所言,当杰努伊的猎人赶到现场时,卫兵也在现场。但是,他们非但没有制止扩大的混乱,反而也加入了两边的行伍,吵吵嚷嚷地要大打出手。
为首的二人,一人是衣着寒酸,已经有一把年龄的,皮肤黝黑的大妈,另一边则是衣着简朴但神采不错的,修士扮相的青年。
“发生什么了?不是说暴力袭击吗,是教徒攻击了那边的大妈么。”
格兰德城销毁了许多神像,足见人们对神明的恨之入骨。在这种氛围下,教徒们应该夹着尾巴做人才是……
“不不不,是那位大妈向卫兵举报了那边的小伙子,说是他偷了自己的钱。卫兵们要搜身,但小伙子不乐意了,非要向市议会求救,一些平素里站在市议会一边的人就来了,然后越吵越凶……”
“哈?”
法鲁恩叫住一个正在围观的路人,询问发生的情况,却感到非常抽象,一时半刻没反应过来。可是,世事不由人。两边吵吵嚷嚷,作势就要打起来了。
法鲁恩无法坐视不理,推搡开行人,挡在了两拨人中间。
“——慢着!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在城里面斗殴吗!”
尽管杰努伊族的猎人伤势未愈,但久经锻炼的肌肉和战士的气势还是喝住了在场的人。
毕竟,格兰德城的卫兵们可不比神殿雇佣的职业士兵,只是一些村里的民兵。
黑女人警惕地打量了法鲁恩一番,从那身朴素宽松的衣着上挑不出刺来,问道:“你是什么人?”
一旁的年轻修士同样用警惕的眼神盯着他。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你们的行为可能引发什么后果,不知道吗?!”
法鲁恩本来想说自己是受了修女法紫晞的委托,但在见识过这里的人们对神明的憎恶后,也不知道贸然提起法紫晞是好是坏,便隐瞒下来。
斗殴的两边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了法鲁恩身上,他清清嗓子,看向神色紧张的修士:“你偷了她的钱?”
“我没有!”
“既然没有偷,那让卫兵搜你的身,不就可以洗刷冤屈了吗?”
“那是……那是……那是因为她在诬陷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年轻的修士涨红了脸,此举让法鲁恩愈发觉得可疑。
见到此状,站在修士一边的衣冠楚楚的男人走了过来,替他辩解道:“先生,…这样的事情在格兰德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仍然保持信仰的修士被背信者排斥。即使是没有搜出被盗的金钱,事情也不会到此为止的。”
“不是第一次发生,就该以此为借口,抵制搜查吗?”
男人的腔调令法鲁恩很不舒服,对方给自己的感觉就像沃尔姆斯的商人一般。
“说得对!这帮教徒就是歪理多!”
“我们也是革命军的一员!门农大人还是革命军的导师!而且,你能保证,没有搜出来你的钱,就到此罢休,放我走吗?”
“当然不能!店里人又不多,擦完你那桌,我兜里的钱就丢了。不是你偷的我的钱,还能有谁?!”
“够了!”
法鲁恩大喝一声,他向来不擅长处理这种纠纷,双方越吵越凶,闹得他头都大了。如果要阻止双方争端,最迅速的方法就是让卫兵搜查修士,然后把调查的事情委托给他们。
但是,格兰德的氛围非常奇怪,刚刚被法鲁恩训斥过的衣冠楚楚的男人也露出不悦的神色,躲在人群后面。
“总之,你是要找回你的钱吧?既然你还在这里揪着小伙子不放,也许是事情发生没多久?”
“就在今早!我在酒馆做工,这厮来一大早,行迹鬼鬼祟祟的,定是他偷了我的钱。谁不晓得,这些神殿的家伙最爱嘴上讲些大道理,实则干偷鸡摸狗的活儿?”
“你这是凭空污人清白!我今天就要乘车去弗莱博尔德,才在酒馆暂作歇脚,等前日约好的车队带我一人!”
“那更不能放你走了,你别仗着有那些市议会的老爷撑腰,我也给法紫晞小姐送了信儿,帮手啊,待会就到。”
(法紫晞小姐……是站在她一边的?)
初来乍到的法鲁恩完全状况外。
身为修女的法紫晞和黑女人这类背信者是一伙的,而信教的修士又是对立的另一伙人。
也就是说,自己帮黑女人就完事了?
[第二十一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