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滞留】
除放风时间以外,囚犯须待在与囚犯编号对应的牢房之内。
若在非放风时间被发现身处牢房外,将当场被移送至惩罚室(惩罚室关禁闭2天)。
【监视体制】
看守会常时巡逻,一旦发现囚犯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则会将其移送至惩罚室。
【衣物的处理】
囚犯须每日将衣服丢弃于淋浴房内的垃圾滑槽中。
焚烧炉会在每周一15时启动,处理废弃物。
【身体不适及受伤时的应对】
即使在拘禁时间内,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受伤的情况,准许其在医务室进行休息。
允许最多1名看护人员陪同。
【用餐时间】
提供1日3餐,在各放风时间内于食堂用餐。
若超过用餐时间,丧失用餐权利。
【就寝规定】
晚上10时至早上6时必须在牢房内就寝。
熄灯后,囚犯之间的交谈亦属于应受惩罚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