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民与村民两者之间的用词极为相似,但实际在汉朝户籍之上,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所谓村民便是依托于村落,里正据手实造籍,记载有资产多寡、丁口强弱而进行收税的正籍。 虽然其财产并不一定很多,如八里岗村落民户家家穷困,耕田所用农具都要几家共用,可谓穷得“叮当响”。 但不管怎么说,都算是大汉治下子民。 若是陨兽来袭,或是遇到天灾人祸,原则上地方官府必须要管,不然是要被朝廷问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