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校的那天,程溯还是没有选择最贵、最拉风、最吸引人眼球的赛文。
倒不是觉得丢人,开玩笑,有谁能拒绝成为光之战士呢?
主要问题是程溯实在是穿不进自己三年级时候的衣服。
简单的选了件短袖,穿了个七分裤就来到了学校。
“不是,程溯你就穿这件?待会还要拍照呢。”杨帆看见程溯像楼下老大爷一样的打扮无力吐槽。
“那你要我怎么穿?背带裤、增高鞋、裤腰拴着蝴蝶结?”程溯不屑。
放弃吧,论美貌你是胜不过我的。
杨帆脑补了一下程溯描述的衣服:“麻烦你的审美符合常人一点。”
“是你不懂欣赏,以后这种造型会火遍全国的。”
两人没聊多久,班主任王老师就带着考试答案来到教室。
其他人估分只能凭着记忆对比答案。
但是程溯不一样,他可以直接让码丽丝调出当时他写的答案进行对比。
对着对着,程溯就发现这次自己考得好像还行,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辈子分数比上辈子还要稍微高一点。
上次是刚刚好能考上锦云市第二实验中学,这次估计是能稳稳考上了。
虽然重生后带着AI拼尽全力才追上之前的自己有点难绷。
过去的我,你好强大。
估分完了,大家都聚在教室里等着毕业前的拍照。
虽然没有人提起,但是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很有可能这就是最后一次见面。
“我要出国去上高中!”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在后排和同桌对话时的声音突然拔高,吸引了全班的注意。
“我要去更发达的国家学习!”他手舞足蹈,“《意木木》上都说了!其他发达国家更有素质!”
之后便是什么“徳国的下水道里放着油纸包着的零件!”、什么“阿美莉卡为了救一只电线杆上的猫能让整个地区停电!”之类叫人半懂不懂的话,整个教室都失去了快活的空气。
“它们更发达!不管是经济还是科技!你们谁能说出一项他们不如我们的地方吗?”
老马,快,打他脸!
码丽丝:孙悟空的头被砍了还能长出来,路易十六就不能。
地狱笑话是吧,我喜欢!
程溯一字不差的把码丽丝的话读了出来,班上所有人先是沉寂了半秒,之后便是哄堂大笑。
教室再一次充满快活的空气。
只有那个戴眼镜的男生脸色又红又紫:“神话故事算什么?外国都是信仰上帝的!孙悟空能打得过吗?”
好家伙,开始论战了是吧?
老马,你怎么看?
码丽丝:孙悟空逃不过如来佛祖的手掌心,但是能逃过耶稣的手掌心。
桀桀桀!
程溯再次完整复述了码丽丝的原文,但是这次很多人没有反应过来。
他只能补充:“毕竟人家被钉在十字架上,手心有洞。”
“哈哈哈!”
程溯的解释让其他人忍不住喷饭。
“哼,随你怎么说,这些都无所谓,只有像霓虹那样每个盘子洗七遍才是文明的象征!”
确实,你是没办法叫醒装睡的人的。
程溯想了想:“那你去洗盘子的时候,我跟你一起去。”
“为什么?”
“我要看看盖革计数器能怎么响。”
“……”
嘿嘿,今天运势是小凶,宜怼人。
“对啊!赶紧出对子对死他!”
已经有人开始模仿对王之王对穿肠开始吐血的动作了。
但是还是没有对下去。
老师通知出去拍毕业照了。
程溯对拍毕业照倒是没太多感慨,毕竟自己重生过来才一个多月,大部分时间还在死命补基础,也没什么时间去记什么同学。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拍完照,程溯推着自行车准备回家。
在校园门口,他看见一个女孩抱着个玻璃罐。
她站在校门口那棵老悬铃木投下的碎影里,身形纤细,裹在洗得微微泛白的蓝白校服里,像一株初春里抽条的嫩柳。阳光穿过叶隙,在她低垂的眼睫下晕开一小片淡青的影。几缕柔软的发丝被微风拂起,轻轻贴在瓷白的颊边,又顺着她专注凝望的视线,滑落在怀中那个透着微光的玻璃罐上。
她的面容带着一种未经雕琢的清秀。鼻梁的线条柔和,唇色很淡,像被晨露润湿的樱瓣,此刻正无意识地抿着,透出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她有一双温润的深褐色瞳孔,看人时目光沉静,像蓄着一汪清澈的潭水,里面盛满了小心翼翼的关切和一种近乎透明的真诚。没有张扬的明艳,像摊开在膝头的一本旧书,纸页带着阳光晒过的暖意,字里行间藏着细腻的心事。那份从她身上自然流露的、混合着温柔与怯意的书卷气,让人莫名地感到安心,如同置身于一间飘着淡淡墨香的小小书房。
真是不知道这么温婉的姑娘最后会便宜了哪个混蛋啊。
程溯还在这么想着,就见到这个女孩子抱着玻璃罐一路小跑,来到他的面前。
“请……请收下这个!”
声音轻柔纤细,带着淡淡的沙哑感。
程溯接过玻璃罐,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见到那个女孩红着脸跑远了。
所以,这算什么事?
程溯回到家,打开了玻璃罐。
里面有一封信,还有四十五只千纸鹤,每一只的翅膀上都有淡淡的编号。
程溯想了想,先是找到了编号是1的千纸鹤,小心地把千纸鹤还原成一张纸。
他看见纸上有一行小字。
“我从来没想到我会对第一次见到的人产生好感,也许,这就是缘分吧。”
字迹娟秀清丽,就是内容让程溯有点难懂。
在看看第二张吧。
“窗外的云总是这样悠哉悠哉的呢,如果我也能这么悠闲的话,你会陪着我一起看云吗?”
?
接着是第三张、第四张……
全是如同日记般碎片化的记录。
所以姑娘你到底是谁啊?
当程溯拆开最后一张编号为45的千纸鹤时,上面却写着“今天是第四十五天,我一定会把我的心意传达给你,一定会!”
所以,这就是玫瑰色的青春吗?
哎呀,真讨厌,你直接A上来就是了。
程溯满怀期待打开最后的信封。
“程溯,你好!这是我第一次称呼你的名字,也不知道会不会是最后一次。”
“我叫……哼哼,我不告诉你。你肯定从来都没有在意过我……不过如果还能有机会见面的话,我会告诉你我的名字的。”
……至于吗?
看着看着程溯就感觉有点不太对劲。
“那天白窗帘被风吹得鼓胀,你蜷在走廊长椅,蓝条纹病号服像褪色的海。我听见哭声从你指缝漏出来——碎冰砸在铁皮屋檐的那种响。背影颤抖成被雨淋透的雏鸟,喉结滚动着吞不下的悲恸。我数着你抽噎的间隙,心口泛起消毒水味的酸涩。这画面钉进我视网膜:少年在命运暴雪里踉跄,而我竟想成为你的春天。但是,我也幻想着,如果有一天我能代替你呼喊的那个名字,永远陪在你身边吗?”
程溯一副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
等等,老马,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什么时候在医院哭喊的?
码丽丝:四十五天前的下午两点,你在医院呼喊我。
有这回事?
等等,四十五天?
程溯又数了数千纸鹤,总共四十五只。
原来是这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小姑娘在医院看到自己了,好像还脑补出了什么奇怪的场景。
老马,你怎么看?
码丽丝:(深度思考中)
“分手,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