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经典的开头。一个约莫20余岁的男子,扶着头慢慢的站起身来环顾四周。这个男子的名字叫做李一天,正是本书的主角。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自己和一群驴友前往长白山,结果导航失灵了,正在山中苦苦寻找出路,并已打算荒野求生100天。
李一天摸着后脑勺凸起的大包,轻轻一碰,只疼的呲牙咧嘴。“嘶……,谁把我打晕了?”
李一天回想着网上关于长白山野人的网络传说,“难道世上真有野人?这不会是野人干的吧?”
“这野人给我干哪来了?”
李一天望着周围青绿色的草地,“不会给我干到青藏高原了吧?”
说着李一天自然的把手伸进裤兜中,想拿出手机,看有没有信号。但裤兜里空空荡荡,别说手机,钱包也没了。
“得了,这下身份证也丢了,真成野人了。”
李一天苦恼了一会儿,便随便选定了一个方位向前探索。
李一天自幼是个孤儿,因此独立生活的能力非常强,是个实干派。
不过过了一会儿,李一天便知道自己可能大概不在青藏高原了。
因为他看到自己头顶飞过了一只大鸟。目测翼展有20多米,但浑身无毛,双翼也是如同蝙蝠翅膀一般的薄膜羽翼,但却有着尖尖的鸟喙。
这大鸟从李一天头顶掠过,发出高亢尖锐的鸣叫声后,便消失在天际线中。
“如果这还在青藏高原的话,那这是新物种了吧?这大鸟以后不会用我的名字命名吧?叫一天的大雕?”
……时间转瞬即逝。
李一天人麻了,他发现了许多地球上看不到的生物,说好的高原大米饭,睿智的胡主任这些呢?
他一个没遇到。反而遇到的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生物,比如长着翅膀的大灰狼?长着三个脑袋的白色老虎。
李一天只是远远的看着他们,就能感受到到这些怪物爆炸性的肌肉力量,很明显,正面交锋的话,李一天只能成为他们的餐后小甜点。
明智的李一天选择绕道而行。
不知行了多久,避开了多少怪物,俗话说的好,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又有一句古话说的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现在,李一天面对着他人生中的一个重大事件。
就在现在,李一天身前出现了一只刚从地洞冒出来的鸟。
虽然称为鸟,但是身体胖嘟嘟的,翅膀也短小的几乎不像话,一双绿豆般大小的眼睛,就歪着头盯着李一天。
李一天不明白,世上哪有鸟会挖洞的?
更让他想不明白的是,这一只只有家养土鸡大小的鸟为什么看见他了还不跑?有毒还是力大砖飞?
就这样,李一天和这只鸟大眼瞪小眼。
李一天不敢率先行动,万一这是这只鸟发动攻击的前兆怎么办?就像猎豹攻击猎物时,如果率先逃跑反而会被认为是挑衅。
“嘎……?”,这只鸟发出了叫声。
虽然李一天听不懂,按照人类语言的粗浅理解,托长尾音,余音不绝通常表达撒娇,疑问等,一般不会用于表达敌意。但万一这只鸟说的是“我杀了你哦……”,这样的话呢?
李一天不动,正所谓敌不动,我不动,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说的就是现在李一天的状态。
就在这时,这只鸟动了,它高昂着脑袋,屁股一扭一扭的走到李一天脚边,然后,低下头……吃起了草。
这是什么?一只食草动物,竟然敢这么嚣张。
李一天弯下腰,双手抓住这只鸟的脖子,这鸟就只能在他手中扑腾着翅膀想要逃命。
看着扑腾着短小翅膀的鸟,李一天不禁有些无语。
合着这是自己自作多情了,本以为这是有什么强大技能的生物,才能在面对比他大那么多倍的生物时临危不惧。
结果是个菜鸟,还是个缺心眼的菜鸟。
“反正现在也不饿,先带着你,等晚上了就把你烤着吃了。”
就这样,李一天怀中抱着这只菜鸟继续上路了。
很幸运的是,日暮降临前,李一天遇到了一条河,顺着河流走,遇到了一个不大的湖泊。
李一天便打算在这湖泊旁暂时安营扎寨。
得亏于从小上山摸鸡,下河摸鱼的经验,长大后又是驴友发烧友,李一天通过钻木取火的古老方式升起了一团篝火。
看着怀中抱着的菜鸟,李一天正在思考要不要杀了吃肉。
想了想还是算了,自己现在还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万一要学习鲁滨逊漂流记的美德,这只菜鸟就很有必要了。
先不说它只吃草,万一还能下蛋的话,那就是两全其美了。
这么想着的李一天,随手在身边薅了一把嫩草,将草拿至这只菜鸟嘴边。
而这只菜鸟似乎真的饿极了,直接开始大口干饭了。
“嘿嘿……你是个好人。”一阵奶声奶气的女声道。
“谁?什么人在说话?”李一天感到毛骨悚然,他环顾四周,空无一人。
“莫非,真遇到鬼了?这太阳还没完全下山,就已经这么嚣张了?”
“不要无视我啊,可恶的人类!”
一阵微疼从李一天抱着菜鸟的左手传来。
定睛一看,果真是这只菜鸟正在琢李一天的手指。
将这只菜鸟提到眼前,李一天犹疑问道∶“是你在说话?是的话点点头。”
话刚说完,就看到这只菜鸟头不断上下晃动。“你这个笨蛋,除了我,还有谁和你说话啊。快点把我放下来,我翅膀都要被你勒骨折了啊!”
“你是什么妖怪?”
“我才不是什么妖怪,我可是迪尼鸟一族的鸟!”
“什么嘀嘀鸟?你在说什么?”
“长话短说……”
经过这只所谓的嘀嘀鸟的简短解说,李一天也大致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概括来说,李一天现在所处的地方是某个种族为了成神这一目的所制造的实验飞船,他们将这飞船称之为——方舟。
当然,和这所飞船有相似作用的方舟有很多,而这所飞船所研究的主题只有一个——基因飞升。
简单来说,搜罗宇宙中的所有基因生物,将他们丢在这方舟中,生存进化,适者生存。
当然,要是仅仅如此的话,那也顶多称之为炼蛊的行为,虽然恶劣,但也无法成为禁忌实验。
但是这艘飞船的所有生物都没有了生殖隔离!即便一只蚂蚁也能够和大象生下后代。虽然李一天无法想象这二者的后代会是个什么东西。
其次,在这方舟里,死亡的生物可以被掠夺基因!
最后,在这方舟中,基因的变异也非常容易。
因此,这方舟里基因可以被随意融合,随意混搭。
但是,这一神秘的种族所需求的是最完美,最强大的基因组合,而不是无序的基因变异。
因此,出现了李一天这样的实验体。
只有每个文明站在顶点,发展出秩序社会的生物才能成为实验体。
而像迪尼鸟这样的生物只能称之为实验品。
只有当实验品依附于实验体之下,这些实验品才能打开基因锁,在实验体的意志下,进行基因改造。
简单来说,这只迪尼鸟在李一天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与他签订了类似主仆契约一样的东西。
“你什么时候就成为了我的所有物?”
“你是个好人,没吃过我们迪尼鸟,还给我东西吃,所以直接打算跟定你了有什么问题吗?”迪尼鸟回复道。
“所以,只要没吃了你,还给你一把草,你就能成为那个仆从???”李一天无语。
迪尼鸟似乎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你说的不对,要没吃过我们迪尼鸟一族才行,当然也不能吃了我!”
“所以,归根结底,是吃没吃的问题?所以,你们在食物链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嘿嘿……”,迪尼鸟似乎颇为兴奋∶“说到这个,我可不困了。我们迪尼鸟一族的鲜美在这方舟中可是出了名的鲜美,肉质紧实,就连巨龙和幻想生物吃了都要说一声好,竖个大拇指的。”
“这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吗?”李一天无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