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人叫做达克,从名义上来讲是布鲁克的叔叔。 以前他算个灰老鼠。 就是那种有贼心没贼胆,又不想靠劳动赚钱,只想着赚便宜。 达克属于是被鹈鹕镇赶走的流民。 一开始布鲁克记得达克的狼狈,他穿着破烂的衣服任何行李都没有就这样离开了鹈鹕镇。 现在的达克打破了布鲁克的认知,他身穿黑色燕尾服,梳着高贵的头油,带着金丝边无镜片眼镜,好像一位绅士。 只是眼神与表情和他的穿衣品味对不上